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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接着指着我的鼻子说道:我知道,你肯定是出去找女人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我哥都提了好多次了,来大理就是找艳遇找艳遇的!你不是好人!
我惊了,找女人?!尼玛找女人的是你的亲哥哥好么,不是我好不好?可是,我该怎么解释呢?闹了半天,尼玛这小丫头没发现我和老金偷天换日,倒是抓到了我晚上没在床上睡的现行啊!我只想说一句话:我艹真他妈的见鬼了!
看到我无话可说,金夏更是来劲了!反复指责我说,张浩你不是好人!来旅游就是旅游,我看你的目的就是找女人!你们男人怎么都这样啊,不是喜欢一夜情,就是喜欢嫖娼!我真不希望你是我哥哥的朋友,也不希望我哥哥的朋友兄弟里面有这样的人……你住在我们家真恶心……张浩你说?你认楚楚做妹妹,到底安得是什么心……
连珠炮似的问题,让我哑口无言。我真心想说,你怎么不问问你那拿着船票的亲哥哥?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替老金背了这样的黑锅?不对,我这还不仅仅是背黑锅啊,一世英名全都毁了!我张浩是什么人?就算是找女人,也不都是光明正大的么?用的着偷偷摸摸的半夜三更出去偷情啊,尼玛这是拍电影啊还是古装戏啊?
无奈之下,我只好给自己辩解。我说我虽然并不在房间里面,但不代表我离开你们家。
听到我的辩解,金夏先是冷笑,说我狡辩。但紧接着却睁大了眼睛,然后指着我的鼻子说道:难道说,你昨晚是和楚楚睡在一起的?!
我更冤枉了,连忙摇头,可是更没法解释了。
最后,我说金夏妹妹,你别怀疑我了!我要是昨晚上出去乱的话,叫我一辈子找不到媳妇!不过,我现在真的没法跟你解释,真的是有原因的!
或许是我的毒誓发的比较给力,金夏暂时饶过我了。大概是口舌之力比较辛苦,所以教训指责我之后,就又回到房间里面把门关上了。
之后的一整天,我都郁闷的要死,唯有把吉他拨的山响!
晚上,金秋上班归来,并接回了金嫂。楚楚也回来了,一桌人吃饭,我强忍住怨气没有发作。吃过晚饭,金嫂离开,我找个借口说要问问吉他和弦,拉着老金去了他的房间。
关上门,我就差把这老小子拍在床上了!老金问我怎么了,我说你奶奶的,我就快穿帮啊!你妹妹是什么人啊,晚上都不带睡觉的啊,居然都知道我不在房间里面!
老金听完我的讲述,尼玛居然还要笑,老子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不过,他还算给面子,说浩子,你打算怎么办?
我说废话,你那个前任啥时候能离开了?两天了啊,该聊的也都差不多了吧,要不是你真想脚踩两只船,还不赶紧给送走啊?然后你也能踏踏实实的睡自己床上,不用我伪装成你……你说幸好现在你还没和嫂子办事儿,她还没和你一起住,要真是黑灯瞎火的时候我被认错了……你说这算谁的啊?
老金无奈苦笑,也跟我摊牌了,说他的前女友还在酒店里面住着,不肯走。所以,这样偷天换日的日子也还是要继续下去。
我更想杀人了,但自己的兄弟的事情,也还是要继续支持的,总不能让他真的穿帮了吧?金夏要是知道自己的哥哥和嫂子结婚之前,还和前任偷情私会,尼玛打了小报告,说不定结婚证书就要变成离婚证书了!
所以,我权衡再三,决定宁可自己当恶人,将这件事情扛下来,继续帮助老金隐瞒事实的。但是我要求老金,一定要将这个前任的所有的情况,都跟我说明一下!因为我想要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才让已经领证结婚的老金这么冲动,冒着风险和这个女孩私会!
而这个女孩为什么要千里迢迢的回到大理,为了明明已经结婚了的前男友,如此痴情执着。对于这些,作为帮助老金分担了很多事情的我,应该有资格知道的吧。
老金想了想说:那好吧,今等会你跟我出去宵夜,咱们喝点酒,然后我跟你好好的讲讲自己的故事。
第三百六十章小城故事之旧日情人
我平时喜欢看动作片,喜欢看科幻片,最不喜欢的就是言情,更不喜欢的就是那些又臭又长的电视剧。因为在这些言情片和电视剧里面,总会有很多雷同的桥段,关于男女主人公种种虐来虐去,分分合合,动不动就哭的东西。不是我缺少感情不会感动,而且我觉得很多情节太假了,太扯了,太过了!
