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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看热闹,但她从未羡慕过她们的生活而去埋怨自家的男人,她觉得男人这么卖力养家糊口,已是幸福至极。
一天晚上,我的电动车出了故障,请民工修理。时值夏日,民工赤裸着上身为我修车,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女人忙完生意便出来,帮男人擦完汗,她一边替男人扇着风,一边帮男人递着他需要的工具。男人修好车,一抬头,发现女人正一脸汗地替他收拾工具,便心疼地说:
“看把你累的,你歇歇吧,先冲个凉,睡一觉,明天又要忙了!”
女人此时不无关爱地说:
“你先喝杯啤酒降降温,你一整天比我累得多了,还是你先冲凉,要不等会儿我给你擦擦背!”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其实,对于懂得用爱、快乐和微笑经营日子的底层人们,即使生活再贫贱,他们也能把日子打点得其乐融融。听说,那对民工夫妇,不但买下了他们租住的车库,还在小区里买了一套房,接来了孩子在城里上学。乍一听起来,不可思议,可细一想,像他们那样懂得经营日子的人,日子过得不步步登高,那才怪呢!
谁能比你更尘埃
◎徐立新
关于你,我总觉得落寞得太早。
虽然你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但靠着出租爷爷丢下的那一间门面房,日子还是可以勉强凑合着过的。
但说实在的,从一开始,我就并不赞成你的那种生活方式,总觉得你应该趁着还算年轻,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总不能老靠那些房租吧。况且,我,你的林小小,马上就要升高中,将来还要读大学,费用大着呢。可你总不听,并以你是我老子的架势压我,让我闭嘴。
那一年,镇上开始大规模地进行大拆违、大建设,你的那间糊口的门面房竟然属于违章建筑,连一张产权证都没有。房子被推倒了,你赖以生存的靠山没有了,你成了一个真正的穷光蛋了,吃了这顿,担心没下顿!
我的心竟然第一次有了一种愧疚感,对你。
几天后,我放学回来,看见你拿着锯子、斧子正在拆堂屋里的餐桌。天呀,你打算出去讨饭吗,连桌子都不要了?你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你老子用它们去挣钱,养家糊你的口!”真是笑话,一贯游手好闲的小小仔他爹居然要去挣钱了,谁信?
第二天中午放学的时候,我看见你被一大堆同学包围着,好奇的我走过去一看,才惊讶地发现,你居然当起了“小货郎”。你把昨天拆下的桌子改装成了两个简易的小货框,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小食品和诸如圆珠笔、涂改液等学习用品,你的身上还滑稽地挂着许多女孩子喜欢的小挂件。买你东西的人很多,看来你开张大吉。
晚上,你坐在灯光下,把白天赚来的钱,数了又数,每数一遍,都拍一下大腿,兴奋地说,对头,一个子不少!说真的,当时正在写作业的我挺烦你的,至于吗,那么几个小钱?
本想说,小小仔老爹,你过来,有点事,然后像往常一样奚落你一番,但那天我想了想,没有。
我要上高中,而且是县城的重点师范高中,我想,这下,我终于可以摆脱你的尾随了,可没想到,你居然也要跟着我去。
“林小小是要去县城读书的,你跟着去干啥?”
“看着你,不让你这个兔崽子学坏。”
“不当货郎了,谁帮我挣学费?”
“我自有法子,城里挣钱的门路多着呢!”
