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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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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是从侧门进。
  女佣递上手巾,茶几上已经摆上了他喜欢的明前龙井,说是喜欢,其实也只是以前来的时候多喝了两口而已。老作派的大家族就是这样,心思都用在细节处。
  司机在外面接了个电话,恭敬地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好,好,知道了。”悄无声息走进来,躬身说:“夫人说宴会时间延长,要晚点过来。”
  程曦只点了点头。
  反正和他的意见没关系,也不用言语来回答。
  午饭摆在老地方,菜色也是按惯例,这两年S城上流圈子里流行起吃虫草,秦家也不能免俗,可惜这道药膳卖相太差,程曦碰都没碰。
  “晚点”晚到了午后,程曦坐在沙发上,来的时候忘记带烟,这司机倒是很贴心,从书房提出一个手提电脑来,躬身放到程曦面前,又悄无声息走了。
  这司机很少和程曦说话,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而且他应该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曦才好。
  不止是他,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人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曦才好。
  不愧是秦家,笔记本上带着郁金香的LOGO,开了电脑,还看见桌面上有天之涯的图标。两年前的那件事发生后,程曦知道他们不会再放任自己,所以他们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游戏也不稀奇。
  只是呆在这里,程曦没有玩游戏的心情。不仅不想玩游戏,连说话都懒得说。
  每次来这里,都好像在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其实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自己是谁,他知道,自己就是一段被忽视的黑色历史,被层层粉饰的过往,和一个提不得的名字。
  他是个十八年前就不该出生的错误,悬在两家人心上的阴影,言语间的忌讳,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提防。
  他是个孤魂野鬼。
  …
  下午四点,忽然下起雨。
  庄园门口传来喇叭声。
  佣人都跑到门口,别墅里听不见一声咳嗽声,门廊上走过一个端庄身影,穿着参加宴会回来的正装,司机跟在背后拿着伞。
  熟悉的高跟鞋的声音。
  她站在门口,佣人替她取下遮雨的外套,她化着一丝不苟的妆,端庄脸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程曦的眼睛很像她。
  她说:“你来了?”








☆、第26章 嘲笑

  程曦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妇人动作优雅地坐了下来。
  毕竟是如今掌握着秦家实权的人,眼角眉梢都是威仪,她身上,除了大家族里身份尊贵的女人该有的端庄,更多的,已经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决断。
  司机站在她身后。
  程曦早猜过,这个一直替她接送自己、可能也负责让人暗中监视自己的“司机”,在秦家的职位,绝对低不到哪里去。估计还很可能不是姓秦的人,而是她从自己家带过去的心腹。
  “外面下雨,怎么穿这么薄?”她皱起了眉头,看着程曦身上穿着的薄薄的牛仔衬衫,此时此刻,她的表情就如同寻常人家的母亲一样。
  “来的时候不知道要下雨。”程曦合上了电脑。
  程曦看新闻的时候,也常常看到她的身影,毕竟是秦家当家的人,丈夫已经去世,港媒都恭敬地称她为“秦夫人”,也看到她儿女的新闻,她有一子一女,都是在国外上学,相貌好,叛逆,一掷千金。有花边新闻说她和子女关系十分差,子女怕她就像怕阎王一样。
  但她对程曦,一直都是很好的。
  尽管性格威严,但是,在程曦面前,她一直很像一个正常的母亲。
  “上次他来这边,见过你。”似乎是习惯性的动作,提到那个“他”字的时候,她稍微别开了脸,四十岁的年纪,仍然有着毫无瑕疵的修长脖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连眉眼也卸去了一点坚硬威严,多了一分柔和。
  “他说,你长高了很多。”
  是上次学校的五十年校庆吧?当时自己也奇怪过,即使是有着官场应酬的原因,那个人的身份,也并不需要光顾这样场合。
  所以,是为了看自己而来的吗?
