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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里却一动,似乎有什么东西触动了我的记忆。
我好象……仿佛……似乎见过加利费安纳的飞行术,可是我们今天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啊。
可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竟如此熟悉?
文森特继续喋喋不休道:“妹妹,你还记得那个记忆水晶吗?就是你献给父皇的那一个。那里面也有一个人,高高飞翔在恒河堤岸上,那姿态几乎和加利费安纳大师一样完美。”
他提这个干什么?我奇怪地望着他,今天文森特王子殿下的话似乎特别多啊。
我还没明白过来,就听见叭地一声,加利费安纳正在签字的天鹅羽毛笔断了。
“会长阁下,怎么了?”霍伊特立即表达了他的“关怀”。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疲惫。”加利费安纳接过霍伊特殷勤地递过来的一只新天鹅笑,苦笑道:“人老了,精神就不济事了。不过动了动,就累了,到底比不过你们年轻人。”
“不会的。加利费安纳大师太谦虚了。俗话说姜是老的辣,加利费安纳大师老而弥坚,刚才的魔法之精彩犹在眼前。您这样说,不是让我们这样年轻人更加羞愧?”
霍伊特也恰当地表现出他的王子风度。
加利费安纳会长似乎忽然间就没有谈论的心情,匆匆签了证书,递给我们。然后,疲惫地说:“对不起,各位我要休息了。”
这疲惫不是装出来的,他是真的累了。刚才还精神抖擞的他,忽然间就累得好象马上要倒下了。
他眸子里的倦意,证明了他没有说谎。
第十一章风雨欲来
年轻人和年老的人最大的不同不在于他们的身体,而在于他们的思想。
年轻人对未来总是充满了信心,总以为世界在自已的掌控中,想翻云想覆雨都在一念之间。
他们骄傲、自以为是,从不认为世上还有自己不了解的事物。
年老的人不同,他们(炫)经(书)历(网)的更多,阅历更广,但对自己却越来越没有信心。他们擅长怀疑,越老的人疑心越重。
他们没有年轻人的鲁莽、冒失,但也同时没有了冲劲。
他们认为,这个世界隐藏着无数危险,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越是探索,越是让他们感到自已的渺小。越是探索,越是让他们失去自信。
他们知道,未来是莫测的、变幻的,你永远也猜想不透的。
他们对它充满了敬畏,甚至恐惧。
我不知道这两种人,究竟谁对谁错,是勇敢的鲁莽好,还是避世的畏缩好?
但,最起码,我知道有一件事我想错了。
有些事即使做了,也未必就是自已想要的结果。
文森特没有病,他甚至没有一点点生病的迹象,可我明明在他身上下了一个诅咒。
我还年轻,我没有那么差的记性。我记得很清楚,临别时我偷偷在他背上放了一个叫秋之枯草的诅咒。
这个诅咒是一个让人食欲不振,如秋天的草木,渐渐枯萎的诅咒。
它的效果并不是一下子置人于死地,相反它药性很慢,也正因为如此,才让人难以察觉。
但效果再慢的诅咒,也不至于慢到让当事人若无其事的地步。
当文森特容光焕发地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发现我的计划失败了。
他根本没事。我那个在七彩玲珑塔里实验了许多次,明明万无一失的诅咒还是失败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是弗雷德嘴里所说的逆天者,他本身就具有对诅咒的抗性。
这也太巧了吧。我开始对自己穿越者的身份产生了疑惑,听说穿越者是天生的主角,听说穿越者拥有超强的命格,听说穿越者总是心想事成的。
怎么这些,我都不具备?是不是我根本就是这个世界的人,而穿越前的生活只不过是我的一个梦?
我真的糊涂了。被这个世界迷惑了。
我似乎提前变成了一个老人,开始对自已丧失信心。
“伊莎贝尔,我的妹妹,你在想什么?”
文森特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我抬起头,说:“没什么?你来,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就不能来了?我亲爱的妹妹,我可是你的哥哥,你可能找我拒之门外哦?”
