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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你没商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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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笑歌一直自恃观察力强于他人,却没料到有人竟比她观察得更细致入微。目光烁烁盯常春半晌,仍瞧不出她究竟有无恶意。手指于桌上轻轻一叩,面色便有些凌厉,“常尚仪的故事必是精彩非凡,本公主定当洗耳恭听!”

常春微微颌首,目光里竟含了几分赞许之意,连声音也温柔许多,“曾经有位老师这样问他的四个学生,‘如果你千金购得一马,很是心爱。它能日行千里,却性烈难驯,你会怎样做?’。

一学生答曰,‘千金购得又属心爱,自然宁愿圈养它到死,也不能让与他人。’

另一学生说,‘继续驯之,终有一种方法能叫它俯首帖耳。’

第三个学生则说,‘既是不愿驯服,落到他人手里亦要受苦。不如放归山林,也算功德一场。’

而最后一个学生说,‘先饿之,不驯则鞭之,再不驯便杀之。’……公主,如果您有这样一匹马,您会如何处置?”

就知道不是听故事那么简单!这……算是心理测验吧?不过,她才不信这样的问答游戏能看出什么来!红笑歌耸耸肩,漫不经心地抛出自己的答案,“不能骑那就是没用啰?没用的东西,驯了浪费时间,养着浪费粮食,放了浪费钱财。换做是我,先把消息封锁,转手高价卖出……不卖熟人,熟人黑起来方便,以后麻烦多。”

常春一怔,惊异杂着笑意泛上眼底,却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公主的回答还真是与众不同……”

清清嗓子,开始讲下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腿上突然生出一处肿疮,不疼不痒,但还是请来三位大夫诊治。这三位大夫看过之后,给出了三种不同的治法

第一位大夫说疮只肿未破,先敷些消肿的药再慢慢观察;第二位大夫说该扎破疮处,将秽物挤尽再敷以愈合伤口之药;第三位大夫则说许是恶疮,只有一刀割之才可一劳永逸……公主,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您会选择哪一种治法?”

红笑歌早是听得兴味索然,见她投来满含期待的目光,懒洋洋撇嘴道,“三种我都不选——消肿完还痒怎么办?扎破了才发现里面没秽物怎么办?一刀割之……割的不是他的肉,他当然不疼了。照我看啊,既然不疼不痒,便任它长去,等它疼了痒了再决定。”

常春干咳一声,“若以后发现这真是恶疮,公主又会如何做呢?”

“养着它。”红笑歌扬唇笑道,“到熟透了再给它一刀。”

她愣住,眼底疑惑如流星般划过,转瞬即逝,“早也是一刀,迟也是一刀,有区别么?”

“有啊!区别大了!”红笑歌的唇畔荡起丝冷意,若有所思地望着她淡淡道,“不疼不痒的时候,我怎知它对我有害还是无害?等到发现它真是有害,我当然想看看它能危害我到什么地步?难道常尚仪不觉得忍到极致……再连根拔去会很有意思么?”

常春浑身一颤,微微变了脸色。大约是一口气说了太多的话,嗓音也变得有些沙哑,“今日的课就上到这里……”从怀中取出一个锦匣躬身递上,“礼仪之精华尽在此中,请公主回宫后务必在两个时辰内熟记——谢公主赐教,奴婢先行告退。”

红笑歌收好锦匣,目送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的雨中,唇角淡淡牵起丝玩味——是啊,究竟是有害还是无害……时间长了,自会一目了然!

破笼卷 第四章 女官。常春(四)

雨势愈发大了,见红笑歌出了上书房,在外候着的莫礼清忙背了无脚藤椅赶过来蹲下,黄绫伞也换做了油纸伞。

她却摆摆手,钻进巧巧的伞下,“走。”

常春提醒说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那么锦匣里的东西必不可长久保留,这让她更是好奇那个深沉的女人将会教授她怎样的“礼仪”。而她此时也需要冷静思考一下,红少亭所赋予她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回到麟祥宫,换过身干净衣服,顾不得与惜夕细说今日种种,便摒退左右,取出那个锦匣来。惜夕拿在手中,摇了一摇,又敲了几下,这才打开。

红笑歌只淡淡一瞥,就诧异地睁大了眼。

匣里搁的不是文卷,却是朵玉白的牡丹绢花。花瓣层层叠叠,薄若晨雾,几可以假乱真。

惜夕把花拿开,抽出底下垫的蓝绸布举到脸边一晃,轻轻皱了下鼻子,“绢花上沾了豌豆粉,绸布是放在昆布水里浸过的……这尚仪还真不赖。不想叫你轻易把她的本事学了去,特意留个谜语给你猜……”

