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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选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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莓。他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疯狂地爱上了伊拉·布莱恩的女儿雷蒙娜。伊拉是左翼分子,也是小红莓收获季节的一个罢工领导人。这次罢工策划周密,但最终因布兰登——威拉德的阔爸爸而败露。一天早晨,有人在小红莓收割机里找到了伊拉面目全非、支离破碎的尸体。威拉德与雷蒙娜的关系因此长期紧张不和,最后几乎同归于尽。威拉德是一个像猫一般灵敏、并长着一颗普林斯顿式的聪慧大脑的年轻人。雷蒙娜则是一个“身段优雅苗条,却掩饰不住心底淫荡”的风流女子。
  就在我写下以上文字时,我仍然感到恶心。我敢说,这是妇道人家、或者说是低级动物“创作”的最糟糕的小说。建议马上退稿。
  噢,聪明、自负的年轻人!当我把这毫无用处、没有丝毫价值的文学垃圾扔掉时,仍压抑不住幸灾乐祸的心情。我觉得我在麦克格雷的肋骨上轻轻捅了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热衷于出版这样的“消遣”类书籍。这类书只适合《读者文摘》之类的刊物。我并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担忧,虽然这可能会直接导致我被解雇。
  《水暖工的老婆》,作者:奥德丽·韦恩莱特·斯密勒。非小说。
  只看如此粗俗低级的书名,就知道它不适合登上麦克格雷的大雅之堂。正如书名所示,作者是一位已婚妇女。她嫁给一个水暖工,住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市郊。作者急切地想向所有人炫耀她与一位脑外科大夫的婚外情。她费尽吃奶的力气想要营造一些罗曼蒂克的喜剧效果,结果却写得蹩脚乏味。她写道,水暖工的生活跟医生一样,没日没夜地被呼来唤去;工作的性质也跟医生差不多,总是与细菌打交道,带着难闻的味道回家。文章一开头便竭尽“幽默”,但因功力太差简直就是一推臭狗屎。看看这些小标题吧:“咚、咚、咚,马桶里的金发女郎”、“排污神经导管”、“冲刷岁月”、“棕色书房”等等。这部手稿寄到时半干半湿,皱皱巴巴。按照作者信中所说,它已在哈柏、西蒙…斯凯斯特、诺弗、兰登书屋、默洛、霍尔特、梅斯纳、威廉…斯隆、莱因哈特,以及另外七八家出版社作了一次“环球旅行”。作者还在这封信里表露出破釜沉舟之心。她说这份手稿是她一生心血的结晶,并且(我决不是在开玩笑)还隐约透露出自杀倾向。我非常讨厌与谁的死牵扯到一起,但这本书仍然是绝对不能出版的。退稿!(我为什么非得读这些臭狗屎一般的东西?)
  我的上司是这样一种人,他读我所有的评述文章,与我们的老板共同分享我的觉醒,以及这个庞大帝国里令人窒息的一切。要不是因为他,我不会写上面这些评述文章。他叫范内尔,爱尔兰人,总是睡眼惺松,但头脑睿智,屡遭挫折却还能自得其乐。他在麦克格雷已工作多年,在诸如《泡沫》、《橡皮》周刊、《修复术世界》、《杀虫剂》,以及《美国矿工》之类的刊物当编辑,直到五十五岁时,才被安排到这个不太重要的、“工业化程度”不那么高的部门来。他在这儿可以优哉游哉地坐在办公室里,嘴上叼着烟斗,读叶芝和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我常常想,他肯定是一边宽容地瞄几眼我那些刻薄的文字,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早点退休回老家去。我对麦克格雷的讥笑和评述的格调常常能逗乐他而不会惹恼他。范内尔早已习惯了死气沉沉的麦克格雷。他与公司所有的员工一样,就像被裹在一只巨大的蜂巢里,即使最有活力的人也早被叮得麻木不仁了。他知道,要我找到一本可以发表的手稿的可能性不到万分之一。我想,他会觉得我开的玩笑是无伤大雅的。我曾写过一篇较长的自己特别满意的评述文章(或许不是最长的),我想,它可能是我为数极少的里面含有怜悯之类的感情Se彩的简评文章。
  《哈洛德·哈法戈传奇》,作者:冈德·费金。诗歌。
