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狄更斯笑道:“这样很好,那么,我们在新年举行婚礼如何?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足够我们举行一场无比盛大的婚礼了!”
众人齐声叫好,纷纷向沧月等道贺。而身为当事人的雪、小铃儿和安琪儿则羞红了脸,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脚尖。
忆名在这热闹场面之中颇有些失落。他看了看静如止水的蓝莎,蓝莎脸上仍是罩着一层流动不止的光晕,谁也看不清她的表情。
忆名有些自嘲地笑了起来,低下头自语道:“唉,这婚礼要是四对新人就完美了。”
蓝莎好像听到了他的话似地,朝他看了一眼,眼神甚是古怪。
大厅里众人又商议起如何筹办婚礼来,忆名呆了一阵,觉得很是无趣,心中失落的感觉愈发浓烈,干脆起身走出了大厅,一个人在院子里踱起步来。
踱了一阵,身后一阵幽香袭来,隐隐的微风拂动,忆名回头一看,白衣蓝发的蓝莎如同风中仙子,赤裸的玉足踩着十粒晶莹的水晶向他飘来。
“怎么了?今天你大伯和父亲回来,又准备举行婚礼,你不为他们高兴吗?”蓝莎幽幽问道。
忆名淡淡地一笑,道:“高兴。我当然高兴了,这个时候,谁要是不高兴谁就是存心捣乱。”
“那你为什么还摆出一副死人脸?”
“你真想知道?”
“当然。”
忆名笑了起来,笑容无奈,又有点苦涩。“蓝莎,其实……其实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我……”
“你不用说了,我都知道。”蓝莎轻声说着,转身就走,“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你连我的样子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喜欢我?别骗你自己了。”
忆名不甘地道:“谁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知道他长什么样儿了?我不知道你的样子,并不代表我就不能喜欢你!蓝莎,你听清楚,不论你长什么样子,我都会喜欢你!”
蓝莎停步,转过身幽幽地望着忆名,轻声道:“唉,你还真不是一般地固执。我蒙着脸,是因为我实在长得不大能见光,你看到我的样子,一定会吓一跳的,你一定会后悔喜欢上了我的。”
忆名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道:“不可能!我风忆名不是好色之人,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有力量,有勇气!你敢与神比高,敢和神正面冲撞,正是这份力量和勇气吸引了我。虽然一直以来,都没能看到你的样子,但我已经想象过无数次了,在我的想象中,已经习惯了你的样子,就算你长得跟夜叉一样,我也不会害怕,不会后悔!”
“夜叉?是什么东西?”
“那是地球上,佛界护教八部众之一,长相狰狞丑恶,以鬼为食,晚上出来会吓到小朋友,白天会吓死老人家。”忆名如实回答。
“你!”蓝莎杏眼圆瞪,忽然扬手就朝忆名一巴掌打了过来,忆名不闪不避,任她的纤纤玉指刮上自己的脸颊。蓝莎并未用力,与其说是打,还不如说是抚摸。她打完之后,气呼呼地道:“好你个风忆名,竟敢把人家想象成那样丑的东西!你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说完,气愤异常地转身就走。忆名见状慌忙上前拉住她,解释道:“我只不过是打个比方,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不论你长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在意,我是为了突出反映我这人不贪花好色……”
“好,风忆名,你胆子大是吗?我就让你看看我的真面目!吓死了不要怪我!”蓝莎气呼呼地说着,右手往自己脸上轻轻一抚,温柔的蓝光闪现,她脸上的流动的光晕渐渐淡去,慢慢消失,现出庐山真面目。
在看到蓝莎的真面目之后,忆名先是一呆,然后指着蓝莎惊呼起来:“你……你……”
蓝莎冷笑:“怎么,很失望是吗?很惊奇是吗?被吓到了是吗?”
忆名有些失魂落魄地道:“的确……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你竟会是,会是这般地……漂亮!”
忆名是被吓到了,但不是因为蓝莎长得丑,事实上,忆名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接受蓝莎相貌丑陋的事实。但是,当蓝莎的真面目被他看到之后,他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都想错了。
蓝莎不丑,非但不丑,还是一个有着如天仙般清丽面容的绝色美女!
