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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 作者:金龙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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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陇之地,原本就商贾来往不绝,关中首乱时,幸得西北幕府一柱擎天保得一方安宁,又大兴农牧工商互市贸易,私商私市随处皆有,譬如清早曦光微露,朦朦胧胧之时,若是有那等早行之人望见某处灯火人物,来往喧杂,买卖交易,那便是人所共知的所谓晓市了,正是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河陇的城乡各处,每值鸡鸣,便有许多买卖商贩自发集合成市,互相交易,售品半为骨董,半系旧货,新者绝少,以其交易皆集于清晨,因名“晓市”,又或谓“鬼市”,“小市”等,此等交易并非官设,黎明交易,至辰末巳初(上午九点)收市,传说是世家家道中落,因思以动产易米柴之资,又耻为人见,便于凌晨,提携旧货杂物,至偏僻处兜售,日久遂相沿成市,是否真个如此缘由,却是不得而知。
  晓市上摆摊售卖的故物,色色俱备,真赝杂陈,好丑不一,许多货物来历不明,故又有人呼为“黑市”。
  其间售卖的物品实在是真者少,赝者多;优者少,劣者多。虽说是贸易,实际多是作伪,像皮衣糟朽,便用纸或布贴裱一番就拿来出卖,用数十两银子买到的却可能是一件根本不能穿用的坏衣服。
  虽然如此,好贪取小利者仍趋之若鹜,因为真有以数百大钱就能买到贵重貂裘的例子。
  深究其原因,则是夜盗夜售,卖者买者,都没有仔细审查其物。大抵是有那等夜里偷窃,急于销赃脱手的偷儿窃贼,乘着天色将明之前,麇集于偏僻晓市求售,只求快快脱手换得现银,狡黠之人则往往因此得而以极贱之价买得珍贵罕有之物。
  晓市之中,将赝作真,化贱为贵,以鬼蜮之谋,行鬼狐之技,说彝器必商周,言砖瓦必秦汉,提字画必晋唐,虚伪和欺诈自不待言。
  至于以伪易真,以纸为衣,以铜铅为银,以土木为香药,变换如神,人谓此乃“白日鬼”也。
  入于晓市之中,需要留心察看,若是贪贱购买,往往被人坑害了还在替人数钱,正所谓夜方五鼓未啼鸦,小市人多乱似麻。贱价买来偷盗物,牵连难免到官衙。
  雷瑾讲的事情皆有所本,不过在座的高官大员都还一时弄不清雷瑾是什么意思,暗藏着什么深意玄机。
  “骗徒横行无忌,骗术花样翻新,假冒劣货充斥,窥一叶而知秋,可见地方府州县衙门渎职失察之处殊不在少。长此以往,刁猾之徒行诈钱骗财以劣充优种种不法之举,偷逃应纳赋税,却能攫取厚利逍遥法外,无人惩治其奸,幕府律例法令的权威势将荡然无存,农牧工商各色人等,岂有不纷纷效尤之理?如此,虽则歌舞升平,但太平景象必不能久,长治久安亦成妄想也。
  本爵固然提倡大兴工商贸易,但也绝不容许此等欺诈损民之徒横行,凡不法经营的害群之马,吾当一律以重典惩之,岂能容其横行无忌焉?
  至于刁猾之徒干扰阻挠幕府税课征收之事,虽然未必各处皆有,也不能就一口断定绝无,即或无暴力抗拒之情形,但偷逃赋税走私商货种种奸狡之图谋必定是有的,纵使地方衙门未曾有意纵容包庇之,亦难逃失察之责。
  本爵并不曾听闻各府、直隶州的税课司,各属州、县的税课局征收地方税课,有遭遇暴力阻挠之事,何独幕府‘征收税务’屡遇阻挠?
