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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之情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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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那么的惨烈,我都不忍心诉说了。

这件惨剧直接伤害的是两个我最为亲爱的人,我未来的丈夫和我未来的孩子。

我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命中注定的,我只知道我必须承受,承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苦痛,因为我要替我所爱的人分担忧愁。

188 歌剧魅影

 188歌剧魅影

“咚,咚,咚。”高总监敲响了陈董办公室的门。

“请进。”君然头也没抬,仍然在忙活着手里的事情,他在起草贺词呐。

高总监推门进来,传话道,“陈董,魔术团团长想要见您。”

“哦,见我?”君然心想,一定又是老一套感谢的话。虽有意推却,但总觉不妥,所以依然说道,“快请进。”

“Mr。陈,百忙之中耽误你一点的时间,”一位高个子男人风风火火地冲进了办公室,并没有东方式的寒暄,一个简单的礼节“握手”成了一个友好交往的开端,“那个吊灯可不可以改变一下?”

这是位有着标准的西方形象的小伙子,金发碧眼,高头宽肩,站在你身旁,会让你有一种被某种势力所侵入的感觉,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与君然这个颇具东方传统色彩的玉树临风式儒雅风格形成一个极其有趣的对比,东西方的文化在他们俩身上尽显其独特的风采,一个自由奔放,一个睿智沉稳,他们俩成为好朋友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之后的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

“yes。Please。”很奇怪,这两位先生都尽量在用对方的语言进行交流。与人方便是谦谦君子的风范,看来已经融化在血液里了。

“我想装一些彩色灯泡在上面,Ok?”西方小伙子将双臂撑在办公桌上,两只蓝莹莹的大眼睛直视着君然,“这样我的效果好一些,不知道你的效果受不受影响?”

君然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用意,他一定是想营造一种特殊的艺术效果。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还能照顾到对方,君然在心里已经给他打了很高的分数,尽管这次是他们第一次合作。“noproblem,我的节目只在跳贵国舞蹈的时候才会开这个吊灯,多一些色彩效果会更好。Youdoit;don‘tworry。”君然爽快地说道。

“Thankyouverymuch!”又是一次有力的握手,紧紧的。如果没有出现那个意想不到的变故的话,他们将会成为一对出色的商业合作伙伴。不过,最后他们成为了终身的好朋友。

他的名字叫RonaldWilsonMike,他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魔术,在这一行当里他做得很不错,既能自己表演,又拥有自己的魔术团。能够做自己喜欢而又擅长的事情是一种幸福。在这点上,Mike是幸福的。

君然望着Mike远去的背影,赞赏地点了点头,微微一笑,轻轻地自言自语道,“这才是生活。”是啊,如果能够将事业和自己的秉性融为一体的话,那将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工作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工作,就是这么简单。

还有几笔就完成了贺词的起草,君然将信纸折叠起来,放进衣袋,站起身来。他要去实地照看一下,这是他的工作习惯,凡事尽量追求最好,从不懈怠。

这栋楼是西式的建筑风格,那个吊灯在建楼时就安置在那里。想必当初应该是一位西方建筑设计师的杰作,气势高雅,大气而富丽堂皇。在整体效果上,这个吊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前几天我在观看节目的时候,由于我是坐在后台的阁楼上,从上面的角度望下来,别有一番风味和情调。当时我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现在想想,大概是源于这种格调与一部歌剧的格调极为相似的原因吧,这部歌剧的名字叫《魅影》。

189 魅影重现

 189魅影重现

歌剧《魅影》描述的是十九世纪发生在法国巴黎歌剧院的爱情故事。深爱着克莉丝汀的魅影是个音乐天才,他帮助克莉丝汀取得了成功,他爱克莉丝汀,他试图阻止克莉丝汀的爱情,但是最后他放弃了,有情人终成眷属。虽然魅影退出了克莉丝汀的生活,但是魅影致死都在爱着克莉丝汀。这种情怀感动了无数的观众,此剧获得巨大的成功。

歌剧《魅影》于1986在英国首演,父亲的朋友送了他一盒录像带,尽显了该剧首演的盛况,我之所以感到剧场的大吊灯眼熟,原因就在于它跟录像中的情景十分相似。没想到,它们不仅相像,就连遭遇都差不多。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那天在后台阁楼上看到下面的情景时,我会有种不安感觉的原因,当时竟然有一丝恐惧掠过心头。

