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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 作者:金龙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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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再群飞蔽日,再荼毒他处。
  一群群的蝗虫,遮满了天空,阴霾密布,昏暗无光。
  蝗群所过,田野吃成白地,寸草不留,山秃树净,田无稼禾,吃得庄户人家呼天抢地欲哭无泪,家无粮食,如何度日?富贵人家金银珍宝是宝贝,土里刨食的庄户人家粮食才是宝贝,是一家人活命的希望,没了粮食,眼见又是千万流民要流离失所了。
  这是帝国几十年以来,从未经历过的大蝗灾!
  也是帝国的绝大危机!
  朝廷若是处理不好,流民不是加入‘白衣’,就是加入‘红旗’,或者向西流向西北或者湖广,又或者渡江流向江南,再不就是流向辽东,而这些地方,有大部分地区都是内廷集团和外朝集团不愿意看到流民向这些地区流入的。
  譬如辽东地区,这里与后金叛虏战事频繁,武宁侯雷顼如今整军励武,除了原来的四万骑兵和十万步兵,又将原本松散的四万辽东水师调教训练成了一支组织严密,具备水上能战,陆上能战战斗力的精锐水师,经常突袭登陆,甚至深入到后金叛虏窃据的辽阳附近袭扰,杀死大量金虏女真人,予后金沉重打击,尤其是对小股敌军,更是毫不客气予以灭杀。
  但这些并不是朝廷所看重的方面,而是朝廷已经隐约知道武宁侯已经渡海,先发制人地挟制了朝鲜国王,从而得以以朝鲜为堡垒,利用朝鲜的粮食和物资,以及人力从南面夹击金虏女真,完全打乱了金虏首领阿巴亥,多年来同样想占据朝鲜以绝后路隐患的打算,可以说是对金虏在大局上的沉重打击。然而,这时,帝国朝廷开始担心人口流入辽东,会不断增加武宁侯的实力。
  内廷集团任由西北的雷瑾大肆攻伐,却对武宁侯多加防范,只因为辽东离京师太近,雷家的雷霆铁骑以及剽悍的‘辽兵’都让朝廷又要倚仗,又要防范。
  武宁侯入了朝鲜,当然令朝廷不安,内廷主要是从利益和对己方的威胁多大来考虑,而外朝的文官竟然有从儒家‘以大事小’的传统精神来考虑,认为帝国侯爵怎么可以挟朝鲜国王以令其国?这是万万不可的事。
  然,无论这些风云如何涌动,在大蝗灾之后,各地官民还是死马当活马医,赈济施粥的忙乎起来,粥厂、粥棚在官方和地方大族士绅的出粮、出物、出人下,都很快搭建起来,而惠民药局施药也得到大户士绅的捐献,都开始运作,这大概是能减少相当一些流民的。
  天下汹汹,却只有‘陕西布政司’以及西北四镇管辖之地的本地蝗虫没有大起,之所以没有蝗虫大起,一则是‘长史府’早就有严密的人海灭蝗、捕蝗部署,预有准备,严阵以待,所以无论是本地蝗虫初起,还是大群外地蝗虫飞入,都有效控制和缩小了损害范围:
  二则西北幕府实行已久的‘民爵’也显示出了不小的威力,本地蝗虫许多还在地下的时候,便在西北的农、牧‘大家’的指引下被挖地三尺予以消灭,另外,就是深挖蝗虫卵,将大量蝗虫卵从地里挖出来予以消灭。
  就是引蝗、诱蝗、捕蝗、杀蝗等以往常见常用的灭捕蝗虫之法,农、牧‘大家’也做了更为规范更为有效的改良,并在灭捕蝗虫的实际中,显示出经过改良的灭捕蝗虫之法确实更为有效,使用起来却更简便。灭捕蝗虫之法能做到简便,就能让更多不识字的庶民百姓掌握;
  三则,雷瑾发起的‘蝗虫干粉’生意竟然出人意料的兴隆,果然是有钱可使鬼推磨,许多人‘疯狂’的想出许多匪夷所思的法子,以多多捕捉蝗虫,目的只有一个,赚取银子。不过,能换银子的蝗虫必须是“蒸熟”之后“晒干”或“烘干”的蝗虫,不满足‘蒸熟’和‘晒干’这两个条件,是换不到银子的。虽然有条件限制,仍然让无数人趋之若鹜。长史府是人海灭蝗,雷瑾这却是‘银海’灭蝗,这对消灭蝗虫也起了一定作用。
  本地蝗虫可以这样予以控制,那些外地飞来的蝗虫,可就不由你随便说控制便能控制啦。
  从河南、山西越境飞入关中地区的蝗虫,连太阳都完全遮住了,几百里昏天黑地。
