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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孩那些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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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这件事情的男女主人公,都是不折不扣的疯子!原来到了现在,两个人都还是相互为对方着想的,他们都希望对方幸福快乐,只是,他们依然放不下!

可以说是旁观者清吧,我提议道:要不然,你说不出口,换个人劝一下?

老金一愣,说谁啊?白雯回来的事情,就我和小德,阿九,还有你知道!他们俩虽然都和白雯是老乡,但这种事他们是不会开口的……要不然,你帮我说?

你妹!我肯定是不可能帮他劝前任的,老金肯定是脑子乱了,才会这么讲。

我想了想说道:他有两个办法,帮你解决问题。但是,首先要你自己同意这么办才成!

老金连忙问什么办法?

我说现在你的问题是不知道怎么和白雯解决你们的感情,而这个感情问题的关键,又是她要不要和现在的老公离婚,带着孩子和你好!你想想,这能成立么?她和你重新好,得双方离婚,建立在破坏两个家庭的代价之上!所以,你只要确定自己不离婚,也不让白雯离婚,这件事情就简单的多了!

在老金渴望的眼神之下,我接着说道:在这里,最好使的,就是嫂子!你嫂子知道你和白雯的过去吗?知道她还想着你吗?知道她回来看你了吗?不管知不知道,只要她出马,在白雯面前秀恩爱,让白雯知道你和你的新媳妇已经感情很好了,不可能分开了,自然也就知道,自己改如何选择了。这样多好,谁都不用破釜沉舟,保全了两个家庭的完整!

老金犹豫了一下,方才说道:浩子,你说的这个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情况比较复杂,其实你嫂子和白雯,也是认识的。我们大理是小地方,她们也做过几年的高中同学!

高中同学?都是高中同学?!尼玛还有比这还狗血的事情吗?我这才想起来,老金很早就跟我介绍过,她媳妇也是高中同学,同乡来着。

好吧,那这样的话,这招可能就不方便用了:都是高中同学,一个前任一个现任,谁不知道谁啊?这要是一见面,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幺蛾子的事儿呢!

万一这俩嫂子都心想:他妈的全大理白族自治州这么多女孩,你找谁不好,偏偏找她?!彼此看不上,彼此比高低……我艹,想想就觉得恐怖啊!

这个不成的话,我又给老金想了个辙:唉我说,既然这个白雯和你这么多年了,上高中的时候你们两家就想要订婚的话,家里伯母应该是知道的吧?

老金点点头,说知道的,那个时候白雯就经常去我们家,我老妈也还是喜欢她的。

我一拍桌子,那不就得了!这个工作,让伯母来做!你看啊,这次白雯回来的事情,你还没有跟伯母说过。要是说一下情况的话,我估计伯母肯定能比较准确的把握事态!伯母作为一个长辈,也作为你最亲近的亲人吧,跟白雯说一下你的婚姻情况,说一下她心中希望自己的儿子过怎样的生活……这么一劝,应该也有效果。

老金听完一阵沉默,然后问了一句:浩子,我自己真的是有点乱了。你觉得这样成么?万一我老娘那里露了怎么办?可不能让你嫂子知道啊……

我说你怎么这么不放心自己亲妈啊?这种事儿,但凡伯母为你着想,不像你的婚姻受到冲击,绝对不会透露给嫂子的!只是,我有点担心另外一件事!

老金忙问是什么事。

我说还能有什么,你那个了不得的亲妹妹呗!她和你媳妇关系这么好,要是白雯和伯母见面之后,她透露出去,那你可就惨了!

老金想了想,说这也好办,我来安排!

于是,在老金一边怀旧一边伤感一边喝酒的这个晚上结束的时候,做出了一个决定。

次日,他照常接媳妇,照常上班,然后动员金夏陪着楚楚出去玩,家里面只留下一个伯母;而我,则扮演护花大屎的绝色,将白雯带到家里面,和伯母见面!

尼玛,这一定会是老金生命中的重要历史事件啊!

