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战士团团长宾修斯接到命令以后便立即通告了自己的部下,这支历史悠久、战绩辉煌的私人佣兵部队至今仍然保持着以三人战术班组为基础的团队作战方式。先前的几场小规模战斗中龙战士团大多数时候只是负责战场善后工作,因此一听说这次要承担主攻任务,全团上下无不摩拳擦掌,龙战士们的斗志在一瞬间就被完全点燃,这也是托尔精心谋划已久的策略。
宾修斯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他深知半兽人骁勇善战,因此可不打算让自己的士兵和那些四肢发达的大块头正面硬拼。他利用龙战士团擅于伪装的长处,将部队潜伏于距离西南部外城仅仅百米之遥的森林里,如果不是敌人刚刚砍伐了外侧的树木,龙战士团甚至可以做到零距离发起突袭。因此当进攻的号角吹响以后,龙战士们先是通过投掷各种利器,迅速收割了城墙上那些目视所及的敌兵,然后便如同从天而降一般迅速翻越外城低矮的城墙,从而为后续部队打开了胜利之门。随着更多龙族勇士陆续涌入,宾修斯和他的部下们并未有所懈怠,他们纠集在一处,形成一股颇具杀伤力的死亡风暴,无情地扫荡着城内残存的敌人。
狼人和狗头人喜欢三三两两地出没于战场上,因此他们在面对同样组织松散的精灵军队的时候,其自身力量优势便显露无疑。可是龙战士团装备精良,个人身体素质完全不逊色于半兽人,凭借默契的整体配合,他们更是犹如闯入羊圈的饿狼,毫不留情地撕咬着每一只出现在自己视野之中的猎物。
尽管整体被击溃,但是半兽人士兵并未像人类雇佣兵那样落荒而逃,天生好斗的性格促使他们为了荣耀竭力死战,拼命掩护其他同伴逃脱。
混战当中宾修斯已经辨别不清方向,只能朝着敌人数量最密集的街道发起猛攻。头戴龙首钢盔的宾修斯带领十几名龙战士攻向一座石堡外围的小院,因为他亲眼看见大量敌人龟缩进石堡里面,其中还混迹着许多原始狼人。所谓的原始狼人就是能够在白天保持半兽人形态的纯种狼人,相比于平时更容易见到的那些只有在满月时才能变身的混血儿,原始狼人的力量更强,速度更快,更狡诈,也更凶残。
当龙战士王率部赶到那里的时候,院门已经从内部反锁上了,宾修斯毫不犹豫地施展法术,召唤粗壮的树根在院墙上拱出一个豁口。当院落里尘埃落定之后,他瞧见几个身型魁梧的壮汉嚎叫着扑了上来。那些家伙一边匍匐在地上用四肢狂奔,一边化作狼头人身的怪物,他们张开细长的尖嘴,露出刀锋一般的牙齿。
“当心,又是原始狼人!”随宾修斯而来的龙战士团副团长鲍德•;落雷之翼舞动双刀率先砍翻两个冲在最前面的家伙,然后跳至众多狼人后方,回身再次斩下两名敌人的头颅。
宾修斯立刻意识到自己闯进了狼穴,他端起朗基克鲁斯圣枪上前跨出一大步,举枪刺穿了一个狼人的胸膛。借着他又冲入敌群,与鲍德背靠背对付那些已经被同伴的惨死所激怒的狼人,而其他龙战士则趁机冲入石堡,意图生擒狼人头领。
“团长,记得这样背靠背并肩战斗还是十年以前的事呢。”鲍德挥舞战刀如幻影一般连续掠过数只狼人的身躯,当他返回宾修斯身边的时候,那些半兽人忽然停止了所有举动,僵硬的身体表面斜着裂出一条红色细线,接着整个上半身便沿着这条细线慢慢滑落下来。
“你的动作还是那样快如疾电啊。”宾修斯说完便轮动圣枪,当他把矛头插进地面之时,地表忽然跃出层层坚韧的树根和枯瘦的枝干,它们既像绳索,又如利剑,在束缚住周围那群狼人的同时还顺道贯穿了他们的躯体。
鲍德“噢”地惊叫一声,马上赞不绝口地笑着说:“还是团长更厉害一些。”
第十七章 兵临城下(二)
不过正如世上没有总是一路顺风的旅途那样,严酷的战斗中己方的伤亡自然不可避免。就在宾修斯和鲍德相互夸奖对方的时候,一阵猛烈的气浪摧毁了整座石堡,它好似无形的大手,将先前冲进去的龙战士们悉数抛撒出来,直至撞塌了院墙才止住去势。宾修斯和鲍德也被这股气流所波及,好在龙战士王眼疾手快召唤出大量稀疏柔软的枝条作为铺垫,为自己和鲍德卸去了大部分冲击力,否则他很难保证他们不会像其他战友那样跌得骨断筋折。
