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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
——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
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
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
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
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
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
——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
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
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从她口中问出关于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丝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她对他在巫师世界的事一无所知,她所能给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们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他每次回来都会给她钱,一走就是四五个月之类的。这对他来说远远不够。
而且对日记里的汤姆来说,那个女巫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这样干。
葆丝想拖延几天,等她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至少不能在没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汤姆的计划害死自己。她借口无法找到那个女巫,只能在家里干等。汤姆却开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质问她:
‘葆丝,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我,那就照我的话去做!!找到那个女巫!把她带来!’
这个小白痴!只会命令别人!
葆丝一边生气一边在日记里哭诉哀求:
‘汤姆!汤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在五月的一个深夜里,纳特梅·英唐崔斯终于再次出现了。
第 38 章
那个古怪的女巫纳特梅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春天到了。
葆丝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着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个女巫明显不知道汤姆跟她还有一个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样,汤姆不会把瑞德是他的儿子的事告诉别人。
这样瑞德现在应该还很安全。
不管他在哪里,只要照顾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汤姆的儿子,他就没有那么危险了。
她也警告自己,无论什么时候,就算被人发现瑞德是她和汤姆的儿子,她也不能表现出一丁点的在乎。她要表现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
她把剩下来的钱存进了银行,她发现这是她第一次想过把钱存在银行。以前她都是宁愿把钱藏在家里,好像她时刻准备着带着所有的钱逃走。
——汤姆死了。或者说他‘应该’死了,虽然她还没有认真去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应该已经放松下来了。她真的开始考虑在这里安家,慢慢开始平静的生活。
她在教会医院里担任一个主任,这份工钱足够她生活。其实就是打杂的。她不是护士,不能帮医生干活。也不是神职人员,不负责医院的管理工作。但是事实上她每天都忙得团团转,玛丽亚修女似乎并不愿意长久的留在医院里,听她的意思,她更想尽快回到修道院去。
她最近正在拼命的游说葆丝当修女,她怀疑她是想把教会医院的事都扔给她来干。然后她就可以回到修道院去,继续侍奉上帝。
葆丝完全可以理解她为什么想这样干,如果有一个地方,每天只需要在一个地方发呆就有一日三餐吃还不用干活,她当然也愿意永远留在那里。修道院到底不像教堂那样,有那么多的信徒天天去找上帝告解。
——这些全都是葆丝自己猜的,毕竟她没去过修道院。
她现在受了洗,得赐了教名,医院里的每个人都叫她‘安’。
“安,你的丈夫死了,我知道你非常伤心。但是上帝的爱是永恒的,伟大的,祂永远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抛弃你,永远爱你。”
从玛丽亚修女的神色中,葆丝看得出来她完全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投入上帝的怀抱,就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宽厚的爱。
葆丝只能客气的拒绝了她,并含蓄的告诉修女,邻居正在为她找第二个丈夫呢。
修女很失望,她没有放弃,继续说服葆丝:上帝的爱比世俗的爱更好。
自从葆丝为汤姆举行了那个相当费钱的葬礼之后,不知怎么回事,在邻居中传说她从她那当海员的丈夫手里继承了很大的一笔遗产。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她发财了。
然后,她还是非常年轻的,又没有孩子——她没有告诉别人瑞德的事,她又这么有钱,现在没有丈夫,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寡妇,哦,她是多么需要一副坚实的肩膀来支撑她悲惨的人生啊。
——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跟她说的。
她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受欢迎,而且在她的身旁,居然有这么多找不到像她这样合适的妻子的未婚男人。
葆丝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穿着黑色或其它暗色的裙子,过起了寡妇的生活——她以前可真没这么想过。她以为给汤姆举行过葬礼之后,这件事就结束了呢。结果她现在发现,她跟汤姆联系的更加紧密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叫她‘里德尔太太’,所有人都认为她正沉浸在丈夫去世的悲伤之中,每个多愁善感的邻居都来陪伴她,安慰她,不使她感到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