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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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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四年前。四年的时间太长了,长到我记不清楚当时我有没有跟初恋拥抱,还是因为年纪小,而只有眼神的交流。我只知道初恋是一个很腼腆的大男孩,他没有说话,我一直在哭。甚至在他坐上火车之后,在车厢里面与我对望的最后一眼。
  从那以后的四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今天也没有,往后也不可能会有。
  所以在虚构与何冉的离别场景之时,我就莫名其妙地觉得,我已经与他永别了。不是生离死别的永别,而是我和何冉很默契,他不会来找我,我也不会去找他,甚至如果他不主动联系我,我也不会主动去联系他。不是我怕主动久了太累,而是我怕主动多了,何冉会嫌烦。
  我哭了,我忍不住哭泣,即使已经跑到水管处洗了脸,回来之后眼泪还是瞬间爬满。我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但似乎面对感情的问题时,我只会哭泣。因为我不知道,除了哭,我还能干什么。当何冉想要离开的时候,我根本就不会开口挽留,一年前就不会。
  口中还残留着刚才咖啡的苦涩,我也不再去洗脸,苦涩是回忆的引线,我会哭着把我的故事讲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开更了!!
  谢谢大家路过!!
  写自己的故事,其实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我希望大家只把它当成一本正常的小说,不要问我关于真实的信息。
  谢谢~~
  鞠躬~~
  开坑三更,第二更是16:00~~
  再次感谢~~

  ☆、Chapter 02 那一天

  
  我叫佐天,他叫何冉。
  当我在空间里说我要把我的故事讲出来,用这两个好听的名字之时,我的知己妹子景子夜立刻评论了一句:既然昨天已经过去,何必还要死灰复燃。我不得不承认,这个贴切的隐喻,竟是我一开始并没有联想到的,而且还是一语中的,毫无差池。
  是啊,昨天已经过去,而且还是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却奢望着,死灰可以燎原。
  喝完咖啡养足了精神之后,我开始敲下这个算是凄美而又残缺的结局,也许,这并不是最后。就如三师父某次打电话所说,“其实你们完全有复合的可能性。”我多希望能借三师父的吉言,能够一语成真。
  不加伴侣或者奶精的雀巢黑咖啡,我已经习惯了它的苦味,第一次接触咖啡,还是因为一个好朋友,阿琛。
  那时,是高四,是高考失利后再次复读的一年。尽管我们都不喜欢在需要平静的时间段,有这么大的变故,也感谢上天,让我因此认识了阿琛。我与阿琛脾气八字相合,处处维护,更有幸做成了同桌。
  我深深地记得,那个时候,我与阿琛坐着教室的最后一排,为了提神好好学习,她天天喝咖啡,我天天喝苦丁。小小的一张桌子,终日弥漫着苦涩的气味,虽然是不同的两种。
  高考填报志愿录取完之后,我来到了广州,阿琛则在另外一所城市,现在,我们都已经是大三了。我与阿琛之间的情谊,不止是三年里经常长时间的聊电话,相互诉苦或者安慰,而是她大四一年的实习,竟然来到了广州。
  得知阿琛会来广州实习之时,我觉得我比任何人都高兴,还矫情地借着余秋雨的那句名言——你走,我不送你;你来,再大的风雨,我也要去接你——要去接她。不然,在另一个大学的好朋友釆苹看来,就绝对说不过去。
  我忙着期末考试,算着阿琛来广州的时间,刚好是不用考试的一天。我暗暗地窃喜着筹划了一个月之后,真等到阿琛来到广州时,我却并没有去接她。跟阿琛同来的一个女孩儿,有两个姐姐在广州工作几年了,更熟悉广州的情况,便去火车站接她们。我当时虽然没有考试,却也没有去她们那里碍手碍脚,帮不上什么忙。
  在阿琛找好房子、安顿好了实习的事情之后,我的期末也忙的差不多了,去找她玩。上午到了阿琛的住处之后,在久违的空调房间里歇息,下午与她和她的舍友一起逛北京路,并且在她那里住了一晚才回来。
