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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为白玉山庄的主事,必须装模作样的好好坐着,表示自己在听。
看看周围浑浑噩噩中的不管是正是邪的各家弟子,魅兰莎沉默,为他们默哀。她是不会有第二次这样地经验了,因为武林大会要三年举行一次,到下一届她肯定已经回了雷撒,其他人嘛。继续挨着吧。
终于,在魅兰莎把地上的蚂蚁来来回回数了几百来遍以后,一声铜锣响,紧接着就是周围少男少女无数的呐喊声,某魅知道了,武林大会正式开始,她还知道了,每次武林大会开场之所以那么热闹,江湖地新秀们之所以那么兴奋。绝对不是什么为了即将的战斗▲是,终于不用听碎碎念了。
下面就是动手了。
魅兰莎看到白少卿上台。那个对手脸色不好,大概是冻着了(——!)。然后某白挥一挥衣袖,袒抬双脚,对手下去了。众人欢呼。
某魅比较为那位对手不值,连他的同门师妹还是师姐的,只要是女弟子都在为白少是欢呼,你说他得多郁闷。接下去又是你一阵我一阵,话说,这是在比都吧,这位兄台为什么在打的途中都要把自己的武功招式的名头给念出来,这样看上去虽然很有气势,但觉得是找死的行为。
还有那两位,别鞠了,这个躬再鞠下去天就要黑了。
在魅兰莎的碎碎念中,上面终于又喊下一组了,“无门无派胡硕,子参门凌平志。”
凌平志是飞上去了,还潇洒地菜拨前面的刘海,魅兰莎,一步一步走着,话说这么多武林人士中,也只有她不是飞的,别人都飞得格外有特点。就像白少卿,飞的时候白衣在空中飘荡,那一瞬间还真是美极了。
“请多赐教,得罪了。”凌平志是嘴上是这么说,但绝对没有让某魅赐教的想法,在他认为,这场比赛他赢定了。
魅兰莎看了看他,心里想的是不知道可不可以让宠物代替她P,心里这么想,她也确实这么做了,在凌平志拿起剑刚要攻过来的那一刻,某魅轻飘飘的举手,眼睛子着江大侠,开口问道:“江大侠,可不可以让我的宠物替我打啊?”凌平志急刹车中,
宠物?替打?武林大会有史以来还没碰到过这样地事情。话说什么宠物能替主人打斗啊?
“这个……”江大侠迷茫了,疑惑的看了看身边的几位刚才一起发言的人,想要寻求答案。
最后在江大侠一句我们商量一下的话下,前辈们开始讨论,各有各的理由,有的说可以,有的自然说不行,最后在某个前辈一句:如果赢了,是她当盟主还是她的宠物当盟主?这个问题下,众人达成了一致,不行。
某魅无奈地耸耸肩,冲凌平志说道:“不行呢,那我们开始吧。”
说真地,凌平志的武功在已经比过地一帮人中算起来还是不错的,但是看在某魅眼中,招式杂乱,破绽百出,简直就是出来找抽的。
外围的观众看着里面,白少卿都急了,魅兰莎现在好像连还手的动作都没有,消不要受伤。
也就在对方的剑即将抵在某魅的喉咙前的时候,某魅一个抬脚侧踢,一个人影飞出去了,而且直接飞出擂台,撞在树上,一点一点的滑下来,最后躺在地上动不了了。那一脚干净利落。踢了就缩回来,没有一丝停滞。
现场静寂,瞪大着眼睛看着这突然的变故,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呐,那姑娘明明没有内力的说,刚才也只是轻轻的一踢,这效果怎么就这么好呢?不对,现在不是关心效果的问题ˇ该抢救啊。
当众人再次把目光移向某魅的时候,魅兰莎摇摇头,叹息的说:“心性不稳,招式杂乱,多了几招没必要又浪费时间的招式,连下盘都不稳,他应该回去好好练练基本功。”
得出了结论,向众人点了点头,像来时一样,迈着脚慢慢的走了下来,回到位置上乖乖坐好。
对上白少卿见鬼了的表情,魅兰莎吸了吸鼻子,不解的问:“你这么看我干嘛?看比赛啊。”
经她一说,众人刷的反映过来,场面又热闹起来了,只是,众人心中想的是,这是某人真的有实力还是瞎猫碰找死耗子,运气来着。如果是前者,那就太可怕了,她恐怕已经到了返璞归真或者说天人合一的境界,不然他们怎么可能察觉不错某人的内力,不过这种可能性也是最小的,这女娃看来看去也就十来岁(——!),不可能有这么高的修为。那就只有后面那种可能了,不过,她又是怎么指出对方的不足的?脑袋打结中。
