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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大变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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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10月,中国政局出现了一次新的转机。。电子书下载

北京政府陆军检阅使、直军第三军总司令冯玉祥在第二次直奉战争期间,趁直、奉两军在山海关、石门寨激战之际,10月19日突然回师北京,发动武装政变,包围总统府,囚禁贿选总统曹锟。接着迫使曹锟辞职,吴佩孚南逃,直系军阀垮台。

北京政变得以发动,除直系内部矛盾外,实与孙中山革命理论的广泛宣传密不可分。孙中山曾指示于右任、焦易堂等秘密联系冯玉祥,送他六千本《三民主义》,一千本《建国大纲》和《建国方略》。冯玉祥又将这些赠书作为必须悉心研读的资料,分发给部队官兵。据冯玉祥《我的生活》一书所述:“中山先生把他手写的《建国大纲》命孔庸之先生送给我,使我看了对革命建国的憧憬,益加具体化,而信心益加坚强。其间,徐季龙先生奉中山先生之命,常常驻在我们军中,教育总长黄膺白先生及其他国民党友人亦过从至密,他们都多次和我洽商反直大计。”

因此,政变成功后的冯玉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孙中山,马上拍发电报,邀他北上,主持国家政局。

孙中山曾与段祺瑞、张作霖订有共同讨伐曹锟、吴佩孚的协议,如今曹吴已倒,和平的希望与曙光出现在东方天际,一向推崇武力夺取政权的孙中山,接电后当即决定北上,召开国民会议,以共同协商的方式达到革命之目的。这既是孙中山基于现实、依据情势的一种调整与转变,也是他晚年思想认识的向前发展。

赴京前夕,许多同志都劝孙中山不要北上自投罗网,因为那里是北洋军阀的范围,他们的军队仍在,势力仍强;那里更是一块封建皇权的凝聚之地,浓得化不开的专制氛围,会令人压抑、窒息。但孙中山慨然答道:“明知其异常危险,将来能否归来尚不一定。然余北上,是为革命,是为救国救民而奋斗,又何危险之可言耶?况余年已五十九岁,虽死亦可安心矣。”

1924年11月13日,孙中山动身离开广州,他的心头,突然涌出一股莫可名状的沉痛与悲壮:“这次北上,不论成败,决不回来,革命大任,交黄埔军校同志负之!”

颇有意味的是,孙中山每次离开广州,似乎都有一种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情绪笼罩心头。1922年出师北伐前,他曾说道:“我北伐而胜,固势不能回两广;北伐而败,且尤无颜再回两广。”而此次可谓一语成谶,孙中山真的再也没有回到生他养他的故乡广东,没有回到他所建立的唯一一块根据地。离开广州时,他已患病在身,沿途二十多天宣传革命的连续演讲,与中外友人的频繁会晤及通宵达旦的谈话,还有了解情势的不时读报,大脑不停地思考国策大计……过度的劳累与忧愤,使得病情不断加重。抵达北京时,他已病得不能走下火车,只能躺在一张藤椅上被人抬下,更不能像以前那样进行声情并茂、振奋人心、吸引大众的演讲,只能以传单的形式散发一份简短的《入京宣言》。

医院诊断结果表明,孙中山所患肝癌已进入晚期。孙中山暴躁易怒,从医学的角度而言,怒则伤肝,他的“大炮”性子显然给他的肝脏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如果他不是一位职业革命家,如果他对革命事业不是那么过于急躁,如果他不是非常急切地考虑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现状并为之长期焦躁、忧虑,那么,他极有可能不会患上肝病,至少不是属于不治之症的肝癌。

既已进入肝癌晚期,肉体生命非人力所能挽回,本是名医的孙中山一旦得知实情,自能以一种达观的态度面对死亡,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临终前夕,孙中山留下了三篇遗嘱,一为国事;二为家事;第三篇则用英语口述,由鲍罗廷、陈友仁、宋子文、孙科记录,留给苏联政府。

