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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你……就是我的初恋……在我6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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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想象的,还要更爱你哦。”
“不要说了!!”
………………
6岁的时候,因为一个半小时的影像,我爱上了两千年前的你。
12岁的时候,我和你一起生活了4个月零3天,那就是点燃我生命的光明。
22岁的时候,我来到了你所在的世界,仅仅为了寻找你。
然后,我再度重生,19岁的时候,我们相见,一年。
但是这根本不够!
比起我等待你的时间……
比起你等待我的1000多年……365000个日日夜夜……8760000个小时……
这短短的几个月,简直就像是庞大的海洋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罢了……
可是,就在这一年多里,我们军训1次,演话剧两次,游泳两次,唱歌3次,看电影4次,到酒吧喝酒5次,一起收复灵魂10次,陪你画画12次,一起去图书馆20多次,一起踢球很多次,一起吃饭更多更多次……说爱你好几次,为了你吃醋很多次,接吻很多次,触碰你的身体,□……更多次……
梦见你,1000次。
想你,10000次。
渴望和你永远在一起,10001次。
……其实这一年,我已经很满足了。
对于我漫长的生命来说,这一年就是我最幸福的光阴……
因为至少,我们曾纪在一起,相爱过。
我现在唯一的后悔,就是我没有勇敢地去爱你。
我知道我们不能相爱,一个傀儡皇子和一个僵尸怎么可能呢?
我就是抱着这么愚蠢的想法,于是就算找到了你,我也逃离了自己的记忆……
我是多么后悔,自己没有利用生命的每一分钟,都来感受你的存在……
……
恒玉的脑海里,快速地闪现着这一年的那些岁月。
想起他看到自己的法文书,好奇的样子;
想起他品尝自己做的菜,口水直流一副馋猫的样子;
想起自己第一次给他买围巾的时候,镜子里他红苹果一般红红的脸颊;
想起他在黑夜你,疯狂地对自己说:我喜欢你。
想起他的舞池里扭动身体的时候,或者是在T台走台步的他,魅惑绝伦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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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他和自己坐在操场顶端听歌,他近在咫尺的,就像花瓣一般的嘴唇……像蜜一样的甜味,像果冻一般柔软滑腻的触感……
………………
夜晚是那般安静。
雷阵雨已经慢慢停了下来。
恒玉抱着颜岳的手,滑到了身侧。
颜岳连忙拍了拍他的脸:“恒玉!恒玉!快睁开眼……”
没有一点动静。
颜岳的手,试了试恒玉的颈动脉。
没有一点律动。
没有办法了……现在只有死马当活马医了。
他一点一点地解开恒玉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掉。
恒玉的身体一寸一寸地暴露在颜岳的面前……僵硬,且冷冰冰的皮肤上,长满了赤红的藤蔓。
当把遮盖恒玉身体的最后的遮拦扔到一边的时候,颜岳的身体轻轻地覆盖了上去。
他低头,接着轻轻地吻上了恒玉优雅的脖颈。
伴随着他密集的吻,一股浓浓的阴气顺着他的嘴唇钻进了恒玉的身体……他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恒玉光滑的肌肤,他的呼吸急促起来,但是他依旧小心着嘴里的尖牙伤到恒玉……他的舌头轻轻地在恒玉的腰部伤口处旋转,贪婪地舔掉他的鲜血……
僵尸一旦喝到贵族法师的血,就会疯狂。
但是他依旧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兽性。
他要舔足恒玉身上的每一寸皮肤,他的脖颈,他的胸膛,他的小腹,他的四肢……他所有的地方……
他要将自己体内的阴毒完全注入恒玉的身体中……
这就是,以毒攻毒。
83
83、chapter 81 。。。
凯瑟翘着二郎腿,惬意地坐在虎皮沙发上。
两只手支撑着自己的下巴……
他面前的屏幕中,光线很黑,但是还是看得请一个男子伏在另一个男子的身上,不断地亲吻着……
他当然知道那是在干什么!
“嘭——”地一声,遥控板就被他摔到了屏幕上,屏幕上的画面一闪就灭了。
“来人。”
“在!”