  蝗群飞入关中,为了不让蝗虫往长安城内落,惊扰官民,长安四关城都烧起了冲天烟柱,长安城外也烧起了许多冲天烟柱,燃烧烟堆时,在里面都加了不少辛辣的香料和其他药物,烟柱冲天,散到空中,弥近如乌云,腾腾如浓雾。
  效果看起来不错,蝗虫往长安城内飞落的几乎没有。
  至少,秦王府就没有怎么感觉到蝗虫的烦扰,除了大白天也得点灯之外。
  仙人台,灯火明亮,然而现在却是白天,辰正二刻不到。
  雷瑾、李大礼,一少一老,肆无忌惮毫无形象的坐在宽大的坐榻上,这两位手中一人一串黑乎乎的烧烤蝗虫,吃得不亦乐乎。
  “美味,果然美味。”李大礼大笑大嚼。
  雷瑾微微笑道,“蝗虫这东西,只要挑选得宜,再经侯府厨房的烹调高手,精心烹制,无论烧烤,还是爆炒,都是极鲜极香的美味佳肴。
  只是对庶民百姓而言,蝗虫总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李大礼哈哈一笑,也不评论,只顾大嚼蝗虫,这些已经去了甲壳的蝗虫,着实美味,令人忍不住要赶快再吃上一只。
  “来,来,来,喝酒。”雷瑾举起‘水晶酒杯‘,色如琥珀、香醇酸涩的葡萄酒在水晶酒杯里荡漾,琥珀般淡淡流金的光华恍如梦幻。
  这‘水晶酒杯’是雷瑾费了很大力气建成的‘水晶作坊’,当初无论怎么想办法,烧制的玻璃制品,产量提高都很有限,毕竟三保太监当年从西洋带回来的制玻璃西洋工匠,将制作玻璃的工艺,转传给帝国的工匠,时间长了,传得稍稍有点走样,那都是可能的。而雷瑾弄到的工匠,他们所掌握的制玻璃工艺,只能达到一个产量极限,再无法提高。
  直到不少西洋传教士被雷瑾收揽到西北,其中有一些传教士对西洋玻璃的烧制有相当的认识,这才让“水晶作坊”玻璃制品的产量上了一个数量级,不过也就仅此而已,玻璃制品仍然是水晶般的稀罕珍贵之物,非是常人可以使用的珍贵器皿。
  雷瑾好酒,喝葡萄酒,最早他喜欢用半透明的夜光杯,现在则水晶杯、夜光杯兼用。
  两只水晶杯轻轻碰了一下,雷瑾、李大礼便各自沉浸于“琥珀”的味、香、色,纠缠在一起的美妙。
  半响,李大礼心满意足的品啜完‘琥珀’葡萄酒的美妙,放下水晶酒杯,笑道:“侯爷如此悠闲,何不陪陪娇娃美眷?却来找老夫这行将归入道山的几十岁老翁吃喝聊天。”
  “如果日夜窝在绮罗队,脂粉国里,那平虏侯还是平虏侯吗?女人只是男人一生大业的一部分。再说,女人有时是要离她远一点才行,呵呵。”雷瑾手中转动水晶酒杯,道,“最重要的是如果白天也跟女人们厮混在一起的话,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迟早会被多嘴的丫头嬷嬷说出去,这将会动摇目下关中庶民百姓灭蝗的信心。所以,在白天,还是远离内宅的女人们为好。”
  “这蝗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灭完?”李大礼转移话题,随口说一句。
  “蝗虫年年有,哪里有灭完的时候?也不过是年年有,年年灭罢了。
  蝗虫来得快,去得也快,这遮天蔽日的蝗虫群,也就那三五日工夫。何况飞入关中的蝗虫群已经是强弩之末,别看来势汹汹,其实沿途被官民灭捕了相当多。
  这次罕见的大蝗灾,由于预先就有对策,因此对粮食倒是不会造成多大损失。主要就是怕他处飞来的庞大蝗群,毁林毁草,所以必须如临大敌一般大力加以灭捕。”雷瑾无可奈何地说道,正是深知灭蝗的轻重,他闲得再无聊,也得在秦王府里呆着,‘反正三五日工夫而已’。
  “呵呵,说这些干嘛?现在喝酒才是‘正事儿’。”雷瑾转而又笑着说道。
  “不错,喝酒才是正事。”李大礼大笑。
  ‘琥珀’、‘珍珠’这两种新品葡萄美酒,与‘张掖美人血’和‘凉州骊珠’这样的葡萄美酒完全不同。‘张掖美人血’和‘凉州骊珠’平时不须冰镇,或稍稍冰镇,酒味酒香酒色已然自然醇爽,而“琥珀”与“珍珠”两种新品葡萄酒却只有冰镇之后,品啜其美妙酒味、酒香、酒色才是最佳。
  西北不仅仅是雷氏才有大冰窖,秦王府里就有好几个大冰窖,储藏有大量冰块,取冰块冰镇一下葡萄酒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儿。
  李大礼也特别喜欢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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