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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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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春妮擦擦眼睛,含泪笑了一下,“毓秀姐,我也不知道了。你教我啊,我该怎么办?”

  “他伤害你了吗?”

  “没有。我好渴望,可是,当他拉住我的手的时候,我又害怕了。我喜欢,我可更怕受伤害。书里说,男人都是用甜言蜜语来骗人的,一旦得到了,也就不再珍惜了。”

  毓秀笑出声。“小妮子,这是从哪里学得啊?歪理一套一套的。如果都像你说的那样,就都不用谈情说爱了,还是找个媒婆塞进花轿就得了。”

  春妮滚下床,搂住毓秀的脖子。

  “我跟你说真的呢,好姐姐。我一直希望爱情是这样的,可又好怕人家会说。更害怕他哄了我。如果真得受到欺骗,这一辈子不是跟菊花姐姐一样完了吗?我可不想那样。”

  “傻丫头,越说越离谱了。菊花是菊花,你是你。菊花是被迫的,可有谁强迫你了吗?”

  春妮把头偎在毓秀怀里。“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好姐姐,你要帮我拿主意。还有——”她借着微弱的灯光看着毓秀清丽的面庞。“姐姐真漂亮。怪不得书上说‘灯下看美人’呢,此言不虚。”

  “长不大的坏妹妹,又胡说了。”毓秀推开她,“都恋爱了,该躺到别人怀里去。”

  “姐姐羞,姐姐更坏。”春妮故意搂得更紧。“我谁也不找了,就要姐姐陪着。”

  “姐姐才不呢,姐姐也要恋爱去。”毓秀故意拖着长腔。“只是可惜哟,没人喜欢我。哪像妹妹,温柔、体贴,又可爱,谁见了都想咬一口。”

  春妮又翻回到自己床上。“不理你了,越说越没人样了。”

  “好啊,那就别再说姐姐帮忙的话。”

  “那可不成,我就赖上你了,谁让你是姐姐呢。”

  也不知道折腾到什么时候,反正,话说了好久,说要睡了,两个人却又都翻来覆去的。毓秀完全理解春妮的心理,但她不好下结论,林瑶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那一个。本来,像自己这样下放到农村的知青,都有一种临时的心理,没有谁打算过一辈子的。这个林瑶,她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吗?如果真是那样,春妮也算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可是一旦只是临时的想法,那不是把春妮给害了吗?他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春妮呢,拿当地的风俗,她还能嫁人吗?可这些事不能说出来,处在热恋中的春妮,一定也听不进这些。一个人一旦被另一个人从精神上征服,是排他的。说多了,倒是春妮会跟自己翻脸呢。

  还有,这事,要不要告诉二姐?春妮在秀水村,算得上是新潮女子了,她不愿意走父母和现在大多数农村人走过的路。毕竟,感情是个人的事,特别是接触过外面世界的人,谁也不会让媒人像蚂蚱一样拴在一起。她从心底里佩服春妮,支持春妮,但仅仅这些就够了吗?二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春妮跌倒了不扶一把。可怎么又说春妮是跌倒了呢?没准她追求的正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幸福呢。

  想想刚才与林瑶相逢的一幕,春妮又落泪了。此情此景,不是自己反复向往多次的吗?这正是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降临了啊!可当林瑶抓住她手的那一刻,她真的好怕,根本不是书上说的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哪一刻,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因为心存恐惧,所以不再有心思享受它的美好了。毫无疑问,她喜欢林瑶,她甚至梦里都想象着拥抱他的滋味。可是,当那只手伸过来,还是本能地退缩了。男人的表白都是那么直露的吗?男人的行动都是那么急促的吗?春妮有些不懂城里人了,是城里人的狡猾让她心里织了一层网,不觉过滤着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想过,如果真的爱神降临,哪怕只享受一天,也心满意足,可那个男人如果仅仅是耍弄自己,感情不是白费了吗?那不是对自己向往的爱情最大的嘲弄吗?还有,这事,一旦传出去,在秀水村,是不是也跟几年前的李茂生和嫣红一样?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自己可不是李茂生,还要在秀水村活下去,母亲在秀水村也算得上是个明白人,可丢不起那个脸。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庆幸,她从那个男人那里抽出手,尽管会牺牲一点感情,但却保全了自己,保护了母亲。