  冈德·费金有点像杜撰过许多劣质作品的作家取的那种怪笔名,但现在你会了解这的确是作者的真名。这有什么意义吗?因为这份手稿不是通过邮局,也不是通过代理商,而是直接由作者本人交到我手上的。一星期前,费金带着一包手稿和两个手提箱来到我的办公室,迈耶小姐说他想见编辑。他有六十岁左右,背有点驼,但很硬朗,中等个儿,因长年呆在户外而变得粗糙的脸上长着浓浓的灰色胡须,嘴唇线条很柔和,有一双我所见过的最忧郁惆怅的眼睛。他头戴一顶黑色皮帽,是帽沿前卷刚好扣住耳朵的那种,竖起的羊毛衣领很厚实可以挡住风寒。他的手非常大,关节又粗又红。他有点流鼻涕,显得十分疲惫。他对我说,他想留下一部手稿。我问他从哪里来,他说是北达科那一个叫龟湖的地方,他刚坐了三天四夜的汽车来到纽约。我问他是不是为了送手稿,他说是的。
  于是他主动说了起来。他说,麦克格雷是他拜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我问他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他回答说纯属巧合,麦克格雷并不是他想要造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这让我有些吃惊,居然连费金这样孤陋寡闻的作者也没有把它列为首选公司。他告诉我说,长途汽车在明尼阿波利斯停留了几小时,于是他到电话公司去转了转,在那儿了解到曼哈顿的所有电话都刊登在一本黄册中。为了不盲目行事,他用铅笔把纽约所有的出版公司的名称地址都抄了下来。我想,他一定是按字母顺序开始抄的,从阿普尔顿公司一直到齐夫…戴维斯公司。但是,就在到纽约的那天早上,站在波特汽车站惟一的出站口,他抬头一看,祖母绿色的麦克格雷大厦耸立在半空中,上面是巨大的标志,于是他就上来了。
  这老家伙看上去已筋疲力尽、昏昏欲睡,还有些惶惑不安。他后来告诉我,他从未到过明尼阿波利斯以东的任何地方,我觉得我最该做的,就是把他带到楼下的咖啡厅。我们在咖啡厅坐下后,他开始讲述他的身世。他说,他的本名应该是“费京”,但后来不知怎么搞的,“G”在发音时被漏掉了。他是挪威移民的后裔,一直在龟湖边的农场里种麦子。二十多年前——他大约四十岁的时候,一家采矿公司在他的农场下面发现了巨大的煤矿矿藏。虽然他们并未马上开采,但与他签订了一个长期租约,足够他后半生享用了。他一直独身,生活一成不变,从未想过要关闭农场。而现在,他有了许多闲暇来开始那酝酿已久的“写作工程”,那便是以他的挪威祖先为主角的长篇史诗:哈洛德·哈法戈——一位生活在十三世纪的伯爵或王子什么的……听到这里,我的心都凉了,但仍一脸严肃地坐在那儿。他拍拍那个手稿包,说:“是的,先生,二十年的心血都在这儿了,都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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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紧接着,我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别看他一副乡巴佬的样子,但知识渊博,思路十分清晰,好像还读了不少书,大部分是北欧的神话故事。虽然他最喜欢的作家是不太著名的西格丽特·安德赛特、康特·汉森,以及四平八稳的中西部地区的作家如哈姆林·加兰和威拉·卡瑟等等,但不管怎样,万一我发现了一位天才呢?毕竟,就连惠特曼这样的大诗人,当初不也是像小贩一样到处叫卖他的手稿吗?长谈之后(我已经开始叫他冈德),我告诉他我很高兴拜读他的大作,但我必须提醒他,麦克格雷在诗歌方面并不很在行,然后我们乘电梯回到楼上。当他道别时,我安慰他说,我理解他为这二十年的心血所承受的一切,我将认真阅读这部手稿,争取几天之内给他一个答复。这时,我发现他只打算带走一个箱子。看到我疑惑的目光,他笑了笑,把那深邃、忧郁和困惑的目光投向我,说:“噢,我想你能理解,留下的那只箱子里装着那部长诗的另一半。”
  我敢发誓说,这部手稿几乎是人类用手写下的最长的文学作品。我把它拿到邮寄室,让那个男孩秤了秤,一共三十五磅,用了七打哈默·邦德稿纸,共三千八百五十页打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长诗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英语,如果你不了解内情,可能会认为这不过是屈莱顿模仿斯宾塞的作品。可那确确实实是在寒冷的北达科那大平原的一间农舍里,用二十年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写下来的。屋外,从萨斯卡切湾吹来的狂风肆虐着田里的麦苗。他一边梦想着他的古老的故国挪威,一边挥笔疾书。
  啊,伟大的酋长哈洛德,你为何如此悲伤!
  她在为你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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