第三百六十三章忘记你是今生最难的事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白雯姑娘,也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和她见面。

老金无法分身,我成了他全权委托代理人。在酒店的楼下,我见到了白雯。

她和我想象的有很大的偏差,怎么说呢,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漂亮。

可能是我见过的高分女孩比较多吧,她在我的审美里面,也就是勉强能及格的那种。属于平平淡淡,瘦瘦小小,丢在人群中,绝对不会引起旁人关注的那种女生。

唯一有特点的,应该是她的身材比较单薄,也显得比较年轻,不像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母亲;还有,她的眼睛很有特点,属于那种丹凤眼,细看起来,比较有女人味吧。

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特点了。见到我之后,白雯的眼神中有点羞涩,有点恐慌,也有点不安。但很快,随着和我的沟通,她放松了下来。

我倒也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亲近的人,老金找我给他办这件事儿,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因为白雯的普通话不怎么样,所以,交流也仅仅在于围绕着老金的一些简单信息,如此而已。

到了老金家里,我的任务就完成。看着伯母和白雯之间的亲近,为白雯端茶拿点心的忙碌,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真的是个电灯泡了,必须离开。

此刻,楚楚和金夏出门玩了,我无处可去。于是,想了想,干脆打车去酒吧。找个地方喝点吃点。

在古城那里吃了两份小吃,然后就扎进了“天堂”酒吧。

等于说,整个下午,我就在酒吧里面耗着了。酒吧的氛围,是让我最放松,最舒服的。虽然下午的时候没有演唱,但就是坐着喝点,听听音乐也好啊。

点燃一支烟,让火光忽明忽灭,我细细的回想老金的故事,总觉得太不真实。

这样离奇曲折的爱情故事,超过了我的想象,甚至超越了不少影视剧本的编剧。

两个旧日的情人,各自有了彼此的婚姻,却依然想要在一起,哪怕是双双离婚在一起,这一定是个错误,这绝对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但想想看,在他们的故事里面,到底哪里错了呢?老金这十年来,为了白雯不懈努力,这有错吗?白雯为了年少的爱人,两次追寻老金的足迹,甚至不惜为了他破釜沉舟,这也有错吗?爱情本来都没错,这本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典范,本来应该是可歌可泣的传奇,怎么就会错了呢?

我用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分析他们究竟错在哪里,最终得出的结论,便是时间!曾将的他们,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岁月能够带给他们的,只能是一场苦涩的回忆。

爱情,或许是从某个瞬间开始的,或许是从某个回眸开始的,或许是从她或者他的一个侧脸,一个曲线,就点燃了熊熊的火焰!

为了爱情,尤其是年轻的炽热的爱情,往往可以让人不顾一切的付出。

当彼此付出了所有的时候,让彼此倾注了全部之后,这样的感情,自然是万水千山,时光荏苒也不能阻断的吧?所以,老金和白雯,才会有这十年的感情纠葛,才会有这十年的缠绵悱恻。

他们是故事的主角,是饱受思念煎熬的恋人,是想爱而不能爱的可怜人。但是,他们毕竟还有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还可以在这十年之间,找到对方,两次相逢相聚!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说过了再见,就再也不见。十年间能有两次重逢,已经是奢侈的幸福,难道不是吗?

其实,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不愿触及的角落,那里藏着一个女孩。

杨欢,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在茫茫人海中和她相遇,我们相遇相知,相互给了彼此,我们将是一生的伴侣!

可是,毕业那年,她离开了北京,去了大洋彼岸。从此以后,我们断了联系。五年了,已经快五年了,杳无音讯,我想,我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吧。

她离去,我没有哭,甚至表现的十分淡定。因为她是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出国深造,是更好的选择;而我,则是一个很多科都补考通过的学生,在大学四年里面,甚至没有任何一次获得过哪怕是最低等的奖学金。

她是插上翅膀的天使,飞向更高的天空;而我是碌碌无为的凡人,仰望天空中的星辰。

毕业后,我便成了独自一人,有了工作,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女孩,拥有了一个接一个的女人。我不空虚,不寂寞,我的生活充实,有着能够满足自己的小小精彩。

但是,就像老金一样,第一次的爱恋,永远是一生中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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