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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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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气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    
      “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就步行。    
      劳瑞斯顿花园街号,从外表看来就象是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号就是空着的一处。空房的临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无人居住,景况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好象眼睛上的白翳一样。每座房前都有一小起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引颈翘首地往里张望着,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他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他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然而至今我还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出破地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定能看出许多我所瞧不见的东西。    
    


血字的研究三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2)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    
      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    
      “可是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没问题,葛莱森,你准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地把眉毛扬了一扬,他说: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破,我知道这正适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没有平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分明已经有很多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    
      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感到异常沉重。这是由于死尸所引起来的。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格外显得宽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平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作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情调。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看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那个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茫然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迭着,看来在他临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据我看来,这是一种忿恨的表情,是我生气所没有见过的。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非常可怖,再配上那副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来很象一个怪模怪样的扁鼻猿猴。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姿态,使它的面貌变得益发可怕。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哄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新手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破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随声附和地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么?〃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里又现出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是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么?”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地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更加使案件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指环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起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①    
    


血字的研究三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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