卷五霸皇道第三十一章乱世盛典(中)
“你……为什么要骗我?你这样子,根本是天仙一般的人物,为什么要说会吓到我?”忆名很有些郁闷地问,看着蓝莎的眼中再容不下别的物事。
蓝莎气乎乎地说:“你不是说我像夜叉一般吗?现在怎么又说我是天仙一样的人物了?你们男人,个个贪花好色,尤其是你,从我醒过来,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你就用色迷迷的眼神看着我。要是我一早就用真面目示人,还不被你生吞活剥?”
忆名大声叫屈,道:“我哪有色迷迷地看着你了?我那天……我那天是守在床边等你醒过来,我风忆名的两个长辈虽说都是情圣级的人物,每人都或多或少勾引了几个小姑娘,可是我风忆名从小到大,从未对任何女子假以辞色,在这一点上,我可以非常自豪地说,我和我家两个老不死的完全不同,你不要误会我了!”在这个时候,忆名毫不留情地把沧月和炎月两兄弟打翻在地,还狠狠地踩上一脚,为了他自己的幸福,他毫不在乎两个“老不死的”能不能再翻过身了!
不过蓝莎显然不是那么好哄的,她对沧月、炎月以前的事迹都不知道,沧月恢复记忆前干下的恶事和炎月少年时做花花公子的英勇事迹蓝莎连听都没听说过,她看到的,只有两兄弟对他们爱人的呵护和矢志不渝的深情。“风忆名,你不要把你家两个长辈拉出来当挡箭牌,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得很。那样才是有担当,有志节的真汉子!我问你,你能为我等候千年吗?你能为我眼都不眨都毁灭自己的国家吗?你能为我抛弃所有的地位荣耀吗?还有,我是海洋魔兽之王,我并不是人类,我是借助尸王的血才能化为人形,虽然我有人的思想,人的身体,可是我身上流着的却是魔兽与僵尸的血,这你也不在乎?”
面对着蓝莎咄咄逼人的言辞,忆名反而冷静了下来,他看着蓝莎,目光平静,里面却隐着汹涌的波涛:“蓝莎,我无法用语言表述时光的流逝,也无法准确地形容出我此时的心情,我本来就一无所有,地位与荣耀对我而言根本不算什么。当你有了近乎永恒的生命,所有的地位和荣耀也不过像浮云一般,倾刻聚散。千年的时光对宇宙而言,只不过是弹指一瞬间。我不知道能不能像父亲和大伯一样,等候一个人达千年之久,我只知道,我风忆名有耐心忍受千年的孤独。如果你要我等候,那么我愿意等。但是,毁灭却不是我能做到的,我生下来就是妖皇的继承人,我的使命就是守护,守护需要我守护,我愿意守护的一切。我不像大伯,甚至也不像我父亲,他们的性格太极端,而我,好像比他们要懦弱一点。蓝莎,你是魔兽,我也不是人类,我是妖皇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人类与妖族的混血儿,而我的人类母亲,也不能算是纯粹的人类。我们都是有人有别的异类,可是我们却都有人的思想和人的心灵。语言并不能代表什么,承诺也只不过是一句空话,时间可以带走一切,改变一切,但是唯一不变的,只有我的心,我的爱。山盟海誓其实只是玩笑,山会被移走,海会被填平,但是心,却永远不会改变。”
这仅仅是如同一部三流言情小说里台词一样的告白,但是要让忆名在蓝莎面前说出这段告白,却比移山倒海,补天裂地更难。妖皇外冷内热,继承了妖皇性格的忆名也是外冷内热,并不擅于表达。
蓝莎沉默了,她天仙般光洁柔美的脸上仍是冷冰冰的表情,纯蓝色的眸子里也看不出任何异样,可是她的心中,又岂能真正平静?她的心里,也正掀起着涛天巨浪。她默默地看着眼前的男子,挺拔的身材,英俊的五官,纯黑色的眸子看上去有些冷,却不乏温柔。
沉默了良久,蓝莎说话了,石破天惊般的一句话,让忆名怔住了,然后他狂喜,大笑,禁不住跑过去拦腰抱住蓝莎,紧紧地抱着她转起圈来。
蓝莎说的是:“那么,我们结婚吧!”
大地苍狼趴在房顶上,看着院子里的蓝莎和忆名。蓝莎举着一双小拳头捶打着忆名,娇嗔地道:“你干什么,快放我下来!他们都看到了!”
而忆名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家伙大声道:“被他们看到了又怎么样?就让他们看,让他们羡慕!哈哈哈……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大地苍狼摇了摇头,这两人,还真和小孩子一般。它扭过头,忧郁的眼神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