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说的话,自然是作数的。不过,你在求我之前可要想清楚,别拿阿猫阿狗都能办到的事麻烦我。”
向月被籍涅的话逗得扑哧一笑,籍涅果然还是那般骄傲。
“有二爷这句话,向月就放心了。向月想求二爷收留一个人,要保证她的安全,不让人欺负她,最好,还能给她找一个好归宿。不知二爷可能答应?”
籍涅如果不知道相黎的身份,会很轻易的开口答应。可是,现在知道了,便多了一份谨慎。
“什么人?”
“是向月的妹妹,叫小梅。二爷放心,她绝对身家清白,没有染上任何是非。只不过,向月有一段时间不方便照顾她,所以,才想将她托付给二爷。”
相黎说得话,籍涅一个字也不信,但是,他还是答应了她。
“那就麻烦二爷了,两天后,辰时,在北门外的长亭,还请二爷派人来接人。”相黎说完,就要出车厢。
籍涅拉住她,把玉佩递给她。
“你只求了我一件事,还有两件事可以求。这个玉佩,你拿着吧。”相黎也没有犹豫,接过玉佩,让车夫停了车,便下车而去。
相黎晚上回去的时候,手里抱了两罐油。然后,拿了她平时裹胸的棉布,让小梅剪成细条,捻在一起浸泡在了油中。她不想火着的太快,而又想当人发现时,便已是无可挽回。除了做这些,相黎并没有跟小梅说什么。小梅每天白天,也仍然若无其事的待在院子里。
两天后的晚上,相黎和小梅早早入睡,但是,天知道,两人都睡不着。寅时,两人悄悄爬起,虽然知道没有人看她们,但还是做的小心翼翼,把捻好的布条围着房间转了个圈,甚至房梁上也挂了几根,然后,把木头上浇上油,在床上放上两个棉花和碎骨(别问那碎骨是哪来的,保证不是人类的骨头就好)的做的人偶,还给人偶穿了亵衣,做这些的时候,相黎有些兴奋,也有些惴惴的。做好这一切之后,相黎点了蜡烛,等到蜡烛燃尽的时候,她们已经出了城,而一旦蜡烛燃尽,整个房间就会因为洒了油的布捻迅速陷入火海,根据油的分量,等到人发现时,已经无法救治,火灭之后,只能全部是灰烬。为了让这一切看起来是一场意外,相黎甚至没有拿那些陪嫁的珠宝,只拿了银票和碎银子,连那纯金的送子观音都没舍得拿。小梅跟相黎爬出狗洞时,身体已经开始颤抖的不行。相黎把狗洞的柴草放好,拍了拍两人身上的尘土,便牵了小梅满是汗渍的手往前走。
天还没亮,这个时候街上几乎没有行人。早朝的时间也错过了,因此,也没有遇到附近住的官家的车轿。相黎自己的心跳得也很厉害,所以,只是紧紧的抓住小梅的手,也不开口说话。两人终于走到回春医馆的门口,刘大夫已经备好马车,两人半拖半抱的把小梅送上马车。
车厢里,一半的空间堆放了药材,而相黎和小梅,就把药材堆在了前边,两人钻到药材后面的空间,这是她当初和刘大夫商量好了的。万一过城门时,遇着守兵盘查,也能借此躲过。经过前两天的那次免费救治跌打损伤,刘大夫在京城平民间很是有了人气。当然,银子也赚了不少。
在确定出了城门之后,相黎很不地道的拿麻药捂住了小梅的鼻子。小梅挣扎了两下便晕了过去。黑暗中,相黎并没有看到小梅满脸的不可置信。
到得长亭,果然有一辆马车在等候,马车外的灯笼上写着“籍”字。相黎并没有出车厢,而是让刘大夫把小梅抱下了车,小梅的怀中,有相黎留下的一封信。当然,那信是写给籍涅的,虽然大部分内容是相黎对小梅的嘱托,无奈,小梅姑娘不识字,只能借由第三者来看。相黎的意思是让籍涅把小梅留在身边,做一个贴身丫鬟,也见见世面。
相黎从车厢的缝隙中看到接人的居然是籍涅本人,感慨之下,差点下车跟他道别。可是,最终还是没有下车。刘大夫把小梅抱上了籍涅的马车,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看着籍涅也进了车厢,车夫赶车离开,往城门的方向走去。相黎才爬出车厢。
“先生,你跟籍家二爷说什么了?”
