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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过眼烟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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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些肿胀的红唇显示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差那么一点,她真的会被他吃掉。

在关键时刻,他放开了手,推开了她。

“嗯……”她尴尬地将耳边的发撩到耳后,镇静了一会,又恢复了淡然的样子,“为什么。”

“小晴,如果不喜欢,我不会勉强的。”他抿了抿唇,平息了一下波涛似的情绪。

任晴下意识点了点头,她知道,他这么做,只因尊重她。莫名地,她有些小小的感动。如果说一开始的接受,答应试着在一起只是被一时诱惑。那么刚才发生的事情,是真正的让她内心一暖。她不能保证自己对莫凉夜有很深的情感,也许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也许它的开始是因为他的诱惑,但是刚才他的行为,却深深烙在她的心里。

尊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我送你回家吧。”

******

任晴的邮箱收到了陶天山发来的文件,点击下载来看,原来是陶天山已经填好了词。

天空别着大大艳阳

游乐园里我在闲晃瞎逛

天气真好轻风微凉

什么样的情绪在心底疯长

好久没有这样紧张

心里慌张还表面上逞强

淡定神情只是表象

期待刺激惊险的快快出场

生活总是让人抓狂

一个人也习惯坚强伪装

还有人说我太倔强

什么时候我也学会了选择性遗忘

怀念以前懒懒趴窗

漫不经心的细数着梦想

一抬头便是满天星光

好像未来时光就在前方

身边场景突然急速变换

心脏也跟着翻转了几圈

紧紧握着前方把手

尖叫起来也肆无忌惮

什么烦恼都通通释放

时不时会让人失望

时不时会被遗忘

是什么力量让我现在如此张扬

是什么印象让我至今如此难忘

时光说快不快的在那流淌

记得也有人说我是偏执狂

我只当他们在那奇思妙想

畅快过后把烦恼遗忘

心情放松后不像通常

战战兢兢又慌慌张张

……

任晴微笑着读着陶天山填的词,内心也隐隐翻腾了起来。果然是陶天山!这么短短的时间内,已经填出了她想要的词,完全表达了她心里的想法。

她马上回复邮件,谢谢对方的心血。

陶天山竟然很快就回复过来了,邮件只有寥寥几字:那就唱得更好一点,别毁了我的词。

任晴微笑着打字回应,陶天山说这句话的意思很明了,她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出色。

心情甚好的任晴点开了已经被自己晾了在一边很久的微博,可爱的晴空们依旧在滋长,现在她的粉丝量已经达到了二十五万,这对仅仅出演过一部电影的她已经是一个好成绩了。

因为心情好,所以她开始更新微博。将自己的一张自拍卖萌照发上微博,并署上题字:求!包!养!

没过几秒钟,马上就有评论了。

王老吉最好喝:好可爱!!小晴妹子终于更新微博了~~

大包子:来来~晴妹子跟了包爷~~

每一个音符:@发霉的蛋糕亲爱的~快看卖萌!

晴空万里:晴子!小凉凉喊你回家吃饭!

霞光:啧啧~终于占到一次前排了~~我也求包养'羞涩'

流浪的风筝:小晴从了我~~从了我吧~~~

相见大川:跟了爷包乃吃香喝辣~无数小凉任乃调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晴妹子爷包养你!

发霉的蛋糕:@王老吉最好喝亲爱的我来了~卖萌无耻!

就是喜欢汐晴:晴宝最有爱了!

左:晴妹终于更新微博了!!占前排!!围观啃瓜子!!附带@不想淋雨

不想淋雨:!!姐来了!!汐晴真可爱真可爱真可爱……'打滚'

……

随后微博不断提示评论与转发,任晴忙着看得不亦乐乎。

于是又心情极佳地发了一条微博:谢谢大家的关注~~我最近都在写歌,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家就可以听到我的成曲了。^^

马上便有人抢坐沙发。

为你写诗:沙发!有专辑一定去买!

不想淋雨:淋雨也要去买!

左:商场在右边也要去买!

流浪的风筝:就算流浪也要去买!

大包子:我被吃了也要去买!

