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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世纪传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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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出现让她回想起了那一年,那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人。
迷茫的眼神深深地望着卓远之,杜蘅完全迷失在自己的世界里。卓远之怔怔地盯着她,搜索着记忆里与她的眼睛相似的那一双,他敢肯定他见过与她类似的双眸,却记不起它属于谁。
两个人迷失在彼此的视线里,都没注意到有个人闯了进来。
“远之,你好了没有?巨慢哦!咱们还得赶去罗兰德学院呢!去迟了,被宇文寺人逮到,又会被念叨一阵。你不怕他,我可禁不起折腾,我还得靠全额奖学金活下去呢!还有啊,我打工也快迟到了,你倒是快”
之雾毛毛躁躁地推开书房的门,正要将卓远之硬拽出去,却看见书房里有另一个女人。整个卓冠堂除了朵猫猫、优优,就剩她一个雌性动物了,今天怎么又跑出来一个?
“你是”
她聚精会神地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面容,顷刻间忘记了呼吸。是她!竟然是她?
“你是杜蘅?”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你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杜女士和卓远之同时发问,两个人、四只惊讶的眼睛全都聚集在之雾一个人身上,换作旁人早因为吃不消而提前招供了,只有她像个没事人似的东张西望。
看情形,估计今天是无法去罗兰德学院上课了,又少赚一天的钱,之雾为钱包的损失而唉声叹气。拉把椅子坐下来,既然要浪费时间,就一次浪费个够吧!
她漫不经心的态度让卓远之分不清方向,杜蘅却被眼前这个面熟的女生占据了思绪。“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见过,我们当然见过面。”之雾说不出什么滋味地望着杜女士,“岂止见过?我们还很熟呢!”
之雾跟这个女人很熟?卓远之更糊涂了,他自认自己没有蠢到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地步,可今天的情形怎么让他有些把握不住呢?能进入卓冠堂总堂,还能见到爸的女人,这些年来屈指可数。这女人竟然可以让爸请到他的书房会面,更是奇怪之至。最搞笑的是,之雾竟然跟这个女人很熟?
从之雾那儿找不到出口,卓远之只好问杜女士:“你认识她?”
摇摇头,杜蘅不否认,“好像很面熟,只是想不起来了。你是”
“幸之雾,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吧?”
“幸之雾?”杜蘅心跳猛地加剧,许多片段在脑中汇集,她望着面前这个已然长大的女生,忘了呼吸。
之雾差点儿没笑出声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她开始笑的时候,心底却决望得想哭。
“卓远之,你能想象吗?身为妈妈竟然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只是觉得面熟,只是觉得面熟嗳!”
卓远之张开手捧好自己的下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会觉得杜蘅的眼睛很面熟了,那双眼睛跟面前的之雾根本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连眼里的稚嫩、单纯、热情和无畏都如出一辙。“你们真的是母女?”虽然是疑问句,但在他心中却是肯定的语句。
杜蘅终于将年少时的小女孩跟面前这个大女生联系在了一起,“之雾,真的是你?你你已经长这么大了?”
耸耸肩,之雾知道在杜蘅的眼中自己还是那个年幼的小女生,还是那个哭着要妈妈的之雾。
不是了!早已不是了!这些年,她所经历的一切是面前这个母亲想都想不到的,她错过了她的成长,再也找不回来那个岁月。
从这一点上说,她比幸德书更加残忍。
而之雾却不觉得可悲,没有被爱过,不会感受失去爱的痛苦。没得到过母爱,她不怕断绝母女关系。
站在杜蘅的面前,她已经可以用等高的距离望着母亲的双眼。小时候,她却只能仰着头望着妈妈一次又一次地离开她的生命。
妈妈不爱她,妈妈爱非洲的野生动物,尤其是豹子——所以,她恨豹子,包括阿猫。
现在好了,时间让之雾学会了不在乎。她是没有爹妈的孩子,但她有卓爸,她有津庭叔,她有远之,还有亦悠和优优这对小恶魔。
冷漠的眼神让杜蘅检视自己,她真的是她的女儿吗?蓦然间,她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像她初见英冠时一般大吧?“之雾,我的女儿?”
