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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枕江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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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会败给沈沐那家伙了,那家伙根本不懂武功,要是比武,就是我都能用一根手指捏死他!”
    “你一根手指怎么捏死他?”
    “你又抬杠了!我就是说,武功不是万能的!一根手指……当然捏不死他,但我能戳死他!”
    天爱奴长长地吸了口气,道:“不管你捏还是戳了,我走,但我不能跟你走,我会避到天涯海角去,公子就算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找到我,只要他不能证明我还活着,就不会背弃诺言对你下手。”
    杨帆眉毛一剔,沉声道:“你以为我会让你一走了之?我不允许!”
    天爱奴恼了,冷冷地道:“如果我想走,你能拦得住我?”
    杨帆也冷冷地道:“你要不要试试?”
    秋风萧瑟,夕阳垂暮,将两个摆出了起手势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秋风中,就听那个酷酷地摆着动手姿势的男人幽幽地说:“我的伤口又流血了,你要是忍心,那咱就动手!”
    不久之后,那个男人上了那个女人的背,两个人合成了一个人。
    两个人慢慢向林外走,一路留下这样一段对话:
    “你不用背我的,我走的动。”
    “别逞强!别废话!”
    “咳!刚才那一刀真悬呐,差点就让我做了太监,如果不是我闪的快……,现在想起来都直冒冷汗。”
    “活该!这就是你欺负我的下场!”
    “我有欺侮过你么,我很无辜,我毫不知情啊!”
    “你不知情,就不是欺负我了?”
    “……说的也是,不过依着我朝律法,‘过误所犯,虽大必宥;不忌故犯,虽小必刑’,阿奴姑娘是不是该对我从轻处罚呢?”
    “你当这是你的刑部衙门呢?我理都不和你讲,还用和你讲法吗?”
    “你也知道自己不讲理呀……”
    “你说什么?”
    “没!没说啥……”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俏小厮
    自从三法司一案之后,杨帆一直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感觉,但是见识过他在三法司会审时的本领之后,刑部司里谁也不敢小觑于他,只是对他的疏于公务有些腹诽而已。
    可是忽然有一天开始,杨帆杨郎中按时上衙办公了,不但上衙办公,而且和皮二丁、陈东等人一样,来的总比胥吏公差们早一些,散衙的时候又刻意走的晚一些,似乎一下子就融入了刑部官僚们最常见的生活状态。
    杨帆在三法司一战大捷之后,忽然把整个刑部司的事务全都交给了陈东,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柜,此事曾经在刑部引起过广泛议论,谁也不清楚杨帆此举到底有什么特殊用意,直到许久之后杨帆始终如此,大家才相信他是真的懈怠政务,各种离奇的猜测才告平息。
    如今杨帆突然变得特别敬业,每天都早早赶到衙门办公,每天都比衙差胥吏们晚一些离开,而且开始随着陈东学习律法知识、学习处理各种行本公案,学习过往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这些异常的举动再一次引起了大家的猜议。
    其实身居高位者或者名头太响亮的人总是这样,他的哪怕是一个无心之举,都会被一些无聊到除了扯淡再也无事可做、平凡到除了议论大人物或者名人再也没有什么存在感的闲人当作谈资。
    刑部里的人对杨帆这种迥异于平时的举动颇多议论,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他身边多了一个使唤的小厮。
    陈东身边有长随,刑部衙门里员外郎以上级别的官员身边大多都有一个长随,这长随有的是从衙门里挑的伶俐得用的胥吏公差,有的是官员们自幼用惯了的书童,作为长随自然都是官员身边的亲信。
    杨帆新官上任,身边也需要有个得用的人,这个小厮瞧着只有十五六岁年纪,长相甜美可爱,而且知书达礼,写的一手好字。
