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後来当两人终於穿过摩肩接踵的人群坐上出租车,来到酒店的时候,黎唯哲一路往房间大步走去,一边动作帅气地扯掉衣服准备认认真真地洗一个澡,一边骂咧咧地说著什麽,我这辈子还从没有像现在这麽狼狈过这全部都是因为你!庄景玉!
於是庄景玉不大服气地将自己的疑惑说出来,结果只换来黎唯哲一记无语问苍天的白眼:
“就你这麽笨,我要是不来看著你,还不知道你要被拐卖到哪里去!”
说完便好像再也忍受不了身上的“平民气息”那般,转身瞬间就踏进了洗浴间。
剩下庄景玉一个人留在外面,端端正正仿佛乖巧听话的小朋友那般,规规矩矩地坐在华丽慑人的大床上,仍旧不服气地小声嘀咕了句:“切,不知道是谁在火车上,连、连卫生间都找不著,还要我帮他带路来著呢”
庄景玉本来以为像这种好酒店,隔音效果一定是倍儿棒倍儿棒的,结果没想到,自从他说完这句话以後,黎唯哲就开始以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任性”理由,把他叫到浴室去。比如帮他拆毛巾,比如帮他挤洗发露,比如帮他抹沐浴乳,比如帮他拿浴巾,比如帮他擦头发,比如穿浴衣,再比如帮他取内裤
庄景玉羞得脸都由红变绿了。
从第一眼看见黎唯哲的裸体开始他的心就猛然一咯!,耳根刷地升温起火,尽管他努力想要避免将目光直直落在黎唯哲的嗯咳咳,某根东西上面,但是但是哦该死的!黎唯哲的那根东西怎麽可以那麽大啊!是要吓死人啊!而且他干嘛走来走去害得那根东西也跟著摇来晃去的啊!啊啊啊!可恶!该死的!
後来帮黎唯哲抹乳擦背,裹巾穿衣,乃至最後双手捧著内裤递上去这些事情,庄景玉全都做得浑浑噩噩,如坠梦里。甚至黎唯哲躺在浴缸里拿泡泡来开他的玩笑,吃他的豆腐,他都全然无觉或者是,已无所谓。
算、算了庄景玉一边帮黎唯哲擦头发一边咬牙想到,这三十个小时对黎唯哲来说,牺牲的确是史无前例的,那不如干脆干脆哎!就当是自己,赏黎唯哲吃了点儿甜头好了!
不过就是一场春梦!
庄景玉实在该庆幸,这样想的时候,自己正好是站在黎唯哲的身後,不然如果被黎唯哲看到他那副咬牙切齿的表情,读懂了,非下一秒就二话不说,直接将他给按倒在浴缸里,将“一场春梦”化作“生米煮成熟饭”不可
那样的话,这“甜头”,可就给得大了。
不过事实上两人也没有什麽足够的时间去将春梦化作现实。黎唯哲刚一洗完澡没过多久,庄景玉就决定要出门了。
那时候正是早上八点多锺,对於冬天来说,大部分人都还赖在温暖的被窝里面,舍不得起来呢。
这一次出了酒店,庄景玉破天荒地主动招了辆出租车。坐上车他熟门熟路地给司机师傅说了一个地名,黎唯哲注意到那里离北一和A大S市里可以和Z大相提并论的某所名牌大学,很近很近。
同时黎唯哲当然也注意到,随著目的地的越来越近,庄景玉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忐忑凝重,和紧张不安起来。
他隐约猜到了那是因为什麽。不过这种时机,自然还是不动声色比较好。
在庄景玉的引导之下,最後出租车停在了某幢,看起来比较平民化的四层小楼面前。
庄景玉双手哆嗦得厉害,正准备掏出钱包付钱,忽然黎唯哲拦指按住他抖个不停的手腕,默了默,轻声说:“算了。你先上去找你想找的人吧,我来付。”
庄景玉闻言微愣,手一颤,不再多做挣扎了。他转身开门,可却在最後一刻停下犹豫了半秒,顿了顿,最终微微侧过脑袋,对著黎唯哲小声并且真诚地,说了一句谢谢。
黎唯哲没有看他也没说话,只是低头抽钱。
然而庄景玉懂,对方无声里的忍耐,与宽容。
这幢楼里的二楼某间房子,是当初楚回和自己出狱以後,由楚回租下来,两人一起短暂合住过的。庄景玉还记得楚回跟自己讲过,这幢房子的主人是他某个高中校友,名字叫程诺,宅男一枚,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对著电脑东搞西搞。人非常聪明,但是高中毕业以後似乎没有去读大学,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麽,大概是凭著自己的黑客技术赚了一笔小钱吧,反正几年以後大家便都发现,这孩子就直接在北一和A大旁边买了这幢小房子,全靠给各位勤奋好学的高中生和潜心考研的大学生们租房子收租金过活,看样子,是要誓把自己的宅男生活进行到底了。
庄景玉记得,作为房主,程诺永远住的是一楼。所以当他敲了门,结果看见门後出现的,竟然是一张完全陌生,并且非常斯文的年轻脸庞时,他理所当然地不由愣住了。
“诶?”他一时无措,眨眨眼睛,又退後几步看看门牌,很局促地道,“这里唔程诺”
幸好“程诺”这个名字一出,对方就霎时恍然大悟了。他习惯性地伸手扶了扶,其实压根儿没有往下滑落的金属框眼镜,微微一笑,问道,“你找程诺?嗯,你是?”