……

任晴不禁笑出声来,这么一串队形真是有意思,心情似乎更好了呢。

有这么一群有爱的粉丝,不开心也是假的。

第五十四章:番外之墨世黎

墨世黎一直都是个孤独的人。

他行走在黑暗与光明的边缘,永远身着那一身黑色风衣。

因为他有着最特殊的职业,这个职业听起来便会让人毛骨悚然。

他是杀手,他无法拥有常人的生活,因为他的职业让他没有能力去衡量过去与未来,他随时随地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

但是他却是命中注定的杀手。生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家庭,与生俱能造就了冷血无情的他。从爷爷开始任职,慢慢扩大着杀手集团的事业,一代又一代,最后,这艰巨的任务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的双手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会沾满鲜血。

他厌恶自己,却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继续生存下去。

20岁那年,他的父亲在临终前给他留下一封信,信的内容字字见血,“世黎,你生来就是杀手的命,我们都别无选择,你必须留下来负起责任,不要把你爷爷多年来的事业搞垮了。你自幼以来便学习操作各种武器,练自己的身手,把这一切交给你,我很放心。接下来就是见证你的实力的时候了。”信的旁边还躺着一枚银白色的戒指,那一闪一逝的光有些亮晃他的眼。

当他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他闭上了眼,嘴角紧紧抿着。没错,如果他不继承,谁能继承呢?从小学到大的本领是唯一陪伴着他的东西,如果没有了这些,他的人生还有何意义。

那是他杀的第一个人,也是他接的第一个客户。

那个人叫宛静,是个女人。

客户叫王勃,是宛静的丈夫,操办着一家很大的经融公司。

那计划单子上只有五个字:“杀了贱女人。”

于是,他猜想到这个宛静大概是因为出轨或者觊觎王勃的钱财使王□了杀心。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世间没有感情。

因为这种事情就可以杀掉一个人,还是自己最亲密的妻子,还谈何感情?

于是,他开始看淡一切。他的骨子里只剩下冷血。

那天晚上,他潜伏在一座白色别墅旁,等待宛静现身。过了不久,宛静出来了,还拥着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啤酒肚男人,两人拥吻了好久,宛静才扭着腰肢走出来。

他的目光一凛,如风疾一般躲到大树干后。那时候宛静正来到她的车旁,做出开车门的动作。他的手上拿起了一把手枪,还在外套了一个塑料膜,对准宛静的脖子。

“砰”一声闷响,宛静倒在了血泊中。

他看着女人惨死的样子,突然扯起了嘴角。

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后接的好几张单子他都顺利完成了。

在有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无意间路过大广场,却听到了一个令他久久难忘的歌声。那是在广场上的大显示屏里,一个女人正唱着歌。

那个声音十分空灵却又美妙,久久回荡在他心里。

“如果你说再来一次,那么我不会愿意接受。

曾经的你我是多幸福,却不晓今后烟火染指。

我永远是那么的孤独,你永远是那么的无助。

我在你看不到的世界,你在我念不到的宇宙。

我行走在黑暗的角落,你眺望在黎明的尽头。”

……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住,然后深深看了眼大屏幕之中的女人,长相很平凡,却莫名地将那首曲子传递到他的心间。

似乎觉得有些温暖,像是那种,找到了同类的感觉。

她孤独吗?

也许她也是看淡了一切,但却和他处于不同的角度。

甚至,听完那首歌后,他执行任务的时候,手速稍微慢了一点,但也只是慢了几秒。

之后,他了解到那个唱歌的女人叫任晴,新一代灵魂歌手。

她的确称得上是灵魂歌手,就连如此冷血冰凉的他,都能被那空灵的歌声吸引住,哪怕只有几秒。

慢慢地,每次一有空闲时间,他都不自觉地翻来她的歌。

这养成了一种习惯,似乎歌声懂他,他懂歌声。

他甚至还会将自己打扮地清清爽爽,除去那一身黑衣,换上干净的白色休闲服,摘掉墨镜,参加那名女歌手的专访。

当属下看到他的时候,还险些认为有人私闯集团。

墨世黎却不知道,有一天,这样的生活会被打断。

那天他无意间看到了一则新闻,那个叫任晴的女明星,死于一场车祸。

他生平第一次脑子短路,愣了好几分钟,随后重重捏紧拳头。

好不容易得到的,一丝丝的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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