  地方府州县衙门如果对幕府税课提举司征收税课支持不力,却想着坐享其成,那么本爵告诉你们,这绝对不能允许。
  如若某些州县抗拒税课征收之事,仍然频繁发生而不能有效遏止其势头,那证明该地衙门官吏理政办差敷衍塞责,总是觉得事不关己就不闻不问,得过且过。
  呵呵,到那时,该地官吏应该各负什么责任,都要一一查明,该罚俸的罚俸,该降级的降级,该革职拿问的革职拿问,决不姑息迁就。
  至于以后,除了幕府委托给地方府县衙门办理的事务之外,幕府也将会考虑裁减向该地下拨的其它款项银两,办理地方事务所需钱粮,该地的府州县衙门以后就要自己多想办法了。
  说与各位知道,以前之事,本爵可以既往不咎,从今往后,对幕府税课的征收是否支持得力,亦将纳入对地方官吏的考绩项目之一。各位知府、知州都各自回去想想清楚,到时勿谓本爵言之不预。”
  一众地方上的知府、知州没有想到都督大人说翻脸就翻脸,一时面面相觑。
  地方府州县现在对于幕府下拨到地方衙门的银款已经相当依赖,都督大人这样说,等于是掐着他们的脖子下最后通牒,他们背后虽然都各有来头,但在这种事情上却是万万不能与都督大人正面硬顶的。万一幕府掐断了下拨银款,他们也不敢违反律例法令擅自加派增税,那可是硬往‘税务巡检’的刀口上撞,借他们两个胆也不敢。
  那税务巡检那可是幕府手中的利刀,如果知府、知州们有什么枉法的把柄落在税务巡检的手里,那他们还真不如自个上吊舒服些,何况税课提举司眼下正想杀一儆百呢,谁冒头谁伸手谁死,当下都只得唯唯点头应是而已。
  脸色稍霁,雷瑾接着继续说道:“闲话就不说了,内务安全署报上来的公牍你们刚才也传阅了,猾吏豪强如此肆无忌惮地勾结枉法,杀人夺产,栽赃陷害,极其恶劣,若非内务安全署恰好洞悉了其中内幕,岂不是就此冤沉海底,永远难以昭雪?
  那么是不是整个河陇就只有这么一例恶劣的刑案?我看,未必!大有可能是没有被人发现内幕真相罢了。
  那陇西李姓大户为什么如此胆大包天,肆无忌惮?又为什么可以与衙门胥吏勾结栽赃,玩弄律法?”
  沉默片刻,雷瑾冷冷说道:“除了其自恃有强宗大族的族人身份,定是还自恃是乡宦之家,广有财力,可以勾结猾吏、武断乡曲、鱼肉百姓,据本爵看来,府县堂官兼理司法刑狱即是酿成此案的关键,是我西北之大弊也,亟待革除之。吾意以为,司法刑狱之权需要尽可能多地集中到幕府手中才行,今后不论府衙、县衙都一律不再主理司法刑狱,地方府县衙门的司法刑狱之权,今后统由幕府重新安排提刑按察行署接手。”
  在座的地方长官闻之默然,雷瑾分权给长史主导的‘幕府’,但又同时在监察方面进一步强化集权,正商议设置的所谓‘御史府’,就是加强监察集中权力的先声,而剥夺地方长官的司法刑狱之权,则是另外一个重要的集权步骤罢了。
  其时,无论是集权或是分权,在雷瑾来讲,都是多少有些不得已。
  譬如帝国官吏选拔,向由朝廷吏部衙门负责,官员多来源于科举取士,但吏员经若干年服役也可以选官,一般只能任职副、佥之类的低级官职,很少能担任正印堂官。地方官每三年轮换一次,且地方官任免一贯实行“北人官南,南人官北”的籍贯回避之制,以及满六十岁致仕回乡之制(注:这类致仕官员称为“乡宦”,仍享有免役与司法上的特权),这些典章制度如果能严格照章执行,确实可以制约和避免许多任官治理的弊端。
  但雷瑾的西北幕府治下,不算西川,在河陇之地就只有二十来个府(直隶州),这种籍贯回避之制很难有多大的回旋空间实施,或者说根本不能实施,尤其是那些回蕃蒙土羌等部族更是需要因地制宜,这一切一直让雷瑾和刘卫辰、蒙逊等高层幕僚为之苦思冥想,求索解决之道。
  就帝国地方上而言,国朝之初在各省设“三司”,“藩司”(承宣布政使司的简称之一)布政使主掌民政;“臬司”(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提刑按察使主管司法刑狱兼有一部分监察权力,有权判决徒刑以下案件,徒刑以上案件须报送刑部审查批准;“都司”(都指挥使司)主管地方军政。
  由于在省之下,府(直隶州)、县(州)衙门的堂官仍然‘兼理司法刑狱’,所以作为府县衙门的直属上级,藩司衙门还是多少保留着一点点司法权力的。
  而在河陇,无论是军权,还是官员任免、财税钱粮,西北幕府一直以来就已经有相当程度的集权,且西北幕府实际上就是仿照帝国体制设置了各级官署衙门,只是规模比较小,且官署名称有异而已,譬如西北幕府的下一级地方行政衙门就是府(直隶州)这一级,因此西北幕府治下的府和直隶州的地方官署设置,很自然就变成了类似‘三司’鼎立的“三衙”并立局面,知府衙门被剥夺了开堂问案查勘案情的权力,这项权力被划归给主管司法刑狱的提刑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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