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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 作者:金龙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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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剿兵安民的旗号来。
  当然,到了后期,等到大部分土豪富户都被流民军榨干了油水的时候,有破坏少建设或无建设的流民军在粮饷上也会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
  雷瑾的三千骑突然遭遇流民军的两万骑兵,只是短短的初度交锋,就被冲散成两截,首尾不能呼应相顾,缺乏操练整合又没有实战经历的骑兵就是不怎么行啊。
  幸好霍州一带都是丘陵河谷地形,并不是平坦无垠的大平原,虽然摆得开两三万骑兵的厮杀阵势,但陵谷起伏,还是有较大的回旋余地,而且雷瑾的四万两银子毕竟不是白花的,手下三千骑所配备的上马在脚程耐力上,要略胜流民军一线,快速机动起来略占一点儿优势。
  雷瑾及时带领一千骑兵且战且走,在陵谷之间和流民军周旋,忽而东,忽而南,忽而西,忽而北,尽量避免与流民军硬碰,却又时不时觑空子,从流民军侧翼突骑冲阵,搴旗斩将,一沾即走,若即若离,这种挑衅吸引了流民军大部来攻,使得另外那两千骑得以收拢队形,并摆脱流民军,突入了太岳山区,暂避流民军锋芒。
  说实话,雷瑾现在确实不敢和这股看起来明显是流民军中比较精锐的部队硬碰硬,因为他对手里这支组建时间过短的骑兵部队还没有多大信心。部队军伍靠的是协同一致,遵守纪律。而这恰恰是这支临时骑队的最大弱点。
  再说这三千条人命就算要赌博,要牺牲,也不该是这样子的送羊入虎口,任人鱼肉。把没有操练好的士兵带上战场,那不叫征战沙场,那叫害人性命。
  雷瑾不在乎死人,征战四方没有不死人的,但是死总要死得有点价值。就算乱世人命如草芥,可现在不计其它粮饷花费,光是在每一个人所装备的衣甲马匹兵器上,他就已经花费了三十几两银子呢,银子扔到水里至少还有咕咚一声响吧,人没了总不能连咕咚一声都没有吧?在这一点上,雷瑾比较小气,宁愿自己多吃点苦也要尽量多保全几个人。
  率领一千骑兵在流民军的重围中左右冲突,横冲直撞,直杀得横尸盈野,雷瑾这一千骑兵虽然尽量不与流民军多作纠缠,稍沾即走,但毕竟人少,死一个就少一个,他不得不带队逐渐向山西东南的上党山区退却转战。
  然而这一天的大战小战数不胜数,久战疲惫之下,先是在一场混战中,被大股流民军冲散,雷瑾暂时失去了对手下骑兵的控制,只带着七八骑摆脱追兵,随后又在追逐战中,连这七八骑也在不断的机动中失散,只剩得雷瑾孤家寡人一个,虽然人单势孤,却也让雷瑾完全摆脱了军伍战法的束缚,变得象个猎杀队的危险杀手多过象个将军。
  晚上,雷瑾通过偷袭流民军临时营地,获取了食物和马匹。不过在今天,经过几次敌我追逐之后,雷瑾重新又变成了单人孤骑,夺来的几匹马远不如自己原本的坐骑,反成累赘。

  刚刚再一次冲出流民军骑士的围攻,然而所抢来的箭袋中只有两支狼牙,这么宝贵的箭矢只能用在关键时刻了,必须自制一些远程武器以应急。
  雷瑾拍了拍坐骑马头,找了处四面通达,进退自如,又可了望四方的高台地歇息,放马在左近吃草,然后把一路上选好的树枝逐一削制,费了好大一会儿工夫,一百多支简陋的木箭完成,箭羽则是以削制好的薄木片嵌卡绑札在箭杆上,稳定和射程自然都大受影响,但也是没有办法,在箭矢上粘胶箭羽是很费时间的精细活计,稍有马虎其效果可能更差,还不如在光杆木箭上嵌卡木片的稳定性好,又容易做。
  做完了木箭,试射一箭,还比较让雷瑾满意,便全部盛在箭袋里,接下来该做简陋的标枪了,完全依赖木箭是不成的。
  做标枪的材料选择结实、笔直、光滑、均匀,比较重比较粗的硬木树枝,将一头削成锋利的枪尖,一头做成凹槽,以便使用投掷袋投掷。
  这些自制的远程武器,都是雷瑾当年在雷门的死亡生存训练中学会的。
