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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老的话,我深以为然,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狭路相逢勇者胜,一往无前的精神是胜利的基础。
终于,我们和汉人相遇了。不,应该说是汉人找上了我们,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自信。
汉人在距我们两千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然后就没有了动静。长老要求我们过去,既然汉人有胆量找上我们,那么我们绝对不能退却。
我们在距离汉人两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离得进了,我能清楚的看到汉人手中的管状物,这就是汉人的火枪了,不知道会有多少同伴倒在汉人的火枪之下。
片刻之后,进攻的号角被吹响,由于汉人的火枪射程很远,通臣是由我们发起冲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冲吧。
队伍的速度越来越快,由走逐渐变为小跑,事实上,为了能够保证最后冲刺的速度,我们在最后一百米才会启用自己的最大速度。
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到了什么?队伍的前列竟然爆起了成片的血雾!
震耳的砰砰声令我心烦,前排族人的惨状使我意乱,这才是一百四十米的距离,就有成排的族人倒下,汉人的火枪什么时候有了这样大的威力。
我们不得不提前加速,一百四十米的距离,我只需要十五秒,十五秒之后,我将砍下我所见到的第一个汉人的脑袋。
突然,前面的兄弟惨叫一声,胸口喷出一团血雾,我的眼角余光看到一小团东西从他的后背穿了出来,接着朝我奔来∫刚要躲避,就感到右腹部一痛,实在太快啦!就连以敏捷为傲的我都来不急躲避。身体一歪,我摔倒在了地上。
右腹部火辣辣的痛,用手一抹就是一片鲜红。不过还好没伤到内脏,我感到敌人的箭只是擦过了我的右腰,腹部的疼痛是因为敌人的箭扯走了一片我身上的血肉。
从衣内抽出一条布带,我熟练的为自己包扎起来,这点小伤算的了什么,比这更重的伤我都受过好几次,我石阮是部落最强大的战士,绝对不会为这点小伤而倒下。
爬起,继续冲锋,虽然落在了队伍末尾,但是我没有掉队,终究还是在队伍之中。
冲啊,杀掉那些侵略者,我取出背后的长弓,对,就是长弓,作为部族的精英战士,我有一把锋利的长铁刀和一张属于自己的大弓。
相比于弓箭,其实我更加喜欢用长铁刀杀敌,因为这样才能有刀刀见血的快感,不过现在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潜意识中,我觉得应该拿起自己的大弓,所以我拿了。
眼前一亮,终于我能够清晰的看到这些侵略者狰狞的相貌。
眼前一亮?不对,我前面的族人都到哪里去了?人呢,人都在哪里?
人呢?你们人呢!
脚下?脚下啊!
愤怒掩盖了所有理智,气冲华盖,我奋起全身力气,把落月弓拉得浑圆。
电光火石的一瞥,我把弓对准了一位小孩,一位被汉人层层包围的小孩,一位被数十汉人保护的小孩。一位气度不凡的小孩。
我相信直觉,月神告诉我,我的箭指引的方向是罪恶的根源,战争的祸首。
像是感觉到了什么,那位小孩对着我兴笑,这是怎么样的笑容啊,似喜悦,似怜悯,似遗憾,似骄傲,似愧疚。
那是恶魔的微笑』有小孩应有的纯真,有的只是复杂,阅尽苍生的复杂,历经一生的复杂。
我放开拉弦的右手,利箭划破长空电射而出。
这是复仇的一箭,这是承载消的一箭,这是我生命最后的一箭。
射出这一箭,我知道我们完了,石氏部族完了,整个山地人完了,没有人可以阻挡恶魔的步伐,就算是最精锐的银月武士也不行。
哒哒哒的声音之中,我感到全身无处不疼痛,我感到我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我感到我正在慢慢倒下,我感到我的意识逐渐模糊。
天旋地转。
