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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斯编年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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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一只握着弯刀的手从斗篷里伸了出来,银白色的刀刃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刺眼,握着它的手也一样白皙,还有那和刀身一样颜色的护手,护手上那个缠绕着荆棘的蔷薇花图案格外显眼,与那身黑色的斗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原来是这样吗?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他们了?”莫兰突然说出了令人费解话。
“我已经说过了,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方还是那句话。
“没错,如果是我一个人,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可你别忘了我们有三个人。”说话间莫兰朝尼克挥了挥手,“尼克,把我的矛给我。”
“遵命先生。”看到莫兰都如此慎重,尼克也认真起来,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何方神圣,但他还是把长矛递给了莫兰,然后自己拔出长剑横在胸前。
我虽然和她没有什么过节,而且受了伤,但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要对莫兰不利,因此我也拔出了剑。不过我还是怀疑她是否真的有本事像他说的那样杀掉莫兰,后者不用说,他的本事或许没有人比我和尼克更了解了,至少我和他比试的时候一次都没有赢过。
我们三个人站成一排,莫兰持矛站在最中间,尼克持剑在左边,这样他挥剑的右手更容易攻击。受伤的我被安排在了右边,我知道莫兰是照顾我,而且我受了伤,战斗起来会很吃力。
“冲!”随着莫兰的一声怒吼,我们三骑同时开始狂奔,而目标竟然是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面对三个骑士,呃……或者说是两个准骑士和一名骑士的冲锋竟然纹丝不动,好像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一样。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发现莫兰的速度越来越慢,变成了尼克冲在最前面。他挥舞着长剑怪叫着冲向那女人,而我则因为伤痛而只能跟在他后面。由于害怕跌下马,我尽量压低了身子,左手紧紧抓住缰绳,右手绕过马脖子往左偏,尽量保持能够刺到她的位置。在即将接触的那一瞬间,我无意间的回头看了莫兰一眼,主要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跑这么慢,难道是他的马出了什么问题?但是我没想到这一眼却看见了我最不想看见的东西,我从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亲眼看见莫兰用长矛刺进尼克的马的后腿。他当时的眼神,根本就不是那个我所认识的莫兰,那个总是教导我们要保持高贵与善良的莫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东西,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描绘的话,那就是——邪恶。
尼克的马在飞速的奔跑中突然摔倒,看上去就像中了什么陷阱一样,连人带马一起摔向那个女人。但是更令人惊讶的事情几乎在同一瞬间紧接着就发生了。那女人一跃而起,轻松避开了撞向她的尼克和他的马,然后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朝莫兰飞去。是的,飞去,我不得不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因为她几乎是与地面平行从我身边飞过冲向莫兰。在她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一瞬间,我闻到了一阵幽香。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干的,一道闪光过后,我看到的只是莫兰的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最后滚落在路边。等我再回头找那个女人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只有莫兰那没有头的身体缓缓从马背上滑落地面。
“尼克!”我停下马,奋力解开绑在腿上的绳子,从马上跌落下来。“尼克!”
我拼尽全力爬过去,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他的马则很明显已经死了,没有哪种动物能把脖子扭到那种程度还活着。
“尼克!”我抱起他的头,在他脸上拍了几下。
“这……”他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哽咽的说道,“我……这是……发生了什么?”
“……你的马踩空了,你从马上摔了下来。”我违心的说道,你能让我说什么?告诉他我看见他最崇拜的人在后面用长矛刺他的马屁股?
“见鬼,我早就……说过那不是一匹好马。”他说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很费劲。
“没关系,我们回去再买一匹,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一匹白色的马吗?”
“没错,白色……的马才配……得上我这张英俊的……脸。”他忍不住想笑几声,却变成了咳嗽。“莫兰呢?怎么……不见他?”
“莫兰骑士……他去给你找医生了。”我再次说了谎。
“帮我……告诉他,抱……歉……”尼克的呼吸开始急促,然后,毫无征兆的,突然停止了。
我紧紧抱着他,用一种我自己都从未听过的声音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该死——!”