在我的人生当中,有很多次我会无厘头地突发产生某种特殊的念头,而事后基本上均能得以不同程度的证实。这种现象有个十分贴切的名字,叫第六感觉,即超出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五个基本感觉之外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对于这种感觉,你说不清楚它的由来,但是却能感到它的存在。在我的生活当中屡见不鲜。

这次也不例外,我的预感又一次得到了验证。

当君然走上舞台,抬头查看吊灯灯泡的安装情况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哐当”一声,吊灯猛地向下一沉。

也许是因为年久失修?也许是因为操作不当?难道是因为幽灵的关系?这个吊灯发生了严重的倾斜,摇摇欲坠,千金仅系于一发。

“Becareful!”在空中操作的美国人大声疾呼着。

我手里拿着画笔,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极为可怕的是,吊灯的正下方,小梦辰正蹲在那里玩呢,他玩得如此专心,以至于一点都没有感到危险已然离自己这么的近。

“辰辰,快跑啊。”我使出所有力气喊道。

说时迟,那时快,君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也似地直冲过去,他要去完成保护孩子的任务,他要去完成拯救孩子的使命。

世上的事情令人想不通的地方太多了。那面玻璃摆放在那里前后不超过10分钟的时间。然而,就是这短暂的10分钟的停留,竟让君然付出了可怕的代价,君然将终生与黑暗为伍,与光明无缘了。

当君然冲向小梦辰的时候,他万万没有想到,中间会有一面玻璃挡住了去路。他跑的速度如此之大,足以对这块玻璃造成毁灭式的损坏。他整个人从玻璃中间穿了过去,而这块玻璃则被撞得粉碎。

这一幕就发生在我的眼前,我真真切切地记得每一个细节,永远都不会忘记。

当君然一把抱起小梦辰,将他拖离危险地带时,那个大吊灯随即坠落了下来,正好砸在了小梦辰刚才蹲的那个位置上。如果没有君然果断及时的救护,小梦辰今天就没命了。

我踉踉跄跄地跑过去,我本能地感到君然凶多吉少。当我赶到君然的面前,看到君然的模样时,我的心都碎了。

190 永不磨灭的记忆

 190永不磨灭的记忆

君然的惨相,永远地烙在了我的记忆当中,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遗症。

直到现在,我仍然会在睡梦中重现这一幕惨剧,我的脑神经仍不断地受到这些可怕记忆的折磨。

每当这时,我就会努力使自己从恐怖的梦境中挣扎出来,我知道这是一个梦,但是我仍然摆脱不了对它的恐惧。

虽然是在梦幻的世界里,我仍然会运用自己那尚还有一丝理智的意识,强行睁开自己的眼睛。

这个过程是很艰难的,就像是脚踩阴阳界一样,因为要同时存在于两个不同的层面,靠人为的努力来回串门,谈何容易?

换句话说,不是你想做梦,就能马上做得了的。同样,在梦中也不是你想醒来,就随时可以睁开双眼的。

要做到自己从梦中主动地醒来,必定要经过一番挣扎,否则的话,就要等到你的身体彻底放松,自然醒来,才能脱离梦境。

如果是美梦的话,想必巴不得多睡一会儿,可以在美梦中多神游一会儿,一定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如果是噩梦的话,被惊醒是痛苦的,而自己主动想办法摆脱梦境则不仅同样是痛苦的,而且还是十分累人的。

做这件事所耗费的精力,不亚于800米长跑,因为我每次强迫自己从梦中醒来时,我的心脏都会“突突”地跳得又快又乱,心慌的程度超过剧烈运动以后心脏的状况,而且整个人会感到疲劳至极,好像拳击选手坚持到最后一刻,被打趴下爬不起来一样,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然而,唯一令我欣慰的是,当我侧身端详着尚在睡梦中的君然那安详的睡相时,我会长舒一口气,并告诫自己,这是梦,不是真的。

然而这些悲惨记忆复制品的最原始记录却是千真万确的真实片段。每当我回忆起当时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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