你所说的门路居然是收垃圾,传统、简单,一点创意都没有。可你却振振有词地说,收垃圾怎么了?只要能挣钱,干什么不是干?许多小区的门卫不让你进去,你就翻墙头,都差不多一把老骨头了,你还装嫩、装强。结果,有一次你的脚掌被墙头上斜插的玻璃碎片刺得鲜血直流。你却不告诉我,还不去医院,你钱比命大!后来,你居然学会了抽烟,口袋里总放着一两包不赖的烟。小小仔他爹,你才刚刚温饱,居然就开始享受起来了。唉,能说你什么呢?让我不解的是,你居然能后来居上,打败了许多同行前辈,收垃圾的年收入居同行榜首!直到有一天,我听见你的同行在议论你:“他呀,舍得花本钱,经常买好烟发给门卫,连‘中华’烟都不含糊!”直到那时,我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你。
林小小,考上大学了,北京大城市的大学。
你送我去的学校。出发时,你用手拎着两包很沉的行李。我说,你用扁担挑着就是。你侧过脸对我说,会被大城市的人瞧不起的。
整整大学四年,我没有回过家,你也没有来看我。因为,我们都知道,路费太贵。
再次见到你,你是被堂哥“绑”过来的,因为,你病了,却一直挺着。你被狗咬了,在镇上的医院注射疫苗后,情况好像还是不太好。
事情的起因居然是,你非要纠缠在县供电局上班的堂哥给你找一个事情做,可是,你已经那么老了,能做什么呢?无奈之下,堂哥只好给你安排了一个编外抄表员的工作,工资少得可怜,工作量却是出奇的大,每月都要抄一两千户人家,结果一次,你被一户人家的狗狠狠咬上了……
尘埃本贱,乡下的尤更!可是,小小仔他爹,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哪粒尘埃,能比你更低贱呢?
你躺在床上,喃喃自语道:“小小仔怎么不叫他老爹过去,跟他说点事呢?”林小小,终于泪湿眼眶了。
这就是一如尘埃的我的父亲,在这个世界上,默默地生存着,用一粒尘埃的力量,养活着自己,也养活着我。
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相忘于江湖
◎叶倾城
她常常打开手机,偷看一条永远保留着的短信:“我终于听见雪哭了。”
常常地,她想起那一个早春,与他一起走过雪野初融。
她说:“你听。”
他听到的只是“滴滴答答”的滴水声。
唯有她知道,那是雪哭的声音。
她和他同窗四年,都年轻,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大学校园,是他的海阔天空,他一向是女生中的白马王子,她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个平凡女子。而他,他从来不知道,他是如何以一棵树的姿态,深植在她心里。
毕业分配时,她留在本市,他却去了异地。想念他的日子,她格外感到这座城市的寂寞,慢慢习惯于这样的日子,她以为自己会忘掉他。可是有一次同学聚会,大家正嘻嘻哈哈闹得开心,主人的手机忽然响了;是他的短消息。
短消息是这样,他说:“走在旷野上,我常常觉得冷,离开熟悉的生活,我才明白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知道,当年的朋友中,还有多少人会记得我?”
那一夜,她惊觉有十一个数字在她脑海里盘旋不去。她终于给他发了第一个短消息,在消息的最后,迟疑地落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回复,比她想象中还要快。从此开始不断的短消息来往,他一天有十多个短消息,写尽了失意和寂寥。读着他的消息,好像读着她从未进入过的他的内心,一种钝钝的疼痛泛过她的心,却触摸不到。
从此,读短消息和写短消息,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部分。那滋味,不真正是甜蜜,却也算不上苦,像是黑暗中的枝丫,没有人看得见它确切的姿态。有时,她也怀疑自己到底是所为何来,但却学着,不去想得与失。
许多事有如天气,慢慢地热或者渐渐地冷,一天一天地不被知觉,等到惊悟,已是过了一季。
初冬的一日,天阴阴重重,冷极彻骨,晚上,有人敲她的门,是他。
看见他,仿佛久在黑暗中,乍然见光,眼前一痛,禁不住地想掉泪,又强自抑制。胸中百感交集,交集成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许久,她方能淡淡地问:“吃过饭了吗?”
他滔滔不绝地谈着诸般久郁的话,这一刻的他,好像又回到大学时代,年少轻狂。而她,一言不发,只是深深地看着他,要把他的每一根线条,每一个表情,像描图一般,细细地,在她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印实。
夜最深的时候,她听见远方有极轻微的鸡啼,偶一抬头,发现窗外,在落雪。在窗前,他们一起看雪,雪片纷飞如花瓣,几乎隐隐有香气。他忽然问:“你怎么样?还好吧?有男朋友了吗?”
她笑一笑。
他一共攒了七天的假期,刨去路上时间,他只能待三天,她请了假陪他逛街。雪下个不住,大城市却依旧繁华无限,人潮熙熙攘攘,他起初兴致勃勃,但慢慢情绪低落,最后索性住了脚:“我都成乡巴佬了。”他笑容中有淡淡的寥落。他想到了什么?是不是觉得,在这七百万人的大城里,少他一个人并没有任何关系?她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