刘大夫看了相黎一眼,非常没好气的说道:“他说你要是敢再不回来,他就把你那丫鬟卖到妓院。”
“他知道我在车上?知道咱们要去哪?”
相黎问出这句话时,刘大夫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扬鞭催马,差点让她从车厢中跌下去。
相黎讨了个没趣,便钻回了车厢。一夜没睡,她现在有些困了。
如果说跟籍涅同行是富有的地狱的话,那跟刘大夫同行绝对是贫乏而残酷的地狱。正月天,越往北走,天越冷。刘大夫居然要过那风餐露宿的日子,即使路过城镇,也只不过是补给一些药材。在相黎说自己请客时,才勉强吃了几顿饱饭。但是,刘大夫坚持不住客栈,每次到晚上了,他们都是不前不后的在荒郊野岭。为此,相黎牺牲了五十两银子买了一个狐裘披风,可是,刘大夫总拿幽怨的眼睛看着她,害得她又花了八十两给刘大夫买了一个披风。相黎真的很想说,一百三十两,就是一路住上房,也够了。可是,他们却花了钱还要过这种苦日子。可是,刘大夫说是怕她的身份让人发现,还是小心些好。相黎觉着刘大夫要搁现代,那就是典型的自驾旅行的驴友,可是,她不是呀,一年到头忙于工作的她,偶尔有旅行的机会也是单位集体游,而去的地方多是购物、疗养的地方,而不是那些天然旅游景点。
不过,不管相黎怎么抱怨,也没有办法遏制刘大夫野营的强烈愿望。相黎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凄惨生活,终于到达了朔州城。相黎再也顾不得刘大夫,到了城中最大的客栈,要了一间上房,让小二准备了三桶水洗澡。
洗掉满身的泥泞,换上干净的衣服之后,相黎去楼下大厅找刘大夫吃饭,哪知刘大夫看到她就摇头,直说一个多月的苦心白费了。
相黎知道刘大夫说的是她的身板不像个男孩儿,皮肤也不像,所以,故意让她染了尘埃。可是,相黎已经被身上的奇痒折磨的无法忍受,不洗不行。所以,只对刘大夫讪讪的笑了笑。
两人在客栈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去了城外的军营。
二月底,朔州还没有完全解冻,所以,战事还没有开始,但是,也快了。
刘大夫拿了一封信让守营的卫兵通报之后,出来迎接他的人居然穿着将军的甲胄,相黎不禁多看了刘大夫两眼,发现他还真是面子很大。
待那个穿着军服的人走进,相黎细看,剑眉星目,五官俊朗刚毅,虽然他做出温和有礼的样子,面容间还有些难掩的戾气,让人望而生畏。
相黎一瞬间就差点把持不住,她来到这个世界,见了太多的美男,有三皇子那样威严高贵的,有籍玄那样面目含笑的,有籍维那样干净清澈的,有欧阳岚那样文采风流的,有籍涅那样妖孽的。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如眼前的人这样让她有心跳加速的感觉,就像小时候看到武侠片的大侠时那种感觉,绝对的刚毅,甚至还有难掩的杀气。她没有追过星,但是,少女时代,是很迷恋过一段武侠片的,就是长大了,觉得那些武侠小说选角有些太注重皮相了,她还是喜欢武侠小说的。不过,相黎虽然心跳加速,看向面前的人眼神热烈了许多,但是,相黎毕竟不是十几岁的小女生了,还不至于失控。能够乖乖的跟在刘大夫身边往前走,不过,仔细看的话,她的双手为了克制亢奋的情绪已经握得死紧。
初到军营
白宁非接到卫兵递过来的信时,刚刚在校场上与三皇子比试完,还没练得及脱掉甲胄。不过,看到信封上的字他便知道是刘芳来了。未及换衣服便出门相迎,刘芳的医术,他是知道的,重要的是,刘芳还有一颗仁心,不会像朝廷派的那些随军医官那样,看到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残废了不能再上战场便不给医治。从十四岁从军,他在朔州的军营已经待了十五年了,大大小小的战役,也经历了不少。他也凭借战功,从一个士兵做到了将军,别人都说他的经历是传奇。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地位,是他的兄弟的鲜血和单狐人的生命堆出来的。他并不喜欢战争,不过,出身将门,为了父亲的遗愿不得已才参了军。他已经习惯了战争的残酷,可是,他没有办法习惯那些医官对士兵的残酷。
四年前回参加妹妹的婚礼时,他旧伤发作被刘芳所救,经过一段时间与刘芳的接触,他便起了让刘芳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