庄景玉虽然很纳闷,但听到有希望,赶紧道:“啊!是、是这样的我以前租过这里的房子”
那人听後点点头,镜片反光一闪:“原来如此,”随即扶住门框转头冲屋内一叫,“诶,程诺,有你以前的房客来找你哦!”
接著庄景玉站在门口等了起码有整整一分锺的光景,屋子深处才不紧不慢传来了一声懒懒的:“哦来来了”
程诺一走出来庄景玉就发现,他和几个月之前初见之时,没有任何的改变。身材依然矮小,四肢依然纤细,皮肤仍然白得不正常,鼻梁上仍然架著一副厚厚大大的黑镜框,就连套在身上的衣服,也仍然是当初那套宽松随便的小熊维尼睡衣不过就是加厚版而已。
简而言之就是,仍然是一副,典型宅男的恍惚模样。
程诺看见庄景玉以後首先是愣了愣,两秒锺後反应过来,恍然大悟:“啊哦!你、你是那个”
看样子他只是想起来了庄景玉的样子,但还没能想起来庄景玉的名字。但这时候这一切对於庄景玉来说都不是重点,庄景玉紧张地吞吞喉咙,直接问出口:“你、你好我、我想知道有关楚回的消息”
“哈?”程诺呆了。
他不知道问出这句话,对於庄景玉来说,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只见庄景玉憋红著脸,既等不及,又还怕程诺不肯告诉他,便又结结巴巴地,将刚刚的问题重复了遍:“楚回後来有再回来过吗?拜、拜托你我、我想知道他的消息”
也许庄景玉已经在内心深处接受了,黎唯哲对自己的感情,以及自己对黎唯哲的好感,可是这并不意味著,他就可以完完全全心安理得地,忘记过去,抛弃曾经。
世界上总有那麽一个人,就算已经告别在生活里,可是也永远,住在心底。
程诺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更准确地说,是为难。其实庄景玉的问话根本算不上是质问,当然更不是逼问;可是只要一想到楚回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事实,程诺就发现自己实在没办法,去面对他。
是的,庄景玉是没有鱼死网破的架势,也没有咄咄逼人的气质,可是有时候,这些东西,却也都并不是,最令人感到害怕或者瑟缩的。
而是那一双写满恳切的湿润目光,而是那一份,情深意重的真诚渴望。
这是庄景玉最有力的两样武器,而现在,它们正一点一点地,切割著程诺的心脏。
“楚回,他”程诺艰难地吞吞口水,面对庄景玉瞬间燃起希望的两只盈盈眼神,别过脸狠一咬牙,最终,仍是违心说了假话,“他没有回来过”
就算不转脸看,程诺也能感觉出,庄景玉那一刹那的黯然失色。
但他仍然坚持说。
“他也没再跟我联系过我、我不知道他的消息”
庄景玉得到这个答案,连句“哦,是吗”也没能开得了口说出来。脸色惨白站在原地恍惚神游了几分锺,最後,还是被因为担心出事而走进来找他的黎唯哲,给硬生生拖走的。
程诺看著这幕有点儿呆,直到始终站在身後的斯文男子朝著他的後脑勺轻轻一记劈下来,揪著他的耳朵开玩笑训斥道:“喂喂喂,看帅哥看入迷啦?好了好了,回神吧,再帅那也不是你的啊。没看出人家此生已经非你以前那位房客不可了吗?”
原本猜测不定的念头被他人瞬间肯定,程诺万分惊讶地转头确认:“啊!真的?你你也这麽觉得?”
斯文男子朝天翻了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