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桃花不成劫-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婆婆,别人都是犹犹豫豫的,她怎么?”
  
  女人继续搅着汤水,也不回答,只是安详的笑着。我也笑了。三百年的风沙煎熬,红尘世事早已看得通透希澈。为今之愿,只是忘了这苦楚的一生。转世轮回,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只盼着来生不再遇见他。
  
  “忘川水,白玉盏,此生难,彼生简。喝了这杯忘川水,在望乡亭看一眼故乡,去三生石回忆三生,然后就去轮回转世吧。”女人苍老着声音说道。
  
  我点点头,仰头一饮而尽。然后直接走到了转轮台前。望乡亭?三生石?这些对于我都不再具有什么意义,我只想着早入轮回,早些把他遗忘。这时,那个女孩子突然大叫起来。
  
  “呀,是什么人?那袭白衣穿的真叫一个仙风道骨。”
  
  “渠莒上神?”孟婆微微沉默,轻声喊道。我抬起来的脚蓦地顿住了。
  
  我颤抖着转过头,便瞧见河那岸,渠莒猩红着双眼奔上奈何桥,大叫着:“阿藜,你站住!”
  
  我只觉得眼睛里弥漫开一层雾气,原来鬼魂也是可以流眼泪的。渠莒,我等了你三百年,为什么你要在我喝了忘川水,即将把你遗忘的时候才出现?我有那么多那么多的话想要和你说!
  
  头微微的有些迷糊,我知道,孟婆汤的功效已经出现,只是我不甘心,我不愿意带着他对我的误会离开。所以我将双手拢在嘴边,朝着逐渐靠近的他拼尽全力地喊道。
  
  “我是走上层过的桥,我没有做过坏事,我没偷伏羲琴,我没杀琴姜,我还是你最初认识的阿藜——”
  
  这句话喊出口,我觉得我便把这三百年的委屈全部诉尽。我不管渠莒他是否相信我说的话,但是,我要他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居心叵测,邪恶可怕的女人。
  
  我想,我还是不要等他到我跟前和我进行生离死别了。如果他信了我,我见不得他痛恨自己悔不当初的难过,如果他不相信我,我只怕是也经受不住再一次撕心裂肺的痛楚。这两种结果都不是我想要的,哭哭啼啼,那不是我钟吾藜的性格。所以,我望着渠莒,伸出手,想象我抚摸着他的眉眼,他的白衣,他的头发,然后仰身坠下了转轮台。
  
  “阿藜——”
  
  “渠莒,我爱你——”
  
  这一句,我说得如同耳语一般。
  
  我和渠莒的爱恨情仇都随着我的转生烟消云散吧,我闭上双眼,耳边是渠莒疾呼的声音。脑子里有关他的记忆渐渐淡去——
  
  我这样深刻的爱过一个男人,以至于我觉得,无论今生还是来世,无论我还能否遭遇爱情,我都已经无憾了
  
  




2

2、第一章(1) 。。。 
 
 
  市井传言,在远离中原的某个地域群居着一群介乎于神和人之间的种族,他们虽然不会像神一样长生不老,但是却可活至数百年。神将他们分为四族,并赐予异能,世代相传。人们称他们为大荒仙族。其中数钟吾族最为神奇,传说钟吾族最得神的眷顾,被神赐予了长生不老的秘术,使得他们寿与天齐。因此,钟吾族被冠以了“被神眷顾的一族”的称号。
  
  但是,显然,大荒仙族并没有市井流传的异能,钟吾族更做不到长生不老,寿与天齐。
  
  他们虽然确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他们只是一介凡人,一样的经历生老病死,一样的要步入六道轮回。
  
  四大仙族本非大荒的族群。那时,他们本是久居江南一带的四大世家,有关异术的留言不胫而走后,不断地有人登门拜访,更有甚者举刀相向。一时之间,江湖上纷争四起,一片腥风血雨。于是,在一百七十八年前,四大家族的族长便秘密的带领族人搬离了江南,隐居到大荒各处,一夕之间,江湖之上再寻不得半点有关他们的讯息。
  