  十个不同年龄的小孩和少年组成一队,不携带任何食物、任何武器深入穷荒绝域、山林沼泽,以蛮荒野人的姿态生活一个月到两个月,在这样的队伍中,不管有没有经验,都得为生存而奋斗,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为伴,与蛇虫为伍,与野兽争食,并猎取野兽为食。这就是雷门子弟在十六岁以前,每年都要强制经历一次的死亡考验。十六岁以后,五十岁以下的雷门中人还得每隔五年或十年重新强制体验一次蛮荒射猎的滋味,谓之回炉重铸。食物要自己弄,衣物要自己做,药物要自己采,武器和工具也都得自己做,如石刀、石斧、木弓、木箭、木标枪等等。
  因为雷门先祖的出身,原本乃是擅长射猎的汉化蛮族,故汉帝国时从光武大帝开国,凭着弓马刀枪南征北讨功劳很大,后逢交趾叛乱,又跟随马服君赵奢之后裔故汉伏波将军新息侯马文渊南征交趾有大功,族人得娶汉女为妻,当时的雷氏族长更是因功高得尚皇族郡主。
  雷氏一族,自此后生息繁衍,久而久之,雷氏族裔许多习俗已经与汉人同化无异,融为一体,不仅雷氏族裔自认为是汉人,连其他汉人也完全不以雷氏为异族,遂渐为汉人之大族。
  唯是纪念祖先,以示绝不忘本之故,还是保留了若干古代蛮族传统,如这种堪称残酷的死亡生存考验即是其一,难得的是代代相传,都认真履行,从不敷衍,因为雷氏族裔公认本族裔得以长盛不衰的秘诀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逸’,这残酷的死亡生存考验恰是其中之一。
  做完简陋的木箭、标枪,雷瑾又找来一些毒草,在石头上分别锤烂,再把毒汁涂抹在箭头、枪头上,这毒汁虽然一般死不了人,却毒性各异,有的能够让人麻痹半天,有的让人周身无力恶心呕吐,有的让人产生强烈幻觉,有的让人心跳呼吸变得非常之快,而且滞后时间又特别长,除了那令人产生幻觉的毒汁,都是让人难受欲死的毒物,毒虽然毒不死人,但是在战场上那就也会是要命的玩意。
  涂完毒汁,趁着还没有发现敌人的间隙,雷瑾还检讨此番失败的原因,结论是自己未作周详考虑,只图侥幸,对意外情况估计不足,所以才导致今次之败。
  雷瑾一向认为治军带兵之法是为兵法,临敌应机用兵克敌之法是为战法,战法以兵法为基础,兵法之优劣当以战法来检验,兵法与战法一正一奇,相互为用,但还是应当作适当的区分为好,兵法好者未必战法好,战法好者未必兵法好。固然为将者不必定要拘泥于古法,作战当凭随机应变、雷霆万钧和勇猛无畏,但这是随时运谋的战法。
  今次之失败固然与三千骑的整合不够有关,但不是主要原因,问题主要出在自己的战法上,失败的责任如果兵法占了四分的话,则战法当占六分。
  理清思路,雷瑾翻身上马,准备去收拢还幸存的部属,自己统带的这一千骑兵恐怕已经是十不剩一了吧。
  一路轻驰,雷瑾刚刚驰上小丘,忽然听见前面马蹄声骤响,越来越近,雷瑾定睛下望看时,只见前面一骑打马疾驰,沿着丘陵下面的平坦谷地飞逃,看那坐骑雄健,又是官军打扮,应该是自己失散的部众之一,后面有百十人策马急追,却是流民军的骑士。
  摘下身上的五石硬弓,雷瑾抽出一支宝贵的狼牙箭,搭箭上弦,冷冷的默算着发射距离和角度,第一箭必须射杀冲在最前面的骑士,否则就没有震撼力。
  弓弦狂鸣,一箭射杀。
  那打马飞跑的部属显然也发现了小丘上驻马雄视的雷瑾,改而向小丘上奔来。
  趁着随后而来的流民军追骑一怔神的工夫,雷瑾长啸震天,纵马下坡,把第二支狼牙箭射了出去,再毙一骑,人仰马翻之际,完全搅乱了这百十骑的追击节奏,纷纷带马闪避不迭。
  快马如风,雷瑾又冲近一段距离,闪过几支飞射而来但准头不佳的狼牙箭,顺手抄住两支箭,开弓回敬,再射倒两骑,这下情势更加混乱,没有准备的追骑收不住坐骑的冲势,忙乱着带马避让的工夫,两下里策骑对进,眨眼就进入了雷瑾的木箭杀伤射程。
  雷瑾驱策坐骑不断的小幅度调整奔驰步伐,作微妙的变向移动,纯凭直觉反应闪避或者拔打对方匆忙发射的箭矢,险之又险。
  双方的距离在不断缩短。
  短短几次呼吸之后,很快就要进入短兵相接的距离时,雷瑾这才以另外一张三石弓发射带毒木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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