天地是那样的开阔,我感到自己是那样的渺小。
天旋地转。
身旁是如山的尸体如海的血水。
天旋地转。
我的亲人们,我没有保护好家园。
天旋地转。
我想起了我的童年。
快乐无忧的童年。
渐渐远去……
至此,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正文 第三十七章 隐患
“好一猛士。”
厉擎苍一刀磕飞了飞来的利箭,赞叹一声,而后像是想到什么,赞叹变为了长叹。
“可惜,遇上了洋枪。”
兔死狐悲,厉擎苍不知道倒在洋枪之下会不会也是自己的归宿。当然,意志凝练如厉擎苍,多愁善感也只是眨眼的工夫。看了眼身旁的罗凯,自己的选择不会有错。
罗凯看着最后一位山地人倒下,面无表情,周围手下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这就是领袖气质,一言一行都被手下揣摩。
华夏元帅陆战英的铁血生涯使得罗凯能够冷静的看待战争。冷静不等于漠视生命,这是一位统帅必须具备的素质。
“众位将士们,知道我们为什么能在无人伤亡的情况下歼灭这些山地人的精锐吗?也许有人会说是我们武器先进,是的,武器先进的确是我们零伤亡的原因之一,但是我不得不提醒大家,山地人的指挥官是一头蠢猪,是他断送了整支部队。在没有得到任何我放情报的情况下在平原与我方决战,胜利在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确定。这些死去的山地人是真正的勇士,直到最后都没有一个逃兵,他们是诸位的榜样,军人的楷模,可悲的是他们跟错了指挥官,再英勇的士兵在一头猪的带领下怎么可能胜得过我们。”大战结束,罗凯大声对手下将士说道。
下面一位机灵之辈眼珠一转,会意高喊道:“还好我们有罗将军在,罗将军每战必胜,罗将军百战不殆,罗将军千秋万代,罗将军万岁!”
有了一位榜样,自然不缺跟从之人,一时间万岁之声大起,罗凯的声望一瞬间窜至顶点』有人再把其当成懵懂的小孩,罗凯就算是小孩也是掌握生杀大权的小孩,
“加大巡逻圈,准备打扫战场,两边的清理工作够我们忙的。”罗凯吩咐手下一句,坐上马车准备离开血腥的战场。经过两场战斗,全体官兵无不对罗凯信服,所以罗凯下完命令就能得到执行,用不着继续呆在尸横遍野的战场
改进后的的三八式步枪和子弹的威令罗凯非常满意≈代小口径枪弹的弹头外形、结构,包括发射药,都经过了系统严谨的设计,使得枪弹在飞行过程中十分稳定,然而进入人体之后却很快失去稳定性。罗凯把后世的技术用在了三八式步枪,使得其无论是在精度上还是在威力上都达到一个可观的程度。三八式步枪至少领先了这个时代四十年。
厉擎苍紧随着罗凯进入马车,不由一愣。这是厉擎苍第一次进入罗凯的封闭式马车。
罗凯有两辆马车,一辆敞篷式,像个无顶小吉普,便于罗凯指挥部队。另一辆是封闭式,像个大房车,是罗凯工作休息的地方。
在厉擎苍想来这么大的马车之中必定极尽奢华之能事,金碧辉煌是最低标准,没想到进得里面却发现现实和想象天差地别。
马车之中,一张大桌子占了将近一半的空间,上面堆满了图纸和一些厉擎苍叫不上名字的工具,事的一半空间,被仅有的两张椅子和一张小床小床所瓜分,人所能活动的空间十分有限。
“厉兄,这是你第一次来我的马车吧,有什么事情?”罗凯头也没抬,可见精神依旧沉浸在桌子上的图纸当中。
“罗老弟,我们天朝人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不知道战后你要怎样对待这些蛮族。”
“以德服人,以理服人』想到这句话会从你口中听到,怎么,厉兄是怕我把山地人赶尽杀绝吗?”
厉擎苍干笑一声,可能是残酷战争的影响,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生平第一次,他产生了以下对上的惴惴不安感。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们的人手不足以统治这么大一片区域,所以要尽可能的杀伤山地人的有生量,但是这不代表我会下令对手无寸铁的山地人下杀手。”罗凯抬起头,盯着厉擎苍表情古怪的道。
厉擎苍脸上的笑容一凝,这下就连他自己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