  看自己,却不让自己看到他。确实是符合他身份的行事风格。
  “站起来让我看看。”她让程曦站起来,自己也跟着站了起来,绕过茶几,走到了程曦身边。
  刚刚成年的少年,有着遗传自那个人的身高,身形修长,宽肩窄腰,即使是穿着简单的牛仔衬衫,也是鹤立鸡群的。
  “老林说,你们学校的条件不好。”她像最寻常的母亲一样,伸手替程曦理了理衬衫衣领:“这个周末还是回沈家吧,我很久没见过沈泽了,替我问他父母好。老林会替我带礼物过去。”
  又是上次一样的古董汝窑梅瓶,还是顾恺之的书画?
  像所有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的父母一样,因为怕别人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所以加倍地礼遇别人,礼物珍贵到夸张的地步,远远超过养大一个孩子的代价。
  “好。”程曦抬起眼睛来,看着她:“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告诉‘他’,我向‘他’问好。”
  毕竟,是父亲。
  “好。”她垂下眼睛来,不知道是因为提到“那个人”时的习惯,还是因为程曦的正脸实在太像那个人。
  坐了太久,衬衫的衣角有点褶皱,她用保养得宜的手替程曦抚平,右手的无名指上,看得见常年戴过戒指的痕迹,因为被取下,手指上有一圈的颜色较浅,毕竟是四十岁的女人,低头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些微皱纹。
  岁月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只是一晃眼,已经是十八年。
  当年费尽周折万般保全下来的孩子,终于平安长大,继承了父母的容貌,这样挺拔而优秀,站在这里,提醒着自己,当年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疯狂,那样与全世界为敌也要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执着。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所有惊心动魄的故事,那样疯狂和叛逆,生离死别的痛苦,曾经一夜一夜辗转反侧的煎熬,这些年的时光,都会像旧日记一样,被埋在灰尘之下。终有一天,会被渐渐忘记,只留下别人嘴里的只言片语,无人记得。
  百年之后,尽数埋葬。
  …
  虽然说着“我们是朋友”,但是易云攸还是在下午四点下了线,用他的话说,是“我妈打电话让我回家”。
  他说得云淡风轻,林郁也绝不会猜到,在他这句话的背后,本来有一个计划,他本来这个周末并不准备回家,而是决心表白之后,然后回去说服自己的父母,他要交一个喜欢学术研究的理科生女朋友。
  易家并不是什么小家族,即使比不上秦家,也是有着自己企业的。易云攸的母亲,和沈泽的母亲,还有“秦夫人”,当年其实是同一所贵族女校里读出来的同学,三人境遇各不相同,秦夫人更是远嫁,但还是有机会的时候会偶尔坐在一起喝一杯下午茶的。
  正是因为这样,易云攸才和程曦成了挚友,甚至比和跟程曦一起长大的沈泽关系更好。
  用沈泽的话说,大概是因为他们身上都长着“反骨”的缘故。
  不过易云攸终究是在父母期望下长成的独子,已经计划好的命运,继承家族企业,可能闹一两段无伤大雅的风流韵事,但最终会找个大家闺秀联姻。
  他的反骨,只够支撑他走到这里而已。
  …
  不过林郁压根不知道这些。
  这一个多月和程曦关系越来越好,这几天更是干脆和程曦并肩而战,他整个人的心情都是不错的。连白小胥替他传达了“黎老怪这几天又收了不少同事儿子的结婚邀请函,心情非常坏”这样的信息,都没影响到他的心情。
  因为晚上廘战要去PK场和南风打架,他作为“廘战最好的朋友”(其实也是唯一的朋友)自然要去加油。所以他只能趁下午完成这周唯一的娱乐:采药。
  上次的极品药草人参娃娃被抢,狼族又出示了截图证明火狼虽然打死了林郁但还是没抢到药草,所以林郁身上最好的药草是一支灵品的朱雀草。
  他准备自己采点朱雀草来,试一试灵品药草的水。
  跑了半天,包裹都快堆满了,他跑回仓库清货,正准备出城,结果一个组队邀请甩过来。
  【私聊】天启对你说:小鱼MM。
  林郁进了队伍。
  【私聊】你对天启说:我是男的。
  队伍里已经有五个人,除了浣花天启,还有个穿得很妖娆的女刺客,名字比较嚣张,叫“老娘让你跳”,还有战士“黄霸霸”,云麓也是世界频道上经常看到的土豪“白柯”,弓手的名字更著名:云无意。
  【队伍】老娘让你跳:小云儿,你的意中人进来了。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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