“一天以后,带着他们两个的尸体来见我。”
突然有一个人问道:“可是,他是皇子啊……”
“哼,我已经给了他足够多的机会了,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我的底线,现在他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处了。”
“但是……要是子民问起来,我们要怎么说呢?”
“随便编一个罪名不就得了,比如说,叛国罪?”
皇家军队的特搜队立即在森林里面搜索起来……
些微阳光照耀在山洞中。
颜岳眯着眼,用手指挡住阳光。
稍微模糊了一下,他马上伸出手指,探身边的人脖颈上的脉搏……几分钟过去了,依然没有一点律动。
“你真是贪睡啊!……嗯,不过你身上的藤蔓好像要淡点了耶!”
颜岳惊喜地吻了吻恒玉冰冷的嘴唇。
“冷了吧,嗯,我给你穿衣服咯。”
颜岳笑着,一件一件地帮恒玉穿衣服,边穿边自言自语地说:“哦,还是潮湿的,穿起来肯定不舒服啦,大少爷你就先忍忍咯,等我带你到镇上去买件新的……嘿嘿。”
颜岳甚至边穿,边唱起了小曲。
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早晨,恒玉傲娇了,懒得动偏到颜岳帮他穿衣服一样。
可是突然,颜岳停止了动作。
他闭上了眼睛,鼻翼微微扇动。
清晨的微风吹来,带着树的味道,湖水的味道,泥土的味道……还有……另外的……
他冷笑了一身:“老婆,我们必须走了。”
事不宜迟,他抱着恒玉,快速地离开了山洞。
10分钟以后,山洞就被包围了。
那些士兵们检查着那些生过火的柴,还有地上的血液:“快追!!他们就在不远!!”
颜岳买了一匹天马,抱着恒玉骑在马上,这样要轻松得多。
天马飞驰在平静的,碧蓝的湖泊上。
湖泊倒影着群山,还有蓝天。
橘黄|色的游鱼在里面自由畅游。
“老婆,饿了吗?你今天早晨什么也没有“吃”(就是颜岳给他输阴气)耶!”
“老婆,这里好美哦!呵呵,我都想好了,要是你一直贪睡不起来,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哈哈!活僵尸和死僵尸,绝配嘛……只是,你要是再不醒来的话,可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我要好好享用你了!用全套的哦!”
“哼,就我一个人不停说多没意思啊!你以为不说话就酷吖?”
“老婆,我突然发现把你亲爱的小肥猫弄丢了,呃,它溜哪里去了呢?不会是被那些士兵烤去吃了吧?!”
颜岳用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
咦?好端端的怎么又流眼泪了呢,果然是沙子进眼睛了吧!
不过怎么是黑色的?
果然是这段时间内分泌失调造成的?
还好颜岳聪明很多。
他早就料到凯瑟为了抓他,肯定要先把恒玉的罪名公布于众,这样,恒玉曾经在全国人民面前的威信就会直线下降。
甚至有的人为了钱,为想方设法抓恒玉。
于是,他给恒玉戴上了面具,在镇上买了新衣服,两个人都一身黑,这样最不引人瞩目。
每天都来到新的地方,每天都在奔波……
就这样,一个星期了,但是他和恒玉还是没有被抓回去。
现在,两个人已经进入了新的森林。
满溢着秋色的森林。
颜岳忍不住下了马,牵着驮着恒玉的雪白色天马漫步在满是枫叶的大地上,红色、金色的秋叶就像蝴蝶一般在空中飞舞,落在颜岳的肩膀上,落在白马上,落在恒玉金色的发梢上。
一条碧绿的小溪从森林中流淌着,金色的秋叶就像小帆船一样在上面游荡着,一滴滴晶莹的露水在上面,看起来亮晶晶的。
“好漂亮……嗯,我们现在这里歇歇吧!”
天马轻轻地嘶叫了一声,似乎很同意颜岳的意见。
毕竟,它已经奔跑了大半天了,已经很累了。
天马伏在碧绿的潺潺小溪边喝水,颜岳拿了一个小竹筒到溪边舀水,他将恒玉抱在自己旁边躺着。
他很渴了,用溪水洗了一个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