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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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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 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
  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
  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
  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的钢柱像荫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
  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
  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我们眺望城市,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的爱。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我肯定有恋内衣癖,或者自恋癖、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
  “不要这样,”天天痛苦地说,转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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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继续脱,像脱衣舞娘那样。肌肤上有蓝色的小花在燃烧,这轻微的感觉使我看不见自己的美。自己的个性、自己的身份,仿佛只为了全力制作一个陌生的神话,在我和心爱的男孩之间的神话。
  男孩目眩神迷地坐在栏杆下,半怀着悲哀,半怀着感激,看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的身体有天鹅绒的光滑,也有豹子般使人震惊的力量,每一种模仿猫科动物的蹲伏、跳跃。旋转的姿态生发出优雅但令人几欲发狂的蛊惑。
  “试一试,到我身体里来,像真正的爱人那样,我的蜜糖,试一试。”
  “不行,我做不到的。”他缩成一团。
  “好啦,我就往楼下跳吧,”女孩笑起来,抓住栏杆作势要爬出去。他一把抱住她,吻着她。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爱情造成的幻觉,肉体不能企及的奇迹,还有被冥冥中的神驱赶着失败但狂欢着的幽灵。所有粉尘扑向我们,粘住了我和我的爱的咽喉。
  凌晨3点, 我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注视着旁边的天天,他已经入睡或者假装入睡了,房间里有种别样的宁静。他的自画像挂在钢琴的上方,是一张毫无暇疵的面孔,谁能拒绝爱这样一张脸?这灵魂的爱一直撕裂着我们的肉体。
  我一次次地在爱人身边用纤瘦的手指自读,让自己飞,飞进性高潮的泥淖里,想象中永远有一盏罪与罚的长明灯。
              三、我有一个梦
  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
               ——伊芙·泰勒
  一个女人选择写作这个职业,
  多半是为了在男权社会里给自己一个阶层。
               ——艾瑞卡·琼
  我是这样一个人, 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小恶人(在5岁时我就学会拿着一把棒棒糖傲然出走),对于师长或昔日杂志社领导、同事来说,我是个不可理喻的聪明人(专业精通,喜怒无常,只要看过开头就猜得出任何一部电影或一个故事的结尾),对于众多男人来说,我算得上春光滟涟的小美人(有一双日本卡通片里女孩特有的大眼睛和一个如可可·夏奈尔的长脖子)。而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个很不怎么样的女孩子,尽管有朝一日可能会推也推不掉地成为名女人。
  我的曾祖母在世时经常说,“人的命运好比一根风筝线,一端在地上,另一端在天上。上天人地都逃不过这命的,”或者说,“人如三节草,不知哪节好。”
  她是一个头发雪白,个子小小的老年人,像白线团一样终日坐在一把摇椅上,据说很多人相信她有特异通灵能力, 曾经成功预测过1987年那次上海3级小地震,也准确地在死前3天向家人通告了她的死期。 她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父母家的墙壁上,他们认为她继续在保佑全家。也正是我的曾祖母预言了我会成为舞文弄墨的才女,文曲星照在我头顶,墨水充满了我的肚子,她说我终将出人头地。
  在大学里我经常给一些我暗恋的对象写信,那些情书声情并茂,几乎使我出手必胜。在杂志社里我采写的人物故事像小说一样情节曲折、语言优美,以至于经常使真的变得像假的,假的变得像真的。
  在终于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我的写作天才后,我辞了那份高薪的工作,为此我的父母对我再次感到绝望,当初还是我父亲四处托人才得到那份工作的。
  “你这小孩到底是不是我生的?怎么老是头上长角脚上长刺?你说你折腾来折腾去为了个什么呢?”妈妈说。她是个柔美而憔悴的女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花在给丈夫烫衬衣给女儿寻找一条幸福大道上,她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也绝不能容忍女孩子穿紧身T恤时不穿胸罩故意露出|乳头的形状。
  “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人活在世上安稳踏实最重要,人家张爱玲也说,人生还是以安稳做底子的。”爸爸说,他知道我喜欢张爱玲。爸爸是个微胖的喜欢抽雪茄喜欢和年轻人谈心的大学历史系教授, 风度翩翩,从小就对我溺爱有加,在我3岁的时候就训练我欣赏“波西米亚人”这样的歌剧。他总是担心我长大后会被色狼骗色骗心,他说我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宝贝,我应该慎重地对待男人,不要为了男人哭泣。
  “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 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
  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
  “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
  “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
  “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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