  我是钟吾族第三十八代族长的孙女,是钟吾族的少主,但是遍观族群上下,没有人叫我少主,大家都叫我宓儿。
  
  当然,除了归海伤。
  
  他每次见到我都要站直身体,朝我鞠上一躬,恭恭敬敬的喊一嗓子:见过少主。
  
  归海伤是爷爷旧友的孙子,被送到谷中同爷爷学习医术。按照小梅的说法,归海伤古板的很,就像一块不得教化的木头,木讷的可以。
  
  我趴在窗台上,无聊的咬着一支狗尾巴草,挑起眼皮瞥了一眼窗外正在辨析草药的归海伤,剧烈的点了点头。谁知得意的过了火,只听见“咔嚓”一声,我的脖子生生的被自己闪了过去。
  
  我嗷嗷的喊了两嗓子,小梅瞪了我一眼,咂咂嘴起身扭出了屋子。
  
  “真是的,连说都说不得了。”
  
  我干瞪着眼睛,瞧着小梅洋洋自得的扭着水桶腰跑去和隔壁村子的二狗打情骂俏,心下一片凄惨。
  
  我并不是护着归海伤,我是脖子痛
  
  但是,当我回过头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我忽略了脖子上牵着筋的难过,我听到“稀里哗啦”一阵脆响,我的心碎了。
  
  灼热的骄阳下,简暖巧笑如花,她羞涩的拿起水蓝色的手帕,轻手轻脚的俯□为归海伤拭去额头上的汗珠。而归海伤也满眼热切的望着简暖,脸颊微红。
  
  简暖也是爷爷旧友的孙女,同样被他带回谷里习医。她是一个娇羞的女子,平时连和不熟悉的人说上一句话都要脸红半天,不晓得两个人怎么就勾搭到了一起。
  
  我突然特别想找二狗算账。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二狗一脸淡定的告诉我: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是少主,他和你爷爷习医,你们走得近了,自然会有结果。
  
  我觉得二狗很有文化,连“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从此,我对他说的话都深信不移。
  
  但是,现在看来,二狗说的话并不正确,我的确近水楼台了,但是我没得到月亮,我只是在水里堪堪得了个月影,一个石子砸下去,连影子都没了。
  
  篱笆那边,小梅和二狗聊得正欢。我突然怀疑,小梅之所以对二狗如此钟情,是不是也上了这“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当。
  
  傍晚,太阳的余辉洒在谷里,四处染上金黄。我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八仙桌的这边气鼓鼓的瞧着吃得正欢的爷爷。不得不说,我对这个老头很有看法。
  
  他仿佛感受到了我的注视,抬起头望着我,咀嚼着食物的嘴唇带动着长长的胡须一抖一抖,甚是滑稽。
  
  “丫头,你不吃饭盯着我做什么?爷爷虽然长相俊朗,但不能当饭吃的。”
  
  我不屑一顾的扭过头,哎呀一声惨叫了出来。伸手扶着我绑满了绷带的脖子,小心翼翼的把脑袋扭了过来。
  
  我承认,我忘了我的脑袋被扭伤了。
  
  “老头,你怎么想的?带回了归海伤干嘛还要带回简暖?”
  
  后面半句我没有说,我觉得在老头面前说这句话,甚是难为情。我想问问他:要是你不带回简暖,你或许就有孙女婿了。
  
  老头又塞了一口饭,眯着眼睛含糊不清的朝我说:“人家都定了亲了,怎么好把两人生生拆散。”
  
  听到这句话,我释然了。
  
  我的胸腔里顿时涌满了对二狗的愧疚和敬仰。他说的的确是至理名言。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话说得一点都不假。简暖的确比我离得近。
  
  夜色渐浓,我躲在屋里很是无聊,突然想起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去看过苏姐姐了,于是拖拉着布鞋跑到了玉兔居。
  
  玉兔居是谷里的药房,这个名字是我起的,玉兔捣药,故得其名。二狗和小梅为了这个名字嘲笑了我许久,但是我还是固执的选用了这个名字。我觉得,这是我做的最有文化底蕴的一件事。
  
  玉兔居里此刻应该没有其他人了吧,我跑的飞快,却不想生生撞上了一度肉墙,被弹飞,结结实实的坐在了地上。
  
  流年不利,流年不利,脖子还没正当过来,屁股又受伤害。
  
  突然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瞥见简暖一袭水色长裙,盈盈俯□来把我扶了起来。归海伤一脸尴尬的站在撞我的原处,见我起身,弯□,恭恭敬敬的说了一句“见过少主”。
  
  小梅说的对,他就是一块未经开化的榆木疙瘩,伤了我的心,又伤了我的屁股,依然只会说上一句“见过少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