不管怎么样,这个姑娘不能小看,不然吃亏的是你自己。
魅兰莎没把这些纠结看在眼里,她在算什么时候才能轮到她和那个江小姐比赛,话说人家刚才看到自己的那一脚,绝对是吃了苍蝇的表情,只不过很快恢复了过来,又维持起来她那副侠女样。呐,听说她在江湖有碧云仙子的称号,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也弄一个(——!)。
正文 第九十四章 你是好人
在魅兰莎踢出那不知道是有意还是瞎蒙的一脚后,比赛继续进行。
很快,五人组中的那个大师兄上台了,对他,魅兰莎没多大印象,只记得是个顾全大局,很稳重的人,现在知道了他叫青风,武够比白少卿弱那么一点,绝对是这帮年轻一辈中的翘楚▲五人组中的蓝衣好人,也就是二师兄,叫青蓝,这名字,怪不得他喜 欢'炫。书。网'穿蓝衣服。后面还有青松,是老三来着,那个师姐叫青羽,火爆小美女则叫青青—虾米她都知道嘞,老大之后,老二老三一直到老五都接着上了。
摸摸耳朵,魅兰莎灵动的眼睛四处瞄啊瞄,无奈的得出一个早就知道的结论,这武林大会真的好无聊啊。
于是,魅兰莎在别人看热闹的时候,溜了,上午已经没有她的比赛,接下去就看下午得了,说不定因为人太多下午了也还比不完。临走前白少卿那想走又不能走的表情大大的娱乐了某人,走的更是心情舒畅。
走出江府,看到自己肉眼看得到的江府范围内站满了人,而且更多的是或坐或趴的跟江府的墙做着亲密的接触。看看这些无法进江府的人,抽搐,这眼神太炽热了。其实她想跟他们说,里面真的很没意思的,可惜相信就算自己说了也没人相信。
在金陵城随意的溜达了几圈,因为这里是武林盟主家的所在地,也因为江府在外的名声,整个金陵算是尚武城了。
逛了三四个时辰,好吧,她承认,是自己发愣了三四个时辰,因为外面也好没意思啊,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太无味了,快来点刺激的吧。
“砰。”一个黑色的物体从天上掉落。重重的摔在地上,掀起一片灰尘。
魅兰莎眨眨眼,然后目光直直的射向地上的那一坨‰要再靠近些,可是,好丑,这人多久没洗澡了。
没办法。人不靠近,伸出脚踢踢,“你好活着吗?”
没动静。再踢踢,“活着就吱一声。”
还是没有反应。某魅失望了。还以为会是老天看她无聊送来让她排忧解闷地』想到却啥反应也没有。
“唉。死了就算了。真无聊。”
走几步△?右脚动不了了。使劲拔也没用。低头。尸体还是尸体。只是突然诈尸了。正抓着她地右脚裸不放。
抽搐。再踢踢。“你给个反应啊。不然我就走了。”说完这句话∪兰莎刷地睁大了眼。眼中满是不敢置信。
尸体很给面子地有反铀。但是。她地脚好疼。真是好难得地经历啊。
“这是我地脚。不是能吃地肉。你再咬下去就要流血了。”已经流血了。
尸体没反应,自顾自的抱着魅兰莎的脚奋斗。
某魅怒了,还真把她当盘菜了,想当年也只有她老公这么干过,这个竟然更过分。抬起右脚,踢。
“砰磅。”尸体又变成一坨了。躺在墙角没有动静。
魅兰莎继续抽搐,想了一下,过去,伸手揪住某人背部的衣服,朝最近的客栈走去←掌柜的不要在意自己把一只黄鼠狼(身上臭的)带进了他家的客栈。
“你敢乱动我就把你剥光了挂在城门口。”轻轻柔和的一句话,让已经失去清醒意志完全靠着野兽觅食本能行动地尸体刷的安静了下来,野兽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声音地主人不是在开玩笑。
这家客栈刚好就是某魅前天喝酒的那家,老板开始那个不乐意。死活不让魅兰莎进客栈。或者说如果她愿意把手里的东西扔掉就可以进去了,最后无奈。某魅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