少来。你知不知道你女人一样甜甜的笑和你假惺惺地关怀,真得让人很抓狂?
我可没心思和他进行一段猜谜似的对话,我直截了当地说:“文森特,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们之间的关系,好象还没亲密到你专程跑来邀请我逛街的地步吧?”
“答对。伊莎贝尔,你真是太聪明了。”文森特依然很无耻地笑着,慢悠悠地说:“我今天就是专程邀请你来逛街的。帝都这么繁华,妹妹恐怕还没有真正领略过荣耀城的风光呢?”
“我不去。”不是我对逛街没有兴趣,而是因为我来自于航天时代,中国神舟七号都已经上天了,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什么没见过?怎么会对这停留在冷兵器时代的社会感兴趣?
我不象其他的穿越者,有称霸世界,成神成圣的崇高理想。我只想做一个正常人,快快乐乐渡过我的余生。
比起逛街,似乎提高实力,让生存的机率无限扩大才是当务之急。
这个世界就在我的面前,我随时都可以去看。我又何必着什么急?
对于我的断然拒绝,文森特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继续保持着他贵族的风度,慢条斯理地说:“我亲爱的妹妹,你难道忘了,一个盛大的节日就要来临。而你,一个皇族的公主,难道不想给自已添置几件漂亮的节日盛装?”
荣辉节,是西龙帝国最盛大的节日。
我不是忘了,只是我习惯了用公元历而不是盛元历,常常把它们混淆了。
这不是我的错,毕竟我不是盛元大陆的人。我的根,不在这里。
不过文森特既然已经说了,我还真不能不把公主当公主,委屈了自已。
坐着文森特的马车,带着斯特曼这个忠心耿耿的侍卫长,我们沿着荣耀城最长的商业街缓缓而行。
青石板铺就的街道平整而宽阔,一眼望不到头。
荣耀的繁华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大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人声鼎沸。象征着光明神的灯笼,有的象莲花,有的象水仙,有的象少女合拢的手掌,一个比一个漂亮,悬挂在每一家店铺的门口。因为节日的即将来临,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欢悦的笑容。小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时爆发儿一串悦耳的笑声,他们的父母可能是这个节日最忙碌的人,不但要打量路边店铺的货物是否是自已采购的对向,眼睛还要不时紧紧盯住他们,叫喊着:“慢一点,不要跌倒了。来,来,别跑了,过来看看的鞋子怎么样,喜欢吗?”
文森特让马车在一个三层楼高的大铺面前停下,他笑盈盈地说:“这是帝都最大的衣铺了,当然它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女士。衣服,是女士们的第二容貌,是让她们心甘情愿掏出银币的最大法宝。这里的衣料也是全帝都最昂贵、最精致的、最齐全的,如果你对成衣不满意,他们可以随时为你量身订做你所想要的一切款式。”
不用他说,我的眼睛也告诉了我这里有多么兴旺。穿流不息的人流,使宽阔的大厅显得异常拥挤。
正如文森特所说,来这里的人大都是女人和小孩。
就算有侍卫围着我们,我们也不得不与周围的人亲密接触。
“你在这里占了多少股份?”这么好的生意,我不相信这精明的二王子殿下会无动于衷。
“当然。”文森特笑着说:“这店就是我开的,所以今天你可以大肆狂买,不用担心钱的问题,我对你分文不取。我是哥哥不是?在这佳节来临之际,我这做哥哥的总要送妺妹一点礼物才对。”
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在穿越之前,可是没有人给我刷卡的,家庭的贫寒,总让我购物时慎之又慎。
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我当然求之不得了。
不管是公主,还是仆人,其实只要是女人,骨子里都是购物狂。
我本来只想选一、两件的,但渐渐沉迷了进去,这件也爱不释手,那件也舍不得放下。最终的结果是,初衷被我抛之脑后,斯特曼这个搬运工,完全被一大堆衣服盖住了,他不得不螃蟹一样侧着身子走路,这样才能让眼睛不致于被怀抱的超过了头的衣服遮住,不致于撞倒了别人。
我给乔乔挑了三套衣服。一套是白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