随着冲天灰尘缓缓消散,石堡中迎面走来的人影也愈加清晰。这是一个身强体健的年轻男子,灰白的长发整齐地梳向脑后,其中一些较短的发丝还桀骜不驯地翘向天空。那人的眼睛同样是灰白色的,酷似盲人,但他可不是瞎子,因为那犹如刀锋一般犀利的眸子正在极富灵性地四处游走,仿佛意图寻找下一个目标。他光着膀子在瓦砾中踱来踱去,脖子上悬挂的金链条熠熠生辉。他腰间围着一条由棕熊皮制成的长裙,脚穿黑色高筒皮靴,手持一把护手上刻有狼头图腾的斩马刀,那把大刀的造型也格外独特,其刀背布满犬牙交错的倒刺,每根倒刺之间还专门挖有恐怖的放血槽。
“嗯?都没死?”那个男人的口吻中略带惊疑,他望着那些倒在地上挣扎不起的龙战士,强烈的复仇意念被心中对于龙战士们顽强生命力的敬重所取代。
“龙族人生来就是不朽的勇士,更何况还有重水铠甲的保护呢。”宾修斯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他的头盔在刚才的冲击中被远远震飞,额角处被飞溅的碎石划出一道伤口,殷红的血便顺着脸颊流淌下来。他不屑一顾地擦去额头的血水,冷笑着说,“我应该如何称呼您呢,先生。”
“狼人淬火氏族酋长,克鲁菲特•;淬火。”那个年轻人摇晃了一下手中的战刀,咧嘴笑道。他的牙齿参差不齐,更像是野兽的犬牙,除此之外跟普通人类没有多大区别,“看你的打扮,应该是他们的头儿吧?”
宾修斯望着对方从容不迫的神情,暗自考虑面前此人必定非同寻常——面对手刃了无数同胞的自己,这家伙依旧得以谈笑风生,这说明他若不是傻瓜,便是怪物。看到狼人酋长所握的斩马刀,宾修斯忽然联想到了克莱门特,而且面前的敌人与克莱门特确实有几分神似,想必这家伙不太可能是傻瓜了。
“回答我,龙族的爬虫。”克鲁菲特不满地嘟囔了一句,他的满头灰发甚至陡然而立,像极了发怒的雄狮。
“没错,我就是龙战士团团长宾修斯•;白金之翼。”宾修斯被对手的气魄所威慑,不由自主地回答了酋长的提问。
克鲁菲特满意地点了点头,眼中寒意立即消融不少,这时他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你们当中是不是有一个家伙留着金子般耀眼的长发,瞳孔犹如黄晶玉那样璀璨?”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提到金色长发和眼睛,龙战士王最先想到了托尔,他知道老同学曾在某次战斗中杀死过一名白毛狼人,心想这位狼人酋长肯定是打算找托尔寻仇,于是他随口编出谎言,“噢,那是我们的领袖,他暂时住在北面的森林里。”
其实托尔正在指挥地面部队进攻西南地区的外城,而且很可能已经随军攻入城中,但是宾修斯怎么可能指引这样一个强敌去威胁好朋友的生命安全呢,所以他试图将对方引向相反的方向,那里是雷德的龙骑兵准备攻打的区域。
不过宾修斯显然低估了半兽人的智商。克鲁菲特正欲动身,就已经觉察到其中有点不对劲,他静下心来思考一番,然后狞笑着胁迫宾修斯亲自为他带路。
“休想!龙族战士从来不会屈从于敌人的淫威!”宾修斯知道诡计已被敌人识破,便举起圣枪准备和敌人战斗至生命最后一刻——他很清楚自己实力确实不济,但是如果以命相搏的话,没准还能为那些身受重伤的战友赢得逃生的机会。
就在龙战团的团长打算上前拼命的时候,一个不该出现在这个场合的声音远远地飘了过来:“宾修斯,我最亲爱的挚友,如果你死了,我会很伤心的。”
“托尔?该死的,你怎么来了!”宾修斯看清来者的面貌以后惊叫起来,他还注意到托尔身边只带着那个身穿短风衣、头顶猎鹿帽的卡尔,所以他赶紧提醒自己的老同学说,“快跑,这家伙正要找你复仇呢!”
“金色的眼睛和头发你就是杀害了布朗的凶手!”克鲁菲特看见托尔的样子以后登时发出愤怒的咆哮。
宾修斯对此颇感不解:即使大量同类死于自己面前,克鲁菲特依然镇定自若,然而一见到托尔,他却为何如同真正兽性大发的野狼,迫不及待地露出了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