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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策[完本]作者:闪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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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潘云生为+慕华的安全做了担保,+彦博绝不会让女儿干这档子买卖。

    为了让+彦博下定决心,潘云生还找来了刚刚退役的康晓霆,逼着他签了雇佣合同,担任+慕华的私人保镖。

    +彦博不相信其他人,却对曾经救过+慕华的康晓霆青眼有加。

    搞定了私人问题,公司的细节问题由+慕华与纪佑国派来地王元庆磋商。

    按照纪佑国的意思,“中重公司”主要经营军火出口贸易。

    国务院总理庞兴龙亲自出面,让32家国营军火生产企业与“中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对军火销售地方式做了两种规定。

    一是由“中重公司”提前向军火生产企业预支购买款项的50%,分担军火销售风险。收到客户支付地款项后,“中重公司”按照合同具体规定,抽取销售总额的5%到15%作为营销推广费用。

    二是由“中重公司”代销,不向军火生产企业预支购买款项,按照合同具体规定,抽取销售总额地作为营销推广费用。

    两种合作方式,能够确保合作双方都获得可观利益。

    对共和国的各大军火生产企业来说,由“中重公司”代销,解决了各大企业的营销问题,避免了企业间恶性竞争,不但能让“中国牌”武器装备在国际市场卖出更好的价格,还能使军火生产企业旱涝保收,减少了营销环节产生的额外支出。

    对“中重公司”来说,在不需要考虑生产的情况下,达到了垄断经营军火出口贸易的目的,为推销“中国牌”武器装备奠定了基础,也为今后向军火

    军火生产领域进军打下了基础。

    虽然纪佑国最初的想法是利用民间资本解决国家遇到的难题,替国家分担风险,在国际市场上推广共和国生产的武器装备,但是谁都知道,纪佑国的主要目的还是整合国内的军火企业,借此推进国营企业改制。

    军火行业与其他生产制造行业有很大的区别。

    不说别的,某些先进武器装备的研制费用高达数十亿、甚至数百亿,最终的产量却少得可怜。比如,美国在研制F…22战斗机的时候,投入300多亿美元的研制经费,产量却不到200,平摊下来,每架的研制经费就超过2元。虽然很多研究成果会在其他武器装备上得到利用,或者在民用领域得到推广,但是高昂的研制费用能让任何一个国家望而却步。研究F…35的时候,美国就以“共同开发”的名义邀请其他国家参与研制工作,分摊研制费用。

    扩大出口,成为分摊研制费用的最佳办法。

    仍然以美国为例,美军采购的F…16战斗机的价格仅为出口价格的50%。通过大规模出口,不但能够以量产的方式降低制造成本,分摊研制费用,还能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刺激军火企业开发新技术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整合军火企业也是缩减费用的有效手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有数百家军火生产商,仅制造军用飞机的企业就有波音、格鲁曼、道格拉斯、共和等十多家企业。经过数十年发展,美国的军火生产商减少到了十多家,生产军用飞机的只剩下了波音、洛马、诺斯罗普与通用电气四家。企业越大,资本越雄厚,投入研发的费用越多,开发新装备的能力越强,竞争力越高。

    共和国要想成为军火生产与出口大国,必须尽快整合国内分散的军火制造企业。

    由国家来做,不但效率低下,还与即将出台的《政府行为规范法》相抵触。

    在此情况下,只能由民营企业来做,通过联合、收购、吞并等方式逐步将各家军火制造商整合到一起,最终形成一家或者几家超级军火生产商。

    当然,改革要一步一步的走,军火领域也不例外。

    纪佑国让+彦博等人出资成立“中重公司”,只是军火企业改革的第一步。

    了解了纪佑国的想法后,+彦博不再担心什么。

    按照“中重公司”与国资委签的合作协议,参与合作的32家国营军火生产企业在“中重公司”各拥有1%的股权,国资委以技术入股的名义拥有17%的股权,另外51%%的股权中,+彦博与李成文各占125%、叶永畿占05%、龙誉腾占85%、龚书涛占6%、剩下的1%归+慕华。

