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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后世就将“弓剑”一词,用来代指对死去帝王的哀思。所以任渊说的“弓剑所藏之地”,就是指帝王遗体的安葬地,而不是指什么衣冠空墓冢;说这是衣冠空墓冢,就过于粘执和迂腐了,是对古代文士喜欢使用典故的文学手法不熟悉而引起的误解。比如说,本书开头提到,刘备惠陵的正面,悬挂着一副著名的对联:
一抔土,尚巍然!问他铜雀荒台,何处寻漳河疑冢?
三足鼎,今安在?剩此石麟古道,令人想汉代官仪。
其中的“一抔土”,是指惠陵高大的土堆。但是,如果真的据此以为,惠陵的土堆,只有一双手就能捧起的那一点点泥土,从而得出惠陵体量非常之小的结论,同样就过于粘执和迂腐了。其实,这里也是在用典故。《汉书·张释之传》记载,张释之曾经对汉文帝说:“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意思是如果有愚民盗掘汉高祖的长陵,又怎样对他判刑呢?于是后世的诗文作品,就常以“一抔土”来代指皇帝的陵墓。此处任渊的“弓剑之地”也正是如此。
平心而论,后一种说法很有道理。因为只要认真细读任渊的长篇全文,就会发觉他对刘备的陵墓和祠庙,真是充满了敬仰之情,因而还写下“后世有读其遗书,过其陵庙者,未尝不咨嗟流涕,尊仰而怀思之也”的文句。如果仅是一座衣冠空冢,他应当不会如此倾心和动情。
接下来的争论发生在上一世纪的1961年9月,郭沫若先生路过奉节时提出疑问,刘备死在气温很高的夏天,当时交通不便,从奉节到成都逆水而上至少要30天时间,以当时的技术条件而言,尸体肯定会腐坏,因此刘备的遗体,很有可能就近葬在奉节,并未运回成都。由于郭老身份特殊,此后刘备遗体安放地,便有“成都说”与“奉节说”出现,一度争执不休。
但是,郭老的说法正确吗?如果客观而理性评价的话,此说值得商榷。
首先,当年郭老在奉节停留的时间很短,而且只在当地做过简短口头表述,此前和此后并无正规文字论著发表。这就表明:第一,这不是他长期潜心研究的课题,也不是在坚实史料基础上得出的结论。第二,他只是提出一种可能,并未认定这就是“无可怀疑”的定论。
其次,郭老路过奉节的年代,是他在历史名人身上做翻案文章的高潮时期。此前的1959年为曹操翻案,1960年为武则天翻案;此后的1971年又在杜甫身上翻案。为此发表了大量的文字作品,包括剧本、专著、论文等。令人不解的是,在刘备遗体是否运回成都的问题上,他的翻案仅限于口头上这一次简短的谈话,事后并未发表正规的考证论著。史学考证,全靠证据说话。他之所以没有发表考证论著,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没有找到足以支持其论点的证据。
与此相反,却能列举三大类的证据,说明刘备的遗体确实运回成都,也必须运回成都,而且完全能够运回成都。其中,第一类的证据,在陈寿《三国志》等史籍中已有明确记载,此不赘述。而第二与第三两类,涉及当时的丧葬文化,相当有趣,所以在此作通俗性介绍。
先说第二类,即刘备遗体必须运回成都安葬的证据。
刘备的蜀汉皇朝,自称上继两汉,并以“汉”作为正式国号,则其礼仪制度,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即皇帝丧葬礼制,定然要承袭祖宗朝的汉家制度。加之刘备病逝之后,执掌朝政的诸葛亮,又是深受儒家礼仪思想熏陶,对汉家正统极其忠诚,→文¤人··书·¤·屋←对刘备知遇之恩极其感念的人,因而他所主持操办的丧葬大礼,更是会竭尽心力按照汉家的传统礼制进行操办,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纰漏和欠缺。
东汉皇帝的丧葬礼制,《后汉书》所附司马彪《续汉礼仪志下》“大丧”条,有非常详细、明确而可靠的记载。按照记载,当时为皇帝办理丧事,按照时间先后,一共有如下六项法定的礼仪程序:
第一项,由皇后亲眼确认皇帝已经死亡的事实后,再以皇朝临时主宰的身份,下达正式诏书,将具体操办治丧事宜的重任,委托授权给朝廷的首席执政大臣。