“是的,妈妈。我们又见面了!”之雾双手插在口袋里,微微抖动的双腿不是因为激动,而是无聊下的产物。
“这次隔了多少年?十年?还是十一年?我记不清了,怎么?非洲的野生动物不需要你了?怎么回来了?其实回来也没什么用,这里又没有野生动物需要你的帮助。你该知道的,城市里没有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都在动物园里,它们被铁笼子关了起来,出不去。没有人会伤害它们,除了它们自己。”
除了自己,没有人再能伤害我了——之雾这样告诉自己。
望着面前这对有着相似眼神的母女,卓远之陷入了黑暗中。没有战争,她们之间却有一种比战争更可怕的冷漠。
究竟杜蘅跟卓英冠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曾发生过怎样的故事;杜蘅为什么会离开丈夫、女儿,独自前往非洲;幸之雾与父母的关系能否改善,她是卓英冠的亲生女儿吗?
莫非,卓远之竟是她的哥哥?
(未完待续)
请看《涩世纪传说PART10》! 
第28话:我们是兄妹?
 
    我没想过会那样认识她,从未想过今天,我将它当成一段故事说出来,你听上去或许很轻巧,但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感觉依然让人不敢相信。我&;nbsp;看&;nbsp;书&;nbsp;斋
她坐在闹市区内设置的长椅上,周围的人脚步匆匆,忙着为生活打拼,她却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垂着头不让任何人看到她的脸。
她古怪的举动吸引了我,我停下脚步望着她,像被施了魔法,半点儿都动弹不得。我走上前,靠近她,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
她在哭?!
她抱着一块黑色的令牌,哭得自然又痛快。像久旱的天下起了大雨,哗啦啦湿了一片,浇在人的心头有种说不出的感慨。
“嘿!”
我跟她打招呼,现在想来真的好可笑,我居然会跟她打招呼。像我这样高傲的人居然会跟坐在街头痛哭流涕的她打招呼?
很不可思议是吧?可这就是事实,是我们相遇最初的记忆——也是最美的回忆,虽然很多年后,我和她之间所能剩下的也只有这么点儿愉快的回忆。
大概是被她的眼泪迷住了,我简直忘了自己是谁,走到她的面前,我说了一句天下男人都会说的,最粗俗的安慰:“你还好吧?”
什么?你问我她的反应?她的反应就是——继续哭,她哭得一点儿也不好看,绝对不属于梨花带雨那一类。我想,那一刻她的心里是真的很痛,除了痛哭,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方式能够帮她释放那种痛楚。
她在宣泄悲伤,我知道的。
她一直一直哭下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干脆站在原地望着她。周遭的人看到我们俩这架势还以为我对她怎么了,只听见我的身后议论纷纷,说我一个大男人欺负小姑娘简直不知道羞耻;还有女生的诅咒声,估计是祝福我这种坏男人早日转世投胎。
我还听见有个人说:这种男人活该一辈子得不到爱!
他说对了,我的确这辈子都没能得到真爱——这是后话。
换作现在的我,一定会羞得逃之夭夭。那时候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魔咒,大概是一种名叫“爱”的巫术吧!没花什么力气,我被这种巫术降伏了,终身逃脱不了。
那天的我竟然沉默地站在她的身前,站了差不多五个小时,直到她哭累了,拿额头抵着我的大衣,寻找安全的支点为止。
我大方地敞开了怀抱让她依靠,想做她的支点,那时候我很想这样对她说。可惜她哭累了,累得昏睡过去,于是那句话放在我的心中,这么多年,我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
还有一句话,我也没说出口:那一年,我爱你——我,幸德书爱上了你,杜蘅。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说:被爱是幸福,爱人是痛苦。那个时候的我可不这么认为,能与她相遇,能认识她,能爱她,已经是上天赏赐给我的莫大幸福。每天最快乐的事不是得到她爱的回报,而是见到她。
千里,你在取笑我?笑吧!尽情地笑吧!那种感觉只有等你真正爱上了谁才会明了,说出来你或许不信。你能想象吗?我!我幸德书,我这个自命不凡的大律师,自以为是的精英人士竟然可以像天下所有陷入爱河的傻男人一样去追求爱人。
是的,是我追求杜蘅的。那时候,我真的很爱她。
每天送上一束美丽的花,玫瑰、百合、天堂鸟、竹兰所有美丽的花全被我攮在怀中,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我是真的喜欢看她抱着花的样子。
推掉委托人的约会,提前到大学门口等她,只为了送她回家,也不是其实我只是只是想见见她,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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