    刑部司里的人,尤其是对面陈郎中房里的人,一开始都认为这个小厮是杨郎中使唤惯了的家里人,后来见他晚上就宿在签押房里,便又猜测是杨帆的什么远房亲戚,或者亲朋友好友推介过来的使唤人。
    因为这个缘故,自然不会有人去讨那无趣,偏向杨帆询问这个小厮与他究竟有什么关系。其他衙门的人更不会注意这件事,眼见刑部司里的人对突然多出来的这个俊俏小厮处之泰然,他们便自行脑补了这小厮的来历,无人以之为奇。
    这个小厮自然就是天爱奴。天爱奴本来年纪就不大,女孩子扮作男人后,又格外显得年轻,所以在大家眼中,她就成了一个顶多才十五六岁的俊俏少年郎了。
    当然,阿奴还是利用她高超的伪装技巧对自己做了一些修饰的,否则以她那等柔媚可人的模样,纵然有张昌宗的美貌作示范,怕也很少有人会认为她是一个男子。
    天爱奴想躲的远远的,杨帆哪里肯答应。再说,天爱奴也就是这么一说,她不知道姜公子已经知道了多少,会不会对杨帆不利,此时真要她走,她也不放心。
    可是要她住到杨帆府上去,她同样不肯,她倒不是因为还在和杨帆呕气,而是因为他们只是猜测姜公子可能已经知道她还活着,却也不排除是司徒亮发现了什么,还没来得及禀报姜公子,如果她住进杨家,这不是主动暴露么。
    所以杨帆就灵机一动,建议她住进刑部衙门。姜公子再如何聪颖,也不容易想到天爱奴和杨帆相聚以后,不住在他的家里,却以女儿之身在衙门里谋了个差事。天爱奴此时就在杨帆眼皮子底下,却是处于一种“灯下黑”的状态,更容易隐匿形踪。
    于是,刑部司里就多了一个小厮,一个很讨喜、却不致于引人注意的小厮。
    “呵呵,你还别说,我原以为律法枯躁无比,不知道学起来有多头疼呢,想不到这些案例都挺有趣的,看的人津津有味……”
    杨帆拿着一份卷宗,对天爱奴笑道:“阿奴无所不通、无所不精,不知对于律法懂得多少啊?”
    天爱奴青衣小帽,作小厮打扮。不过眼下房中没有旁人,她对杨帆就不那么恭敬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向他一乜,冷哼道:“我只是暂时避到你这里,别跟我嘻皮笑脸的,我可没答应就这么……就这么……”
    杨帆向她促狭地眨眨眼,笑道:“就怎么?”
    天爱奴没好气地扭过头去,道:“不知道!”
    杨帆笑嘻嘻地道:“什么事情你不知道啊?”
    天爱奴嗔道:“你以为我是包打听啊,我研究律法干什么,你说的那什么律法,我不知道!”
    杨帆和她打情骂俏一番,见她故意岔开话题,心中大畅,不由呵呵一笑,也说回了正题,道:“喏,这是前几年的一桩案例。你看这桩案子啊,说是甲乙二个人同船共渡,结果船走到一半,遭遇风浪沉没了。
    这时候,甲和乙都落了水,水里飘着一根木头,半浮半沉的。两个人都抢到了这根木头,可是这根木头担不住两个人,如果两人都趴到木头上,很可能会双双淹死。甲呢身强力壮,乙则身体孱弱,甲就仗着力气大,把木头夺了过来。”
    天爱奴听出了一点兴趣,问道:“后来怎么样了?”
    杨帆道:“当然是乙淹死了,甲获救了。”
    天爱奴撇撇小嘴儿,道:“就这样?这有什么意思。”
    杨帆道:“有意思的事情在后面。这两个人落水、争木头的过程,岸上是有人看到的。死者的妻子知道后就告到公堂,说她的丈夫是被甲害死的,要让甲偿命,她说如果甲不争抢木头,她的丈夫也许就不会死,是因为甲把她的丈夫推开,才致其死亡的。”
    天爱奴想了想道:“貌似有道理啊!说起来,这个乙就是死在甲的手里嘛!”
    杨帆摊手道:“着哇!可是他们落水不是甲的责任,那是天灾。而木头呢,是他们两个同时抢到的,甲如果把木头让给乙,那么他自己就得淹死。如果他和乙各执木头一端,谁也不放手,那两个人可能都得淹死。
    甲也觉得委屈,他向官员申辩说我也不能把木头让给他,自己去死吧,我家里也有妻儿老少需要照顾。如果我不推开他,他还是死,我也要死,那就是两条人命。我推开他不假,可我推不推他都要死,凭什么就把账算到我头上呢?”
    天爱奴听出了兴趣,说道:“我以前还以为断案子很简单呢,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想不到世上还有这样叫人挠头的案子,原来做法官也不容易。那么此案最终是怎么判决的?”
    杨帆本就是想要逗她说话,一看她也来了兴趣,刚要对她解释一番陈郎中当初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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