但是,当我听到老金给我讲述十年前发生的事情的时候,我动容了。我被他和那个女孩的故事所打动,甚至眼睛发酸。
那天晚上,我俩找个借口出去喝酒,就在他家不远的地方。借着酒劲,在烟雾缭绕之际,老金将自己的故事向我讲述。
这个女孩,叫做白雯,来自加拿大。
或者说,她本是大理当地的女孩,很多年前离开了大理,去了加拿大。而几天前,她坐飞机回到了故乡专门为了老金,为了昔日的恋人!
白雯是老金的同乡,和老金上初中就是同学。在那个时候,老金就和白雯很熟悉了。如果算起来的话,这应该叫做青梅竹马吧。
不过,老金在少年时代,是个小混混,深受古惑仔系列电影的影响,也认了大哥,拜了兄弟,而且打架斗殴,甚至上街械斗砍人,都是时有发生的。
初二那年,因为出门打群架,所以回家晚了。老金怕被伯母责骂,所以不敢回家。想来想去,打算回到学校,翻进去找个地方过夜(当时的季节,也是冬天,比较冷)。
结果老金徒步来到了学校,发现从什么地方都翻不进去,唯有图书馆的厕所,窗户是开着的。于是,他顺着窗户就爬了进去,摸进了图书馆。
可能是他那天情绪不好,或者是当时那个年纪心理真的是有点问题,所以老金闲的蛋疼才会从图书室搞出来一堆书,烧着玩。
结果烧书的时候,火光暖洋洋的,他就在楼道的角落里面火堆旁边睡着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一个学生混混不上学翘课本来就是十恶不赦了!还胆敢翻学校?胆敢偷书出来烧?那批评教育必须是不够的啊,直接开除!
老金家里面是农民出身,又是单亲母亲一个人带着,所以根本没有背景关系,于是只好认命,灰溜溜的回到家里面呆着。
据老金说:当时他只有十五岁,还在上初中,就被学校开除了。当时想法很简单,要么接着跟着大哥去混,要么找个地方老老实实的学徒去,不管什么行当,什么买卖,做点小工补贴家里面是可以的。
不过,在老金还没有做这些之前,家里面的一位长辈伸出了援手。
老金的舅老爷,是住在县城里面的,认识不少人,也很通情达理。舅老爷说,这么小的孩子,要是不上学,这辈子就毁了。这样吧,我给想想办法。
于是,老金幸运的在亲戚的安排下,在开春直接去了县城里面的初中。并且努力学习,洗心革面。这家伙本身就挺聪明的,一年多以后,考上了当地的重点高中,可以说从这一点上,老金十多年前,就等于逆袭了吧。
而这所高中,正式白雯就读的那一所。
初中时候,老金和白雯就是同乡而且是同学,但那个时候可能年纪还小,没有什么恋爱的概念。但上了高中之后,周围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孩子,也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高中里面搞对象的其实海了去了!加上老金和白雯有以前的基础,所以经常在一起。然后一来二去,就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了。
我认为高中时候的爱恋,一定是很美好的!虽然我高中的时候没有谈过恋爱,但那个时候我喜欢的女孩在我眼中,就是完美的!我甚至无数次的幻想,如果有一天她真的能够成为我的女朋友,我会疼她一辈子,用尽我所有的温柔来对她好!
所以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老金和白雯就是这样,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就一步步的发展,然后甚至到了私定终身的地步,他成了她的第一个男人,而她也成了他第一个女孩。
地方上,本来结婚就早,十几岁就订婚结婚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老金和白雯丝毫没有怀疑他们将来会走在一起,会顺利的结婚生子。
高二结束的时候,老金和白雯都已经年满十八岁了。所以老金决定,等到高考考完的时候,就去白雯家里面提亲,然后订婚。这样的话,大学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完婚过日子了!
白雯是没有意见的,也很开心。毕竟一个女孩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将自己交给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孩,是一定希望这段感情能天长地久在一起的。而那段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