“可惜二对一,她不输也得输!”红笑歌扬眉笑道,已晓得常春要弄什么把戏

豌豆粉中含有大量淀粉,而昆布生于海中,含碘甚多。基于淀粉遇碘变蓝的原理,只要将绢花和蓝绸一同浸入水中,常春想传递给她的信息便可清晰呈现这种传递密信的方法在二十一世纪也许不值一提,可此时她看在眼里,却不禁有些心惊。

十二年前,另一个人也曾用同样的手法教授她权谋之术唯一不同的只在于,这只锦匣里装的是花中之王,而何季水送给她的那只锦匣里装的是……蟠龙!

想得正出神,却听得惜夕低低赞叹一声,“有意思!这女人果然不是善茬!”

红笑歌愕然抬眼,还未开口,惜夕已将幅宣纸摊在她面前。纸上铺着三张一尺见方的湿绢,白底蓝字好生显眼。

最上头的一张字画兼有,看起来像是……皇宫的缩略图!?

她忙凑近细看。这一看,却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慈铭殿、坤明殿、漱心殿……昭阳宫、泰和宫、麟祥宫……御花园、上书房、御膳房不只标注出各处殿阁的名称,还在空白处注明有何用途,甚至……连巡宫侍卫的换班时间和巡逻路线也在上面!

再观另两幅,竟是一帝一后两太妃并着朝中数位重臣的详细资料!

她要学的是礼仪,又不是要搞刺杀,用得着这么详尽无遗么?!若是这些东西落在旁人手里,或是现在有人进来看见“靠!这婆娘莫不是想阴我?”她看得冷汗直冒,忍不住低声骂道。

惜夕莞尔,“放心。这绢上还抹有另一种药物。如果我没料错的话,一两个时辰之后,这些字画就会消失无踪……抓紧时间看吧。有我在,没人能踏进这房间一步。”

红笑歌定定心,全神贯注地默记着那三幅绢布上的内容。

她的记忆力一向很好。无论是当年二十六岁的她,还是如今十五岁的她,在同龄人中都属佼佼。最难得的是,哪怕她身处闹市,亦能迅速记住要记的东西。

这一点,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很让旁人艳羡。可,只有她心里清楚,自己为了达到那种过目不忘的境界,究竟付出了多少汗水。而她总结出来的“秘诀”只有两点:专心和热情——唯有她认为有用的东西,才肯全心投入牢牢记住。

常春送的大礼显然符合条件,也很合她的胃口。约摸过了两柱香的工夫,红笑歌终于从绢布上挪开目光,微蹙的眉头也轻轻舒展开来。将宣纸随手一卷便递给惜夕,“现在就处理掉吧……我懒得等足两个时辰。”

惜夕了然一笑,揭下绢布,连同那蓝绸一起团在手里,轻抖袖掩住手上动作。不过片刻,但见些灰白粉末自袖中簌簌落下,霎时便消散无踪。

“累么?要不要躺会儿?”她关心地询问着。

红笑歌摇摇头,阖上眼长出了口气,“才是良才,只是难辨敌友……”

望着她疲惫的样子,惜夕的眼底浮起抹怜意,“莫非今天在上书房,她又给你出了难题?”

“题倒不难,就是不晓得她想听到什么样的答案。”红笑歌转转酸疼的脖颈,一丝邪肆荡上唇边,“惜夕,我问你,要是你花大价钱买了匹不会听话的千里马,你会怎么处置它?”

“只要是活的,不怕疼也怕死。等它晓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自然就会听话了。”惜夕不假思索地回答。

红笑歌含笑道,“看来不管是动物还是人,到你手里都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可如果它还是不肯听话呢?”

“那就交给公主呗,你总有办法把它卖个好价钱的。”她耸耸肩,答得理直气壮。

“说得好!你要真有那么一匹马,我保证替你卖个高价!”红笑歌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那我再问你,如果我腿上长了个不疼不痒的包,大夫说也许是恶疮,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惜夕嘿嘿一笑,“个人意见,留着那大夫,若是以后发现那包不是恶疮,就扔他去喂狗。”

红笑歌顿时一脸黑线,“确实是恶疮呢?”

“寻出病由,斩草除根。”惜夕毫不犹豫地道,觑见她若有所思的神情,又慧黠地笑笑,“不过……如果讨嫌的不是疮而是人,那还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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