第三部 派瑞特海的风 烽火乱世(一)

太阳历1462年,时局动荡,教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又再度加强。拥有圣物支持的法王厅也越来越嚣张,极秘密组织“执法者”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了众人皆知的“秘密组织。”组织内部也进行“大换血”,整个组织的结构和行事方式都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变得更直接,也更血腥。人们知道“执法者”的存在,却不知道他们是谁?都隐藏在哪里?因为所有知道他们下落的人都已经死了。这种恐怖的气愤笼罩着整个大陆,使得每一个人都安分守己,生怕惹恼了这些凶神恶煞。经这么一折腾,整个大陆的局势竟然奇迹办的稳定了下来!但事过境迁,总有人不懂得平静生活的来之不易。
现在是太阳历1494年,安东尼二世继位26年后。奥格兰王国北放边境发生了叛乱,一部分反乱份子勾结境外的高山蛮族攻占了边境的几个村落和城堡,竟自立成国,和奥格兰王国分庭抗争。国王安东尼二世对此事极为重视,他立刻调遣了七千步兵和两千骑兵前往北方边境平定那里的叛乱。
其实,连阿伦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就参加了对北方高山蛮族的讨伐军。五年前那件事情在他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从此一蹶不振,虽然后来因为局势混乱,他破例提前当上了圣骑士,还被授予了爵士的爵位,但他却一点都不为此而感到激动。即使是在受勋仪式上,他也只是为了应付而象【炫|书|网】征性的笑了笑。
可笑的是,在后来的征战中,他所在的军队屡立奇功,他想不升迁都难。两年的东征西战下来,他很快就从一个小小的爵士做到了拥有一方领土的男爵。虽然他分到的那块封地是所有人中最差的,那里的人口也很少。这或许是他平时内敛的作风和沉默寡言,不愿意讨好上级的关系。但是他在之后的三年里精心的管理着他的土地,现在那里随说不上人丁兴旺、生活富足,但也摆脱当年的那种民不聊生的局面。
这种平静的生活本来很适合现在的阿伦,但不知怎么的,国王调集部队的命令下来后,再加上几位好友的劝说,阿伦竟然真的答应了下来。并且征召了一支还不到一百人的部队随军前往赴战。
其实阿伦带去的人简直只能用少得可怜来形容,他总共只带了76个人,这还是算上了他自己以后的数量。虽然他带来的都是骑兵,但却是轻骑兵。其他参战的领主率领的人数最少都在他的三倍以上,那些领土广阔的贵族人数更是多的惊人,比如负责此次讨伐的卡莫多伯爵,一次就率领了三千步兵前往,他的军队才是这次讨伐队的主力。
在讨伐队的大军里,阿伦的部队是最不起眼的,但阿伦心里明白,他的部下都是值得信赖的老手。因为他带来的这些人都是他以前的老部下,后来这些人也随他一起在他的领地里安家。他们都是战场上的老手,而且训练有素,对阿伦相当忠诚。他们知道阿伦的脾气,虽然在战场上他们无法身先士卒立下奇功,但阿伦总有办法让他们活命。他们知道他们的主子不是个懦夫,阿伦曾经在自己的部队被围困的时候奇迹般的运用树林和河流的掩护带领不到一百人的部队从两千敌军的围困中突围,战后他们再次回到那里清点战场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在那片树林里总共杀死了三倍于己的敌人,而己方则只损失了不到十人。在奥格兰内战期间,阿伦在城楼上单挑叛军头领,最终将对方斩于剑下。
“克斯特利!约翰!”阿伦在马上喊道。
“什么事,主人?”两个骑士很快就骑马赶了上来。
阿伦想了片刻说道,“照这个行军速度,明天拂晓很可拧就要发动进攻。你们吩咐下去,让士兵好好照料马匹,喂足了草料。还有吩咐厨师今天晚上的饭菜弄好点,吃晚之后都检查一下各自的装备,该磨刀的就磨刀,不要到打仗的时候砍不死人。事情做完就去休息,留着精神明天去发泄。”
“是的,主人!”两个骑士点头示意之后策马前去吩咐自己的部下。
这时候,一个身穿冷钢护甲,头盔上扎着一束兰色绒线的骑士凑了过来。“嘿!阿伦!又在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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