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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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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

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

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

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么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于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么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么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

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

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么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么?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

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后,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后,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么,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干干净净。

半个时辰之后,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干净,从鳃后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么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么吃什么,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么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于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

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后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么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于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于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于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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