    最初,李成文与叶永畿并不赞同国私联营。

    在他们看来,国家入股的直接后果是分散了股权,对公司经营非常不利。

    与政府谈判期间,李成文与叶永畿提出了他们的想法。经过磋商,最终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国资委与国营军火生产企业只有“分红权”,没有公司决策权。除了由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技术保密工作之外,其他事务由+慕华代表的董事会全权决策。

    签署了协议,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5天之内,“中重公司”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董事会也宣告成立。虽然+慕华只有1%的象征性股权,但是在其他六人都无心过问公司的情况下,赋予+慕华全权决定公司经营事务的权力,由+慕华担任董事长。

    除了日常经营外,公司的另外一项关键工作就是技术保密。军火贸易与国家保密工作有密切关系,特别是各项先进军事技术。不管在哪个国家,哪家军火公司都与政府签署了相关保密协议。

    什么武器能卖,能够卖给哪个国家,不由公司决定,由政府等国家权力机构决定!

    因此在“中重公司”中,军情局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按照纪佑国的吩咐,潘云生派了两个最“可靠”的人去“中重公司”负责营销与技术保密工作。不但是最“可靠”的,还是最“神秘”的两个手下。毕竟,军情局不能明目张胆的经营军火买卖。

    +彦博乘坐的私人飞机刚刚从机场起飞,李存勋与刘晓宾就来到了“中重公司”总部。

    对两个“职业间谍”来说,这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

    两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服从女老板的指挥!





    卷四 第十章 新人报到

    小说巴士 更新时间:2010…8…28 3:15:37 本章字数:5583

    了电梯,刘晓宾不自觉的打量了一下身上的衣着。

    “你在看什么?”李存勋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注意大门处那个侍者看我们的眼神了吗?”刘晓宾苦笑了一下,“简直就像看到了进城的乡巴佬一样。”

    “得,就你观察仔细。”李存勋摇了摇头,“别抱怨了,至少老潘没把我俩派去守边关。”

    “李哥,你怎么不跟老潘说说?”

    “说什么?”李存勋也苦笑了起来,“能说的,我都说了。老潘是啥脾气,你不清楚?昨天晚上我还专门跑去找了他,结果一句话就把我顶了回来。”

    “什么话?”

    “还不是五百万的年薪。”

    刘晓宾迟疑了一下,随即笑着拍了拍搭档的肩膀。“看来,我们哥俩得耗在这里了。

    ”

    电梯停了下来。李存勋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

    按照潘云生地安排。李存勋出任“中重公司”专管营销地副总裁。年薪250万元。外加不低于年薪地年底分红;刘晓宾出任“中重公司”专管技术与客户资料地副总裁。待遇与李存勋一样。

    在其他任何一个“打工仔”眼里。50C薪酬地工作算是顶天了。

    李存勋与刘晓宾却不这么看。在军情局工作。他们从不关心收入问题。所有开支都可以报销。虽然干外勤又苦又累。还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但是外勤特工有很大自由。不会受到太多约束。

    接到命令时。李存勋就找潘云生谈过。

    他地想法很简单。去“中重公司”管理营销与技术资料。随便派两个内务人员就行了。没必要“浪费”军情局最出色地两个间谍。

    潘云生的答复很直接:没得谈。

    后来,李存勋又找机会跟潘云生谈了几次,对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

    潘云生派李存勋与刘晓宾去“中重公司”,不仅仅因为他俩最可靠,也仅仅因为他俩的身份连军情局的其他人员都不知道,而是因为他俩短期内无法执行外勤任务。

    从美国接回+彦博、搞垮CIA前任局长帕墨尔、直接导致前总统帕墨尔在“戴维营爆炸案”中丧生,CIA将李存勋与刘晓宾列为了“头号通缉犯”,分别悬赏1500万与C万美元卖他俩的人头。

    在日本“策反”小泽、搞掉福田多闻、鸠山家族灭族、直接导致军人上台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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