  这样的事,只能胡思乱想了。对毓秀而言是这样,对春妮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事情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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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爱情抉择
春妮毕竟是有识见的女孩子,有爹和娘遗传给她的基因,又有小说里偷来的灵感,所以当林瑶的手真的握住了自己的时候,她退缩了。不,不是退缩,是理智。没有人教她该以什么方式对待感情,母亲也没能够,但她知道这就是出自真心的爱,她懂得要让这份爱升值,就不该轻易地付出。这是她从书里学来的,邻居的叔叔是大队部的图书管理员,她凭借这一优势几乎遍阅了那里所有的馆藏图书,特别是那些违禁书,她更看得如醉如痴。

  是书教会了她那些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书让她懂得了女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她自认为秀水村的男女在这方面没有谁比她懂得更多。她没有资格说,却有能力完善好自己。虽然那天曾经想过,只要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哪怕只享受一天也是值得的;可是,当真要身体力行的时候,就又不那么简单了。自己还是一个纯洁如玉的女孩子,一旦失身,就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了。她忘记是哪位母亲教育女儿的那句话,虽说土了些,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纯情的女孩子是金奶子,结婚以后是银奶子,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子了。女孩子的价值其实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要想让男人瞧得起,就得先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身。

  菊花和嫣红,哪个才叫爱?她常把两个人进行对比,没有结果。她心里清楚,菊花一定是动物型的,把爱情加在她身上纯属荒谬。嫣红当然也不会是,但仅就男女之欢来讲,她得到了,她得到的未必可以叫Zuo爱情,但却一定拥有了爱情必有的成分。

  那个晚上,她想着这些的时候,不自觉地恨起自己来。自己怎么会跟她们比?可是,不跟她们比又跟谁比?这是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几乎消失了的时代,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书,她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爱情两个字,而爱情是微妙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她笑了,她觉得当小手从林瑶那些里抽出的一刻,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并使爱情升华。

  还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个人同时艳阳高照才醒来。醒来后又不愿早早起床,便继续未了的心事。不过,二人都能从对方的动作中知道已经脱离仙境,回到了人世间的正常思维。所有的迷惘都随着一阵鼾声化为乌有。她们睁开眼,对视了一下,同时微微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俺家小妹再也不是只会过家家的小顽童了。”毓秀打破沉寂,希望从春妮口里挖出更多的信息。

  “坏姐姐啦,就知道损我。”春妮面朝墙壁,假装生气的样子。

  这回轮到毓秀跳下床,爬到春妮旁边,扳过她的身子。

  “好妹妹,教我一点恋爱经嘛!”

  春妮索性一声不吭。

  “恋爱的感觉真的好美——”毓秀只管一个人抒情。“当公主沿着河岸行走,不小心让水打湿了裙子,娇嫩的公主哭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恰好路过,莞尔一笑,轻轻拭去公主的泪水。他在向公主示爱吗?是的,王子向公主求婚了。公主甜蜜极了,可高傲的公主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留给王子一个魅人的背影。”

  “别说了,别说了。”春妮捂上耳朵,“我不要听,不要听。”

  “你当然不要听,”毓秀故意奚落她,“听故事没什么意思,亲身体验才够味。”

  “你坏,坏死了。”春妮猛地转过身,越过毓秀跳下床。

  是了,毓秀看得出来,春妮不光个子长高了,还真成窈窕淑女了呢。要是自己是男儿身,也一样神魂颠倒的。

  她为春妮高兴,又有些惋惜。这个环境,这样的时代,春妮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吗?或者,即使选择了,未来的路又在哪里?几年的接触,她也知道林瑶是个可靠的男人,但他那家庭,跟自己的差不多,能保证给春妮幸福吗?即使没有资格返城,他会安心在秀水村呆一辈子吗?人都想决定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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