  由于我带路的失职,在去北京路和回来的时候,都走错路了,也为此,我们赶上了一场特大的暴雨,被困在街边的走廊屋檐下。阿琛的脚后跟,因为鞋子不舒服而磨烂,这几天又赶上广州一直下雨,所以还没有长好。当阿琛踮着脚走在水里,忍着疼痛时,我真的是有些愧疚。如果我们没有走错路,下大雨时,已经在地铁下面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广州的地铁太发达,让我对上面的路一无所知。这是我自己的能力问题,也是高科技进步太快的副作用之一。
  之后阿琛来我学校的当天,正是何冉离开的那天。
  我买了三杯蜂蜜柚子茶,拎起来走到地铁下面,跟阿琛聊着天,满怀喜悦地等她出来。我跟阿琛说,我已经到地铁站了,就等着接她了。然后,我又跟釆苹打了电话,让她出来一起玩。釆苹跟阿琛,在之前已经有过一面之缘,不算陌生。
  我站在地铁站下面,享受着冷冷的空调,才上午九点多,要知道我学校里是没有空调的。我一边跟阿琛聊着,一边想着何冉此时是不是还在睡觉,晚上要坐很久的火车,会很累很累。再或者,何冉正在忙着收拾东西,毕竟就要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何冉是大我一届的师兄,考到了北京读研究生,现在放暑假了,要收拾东西回家。
  我拎着蜂蜜柚子茶,低头玩着手机跟阿琛聊天,收到阿琛说,她已经出来站口了,并没有看到我。我才知道,为了给阿琛一个小小的惊喜,我竟然没有告诉她我站在地铁下面等她。接到阿琛的电话后,我快速地走了上去,终于见到了阿琛。
  阿琛穿着一件浅蓝色及膝的牛仔短裙,上面搭着一件白色镂花的小外套,站在地铁站口的边缘,我一眼就看到了。我笑着走过去,把蜂蜜柚子茶递给阿琛,说她怎么又吃胖了。其实阿琛的身材挺协调匀称,并不算胖,只是比高中胖了一些。
  阿琛接过去,很是不服气地笑着说,“衣服的问题,这绝对是因为衣服的问题!”
  “前几天见你,你就说是衣服的问题,今天又说是衣服的问题,难不成你的衣服都有问题啊!”我笑着反驳她。前几天阿琛来广州之后,第一次见她,她穿的是一件碎花的及膝短裙,我说她吃胖了,她就说是衣服衬的,这次又是这个毫无说服力的理由。
  这么久不见,都没觉得阿琛走路有变得像女生一些,依然是有些冲动的感觉,前几天是,今天也是。我领着阿琛在周围随便转了一下,釆苹就过来了,然后我们三个人一起晃悠。
  阿琛来到广州之后,一直吐槽这边的饭菜难以下咽,我说要她过来吃大餐。问阿琛想吃什么,她说火锅,我们三个就奔到了菜市场,买了很多材料,然后去釆苹的宿舍煮火锅。
  釆苹跟我不在同一座宿舍楼,宿舍的规格也不一样,虽然她跟我是同一届的学生。我的宿舍是普通的四人间,釆苹的则是研究生住的套间,有配套的小厨房,还有独立的卫生间。只不过釆苹的宿舍不是很大,楼也很破旧了,是很久以前的楼了。
  在前年的校庆时,很多校友回来看望母校,有一些头发发白的老先生,站在釆苹住的那座宿舍楼前拍照片,还对着楼感概,说是当年的宿舍楼。所以那座宿舍楼的外观,可想而知该有多么岌岌可危。
  我的宿舍楼与釆苹的宿舍楼相隔不远,我们三个买完菜回釆苹的宿舍,路过我的宿舍楼时,还跟阿琛指了指。在最炎热的夏天里,我们在宿舍里煮火锅。而且宿舍里还没有安空调,即使有头顶上和身边两台风扇吹着,还是热的汗流浃背。
  我打开釆苹的电脑,选了几首我喜欢听的老歌,有邓丽君的,也有韩宝仪的,我喜欢她们两个的柔媚声音。在我刚刚懂得听歌之时,我只记得,当时我家那台黑色的录音机,就天天播放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还有韩宝仪的《粉红色的回忆》。
  我说过,童年对人的影响非常大,所以到现在,我还终日听那些八十年代的老歌,泛滥着旧上海的靡靡之音。
  我本以为一个年纪轻轻的女生听这些歌,会有些不合时宜的感觉,当我在卫慧的书中看到她们某次的宴会上,放的是金嗓子周璇的《四季歌》时,深觉自己找到了知音。而且尽管卫慧的书被封杀,一直被骂用身体写作,我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我喜欢卫慧细腻滑美的文字,更喜欢她悄然开放的思想。
  阿琛和釆苹虽然不喜欢这些老歌,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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