第二项,皇帝家庭的直系亲属,偕同朝廷大臣,与皇帝遗体第一次见面,共同确认皇帝已经死亡的确凿事实,然后向皇帝遗体哀哭诀别,类似于后世小范围内的遗体告别仪式。
第三项,皇帝家庭的直系亲属,同姓皇族的男性和女性,朝廷的百官,上自执政大臣,下至宫廷的侍从官员,以及外地前来的各类来宾,都汇聚在宫廷大殿之下的广场中,向皇帝遗体哀哭诀别后,举行盖棺大殓,类似于后世大范围内的正式遗体告别仪式。
第四项,在已经盖棺的遗体灵柩之前,举行新皇帝的继位大典,以示皇权在生者、死者之间贴身无缝的传承和交接。
第五项,在已经盖棺的遗体灵柩之前,举行由新皇帝向先皇帝奉上谥号的典礼。
第六项,在新皇帝的率领之下,朝廷百官护送灵柩,前往陵墓安葬。新皇帝亲自放入重要的殉葬物品,作最后的告别,开始墓穴填土密封,全部丧葬仪式完成。
不难看出,上述全套礼仪程序,设计非常严密,其目的有三:一是要充分保障两大群体,即皇帝的亲属群体和朝廷的官员群体,对于皇帝死亡的亲眼确认权、悲情表达权,以及丧葬事务办理的委托授予权;二是要充分保障上述两大群体,对于新皇帝继位登基的共同见证权和由衷拥护权;三是要充分保障皇权从死者传承到生者之间的贴身无缝交接,从而使得新皇帝的皇权继承,具有无可怀疑的公开性、合法性和神圣性。
由于当时刘备的皇后吴氏,继承人儿子刘禅,以及朝廷的大多数官员,都一直留在京城成都,从未到过永安的作战前线,因此在刘备遗体没有运回成都的情况下,以上的六项法定礼仪程序,全部都无法进行。如果诸葛亮一意孤行,坚持要将刘备遗体就地安葬在永安,那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那就意味着,两大群体的上述全部合法权利,都要被诸葛亮一人强行剥夺,而且还要造成在成都的刘禅,即使继位登基也没有充分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如此严重的政治后果,诸葛亮能够承担得起吗?能够完全不予考虑吗?回答是绝对不能。
因此,将刘备遗体尽快护送回成都,是诸葛亮当时必须作出的唯一选择。
下面再说第三类,即说明刘备遗体完全能够运回成都安葬的证据。列举证据之前,先将当时的有关情况弄清楚。
关于刘备死亡的准确时间。据《三国志·先主传》载诸葛亮对后主的上言,死亡时间是夏历的四月二十四日。按二十四节气而论,是小满之后,夏至之前。此时天气开始变热,但还不是一年当中最热的季节。
关于当时从永安到成都的交通方式。最为便捷适合的,是直接连通两地的水路。水运载重量大,运行平稳,而且可以日夜兼程前进。从永安上船沿长江向西,经江州(今重庆市)、江阳(今四川泸州市)、僰道(今四川宜宾市),再转岷江北上,即可直达成都,总里程约为2000华里左右。刘备夏历四月二十四日死亡,五月诸葛亮护送灵柩从永安回到成都,历时一个月左右,平均每天将近七十华里,速度完全在正常范围之内。
情况清楚之后,下面列举此类证据。
其一,比照秦始皇。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始皇出巡,七月丙寅,病死在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县西北太平台)。李斯、赵高护送遗体灵车,从陆路取道西北,穿井陉关抵达九原郡(治所在今内蒙古包头市),再从九原郡转向正南,沿着专用的“直道”,赶回京城咸阳。九月,遗体安葬于骊山。
从距离上说,上述陆路的长度,总里程约为三千华里左右,比从永安到成都的水路总里程,要多出百分之五十。从耗时上说,从七月到九月,耗时两个月,比诸葛亮从永安到成都的时间,要多出一倍。从工具上说,运送秦始皇遗体的是车辆,运行没有船只平稳,空间没有船只宽大,因而对遗体的照护条件就比不上船只完善。从气温上说,秦始皇死亡的七月,在节气上是立秋、处暑之时,气温要比刘备死亡的四月更高。
在距离、耗时、工具、气温这四方面因素都更为不利的情况下,秦始皇的遗体都能够运回京城咸阳,那么将刘备的遗体运回成都,诸葛亮也完全能够做到。
其二,比照西汉诸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