在给苏联的遗书中,孙中山说道:“我遗下的是国民党。我希望国民党在完成其由帝国主义制度解放中国及其他被侵略国之历史的工作中,与你们合力共作……我已命国民党长此继续与你们提携,我深信你们政府亦必继续前此予我国之援助。”孙中山已明确地预见到他缔造的国民党将对中国的政治、社会与前途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只是没有想到蒋介石领导下的国民党,会在短时间内违背他的遗愿,令他所希望的国共、中俄长期而真诚的合作化为泡影。

关于家事,他一生坦荡无私,所有积蓄全部用于革命,无甚家产,唯有华侨赠给他的一幢位于上海利爱路29号的房子,再就是一些常用的书籍与衣物。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年轻的爱妻宋庆龄,宋庆龄真挚的爱情,是他不断失意与打击中的强有力的支撑,是他长期处于激动与暴躁状态中的心灵的温暖与抚慰。弥留之际,他感谢宋庆龄十年来为他献出的美丽青春与纯真感情,一再叮嘱廖仲恺夫人何香凝,希望她好好照顾宋庆龄。

在留给国民党的遗嘱中,孙中山特别强调:“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孙中山的个人理论、学说与思想,主要体现在国事遗嘱中他特别强调“务须依照”、“以求贯彻”的《三民主义》与《建国方略》之中。

1905年,孙中山首次提出以民族、民权、民生为内容的“三大主义”;1906年底概括为三大革命——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后确定为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与民生主义。三民主义源于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其意思,据孙中山的一次演讲阐释,“是要把全国的主权,都放在本族人民手内;一国的政令,都是由人民所出;所得的国家利益,由人民共享。”

孙中山的思想理论,有一个不断形成、发展、充实、成熟的过程。

三民主义学说,产生于民族主义,经过民权主义,完成于民生主义,三者互为条件、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三民主义又有旧三民主义到新三民主义的过渡与发展。

前此曾经提及的民族主义,便由早期狭隘的“驱逐鞑虏”,推翻满清政府,到汉、满、蒙、回、藏等族共为一体,熔为一炉,铸成一中华民族,然后发展为反对帝国主义。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孙中山认为:“世界潮流,由神权流到君权,由君权流到民权;现在流到了民权,便没有办法可以反抗。”因此,“主张民权,就是顺应世界的潮流。”孙中山提倡的民权主义,最初含义是“建立民国”,即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但孙中山并不满足于西方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他认为中国古代也有三权宪法,即考试权、君权、弹劾权,于是,便与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来了个中外融合,提出“五权宪法”以“救三权鼎立之弊”。所谓的五权宪法,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弹劾权、考试权,他在《五权宪法之讲解》中指出:“行政设一执行政务底大总统,立法就是国会,司法就是裁判官,与弹劾、考试同是一样独立的。”为使政权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孙中山提出了“权能区分”的构想。政治权力包括政权与治权(即权与能),人民享有的直接民权为政权,授予政府的权力与职能,属治权。因此,“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最要的就是县治,行使直接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的民权。直接民权凡四种:一选举权,一罢官权,一创制权,一复决权。”用人民的四个政权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孙中山“权能区分”的理论,是想造成一个完全属于人民使用,能够为人民谋幸福的“万能政府”。为达此目的,鉴于中国民智未开的情形,孙中山又设计了军政、训政、宪政等三个循序以进的方法与步骤。实行军政,即以武力扫平群寇,清除障碍,奠定民国基础;训政即引导人民,实行地方自治;实行宪政,即为“建设完成时期”,以宪法为依据,解除军政府的兵权及行政权,然后由国民公举大总统,选举议员组织国会,一切政事按宪法办理。依孙中山的想法,完成此程序,以九年为期,唯有“国民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才能奠定“中华民国之根本”。

民生主义是三民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是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民族独立与主权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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