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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论,乌鸦下的坚定不移。
吉斯曼绝对相信乌鸦的判断,但正是这判断恰恰让吉斯曼想不明白,为什么中了七步倒的剧毒还会不死?
难不成是那个诺尔曼医生救了他?诺尔曼医生虽然有名,但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也很难解毒的,因为七步倒实在是太狠毒了,吉斯曼就曾经亲眼看到一个中了七步倒的人,虽然他在中毒之初就咬牙砍下了自己的手臂,但还是死去了,因为已经有少量的毒素传了上去。
难不成他有上帝的保佑?
不管怎么说,一个中了七步倒而不死的人,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这也绝对不是一件小事。
字条上说,乌鸦将继续追查下去,一定会把目标的脑袋带回来。
吉斯曼也只有寄希望于她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还有谁比乌鸦在暗杀方面更厉害。
除非是弗朗茨的师父追风剑圣海因茨,当然对于剑圣来说,根本不必搞这些什么暗杀之类的所戏吧。
他明目张胆的冲上去,又有谁能阻挡的了?
吉斯曼本来不想通知剑圣的,如果自己能杀了那个该死一万次的王子,一定会在奥修大帝面前立一大功的。
现在看来,自己恐怕是太小瞧了这个阿斯兰的三王子了!杀了弗朗茨或许是个偶然,但逃过乌鸦的暗杀就一定不会是侥幸了,如果是那样,未免侥幸太多了些。
不行,这件事一定得向奥修大帝汇报才行。
他走出秘室,吩咐手下立即将弗朗茨已死的信件设法送达追风剑圣。
追风剑圣作为奥修帝国的护国法师,自然有秘密的联系渠道,这一点倒无需多想,需要思考的是奥修大帝那里该如何交代,听说自从弗朗茨死了之后,这奥修大帝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古怪了,已经有不少人在他面前吃了苦头。
“滚,都给我滚,马上让他滚回去,”吉斯曼刚一走进帝宫的大门,奥修大帝的怒吼声便传了出来,接着一个白呼呼的东西向着吉斯曼额头飞来。
幸好吉斯曼反应迅速,头一低,那东西落在他身后的地上,“啪”的一声摔的粉碎。
他回头一看那竟然是一座古代伟帝奥古斯都的半身像,此时已被摔的粉身碎骨,头颈分离。
接着一个人急急从里奔了出来,差点与吉斯曼撞个满怀。
吉斯曼一把拉住了他,定眼一看却是外交大臣约纳加尔斯。吉斯曼常与他打交道,两人十分熟悉,当即吉斯曼便问道:“约尔,什么事又惹大帝不高兴啦?”
“唉,”约纳加尔斯一脸苦相,愁眉苦脸的说,“阿斯兰的外交大臣来了,说是带来了路易国王的道歉国书。我想着这正是缓和两国关系的最好的时机,当即来向大帝请示是否接见。哪知,大帝一听了这消息便气不打一处来,当即放口大骂,先骂那路易老头,又来骂我,说我不该把他们放进来,还要立即派人去把他们给杀了。”
约纳加尔斯把手一摊,一脸委屈:“你说两国交战还不斩来使,何况还是人家的外交大臣。不见大不了,驱逐出去就是了,反正人家还没进洛林呢!大帝偏说他这是来刺探情报为开战作准备的,还批评我目光狭隘,脑袋生锈了!你说,你说。。。我。。。”
他还未说远,便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大吼:“约纳加尔斯,你在跟谁说话?还不快滚?”
约纳加尔斯一听那如滚雷样的声音立即吓的抱头鼠窜,再也不敢停留。
“陛下,是我,”吉斯曼怕奥修大帝起疑心,当即高叫一声,走进门去。
奥修大帝看到吉斯曼来了,紧绷的脸这才稍微缓和了一点。
仅仅三天未见,吉斯曼发现大帝的脸色又憔悴了一些。或许现在奥修大帝最爱见的人便是吉斯曼,几乎天天都会派人去叫,不是吉斯曼以事情太多为借口,恐怕得天天陪在大帝身侧。
奥修大帝主动的迎过来,未等吉斯曼行完礼,便一下子把他搀了起来,急切的问道:“吉斯曼啊,你给我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吉斯曼知道奥修大帝见面的第一句话永远是这个,恐怕只有等那个人死了才会变吧。
幸好,吉斯曼已经有了准备:“是有一个消息,嗯,我不知道该称它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吉斯曼把知道的情况详细的说了一遍,原以为任务失败了,大帝会大发脾气,哪成想,奥修大帝却非常高兴。
毕竟现在终于得到了这可恨贼子的确切消息。
“哼,可恶的路易还骗我说什么他儿子让他给下了大狱!真是个虚伪的人!”奥修大帝走到一面墙前,那面整面墙上竟贴了一面巨大的地图,地图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圆圈,正是阿斯兰的王都——莱茵城。
奥修大帝拿起一支红笔在阿斯兰境内向东画了一条弯弯的曲线,一直通到阿斯兰的边境重城——兰斯,红线穿过兰斯继续向前延伸到阿斯兰、加里西亚、奥修帝国的交界的孚日山脉。
“就在这里,”奥修大帝重重画了一个小圈,坚定的说道,“让战熊军团派人去这里堵他,我就不信他能逃得的过大军的围追堵截。吉斯曼,你以为如何?”
吉斯曼听到奥修大帝竟会为了一个人而调集大军,感动之余也不由的心中暗笑,脸上却丝毫不敢表现说来,而是诚恳的说:“我以为不可。派万余大军去追捕一个人就如大炮打蚊子。而且那里地形复杂,丛林众多,易于躲藏,围杀半年一年都不一定有成效。再说,普通的士兵根本对付不了这样的高手。我的意思还是以精锐对精锐。”
奥修大帝回过头来冷眼打量着他了一阵子,突然一笑:“也好!既然这样,那就先看你那乌鸦的吧!告诉她,只要她完成了这个任务,她想有什么便会有什么。”
“是!”吉斯曼急忙躬身答应。
等吉斯曼退出后,奥修大帝想了一下,令人把那刚刚被他打跑的外交大臣又叫了回来。
他气势汹汹的交给他一个任务:“你立即给我出使阿斯兰,逼路易那老头子交出凶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两眼一瞪,大喝一声:“滚!”
约纳加尔斯急急赶来,又狼狈逃去,一边迈出大门,一边擦着额头的冷汗,嘴里念叨着:“我的主啊,这是要我老命啊!”
三天以后,格里维感到略微有了些力气,便坚决下了担架,一个大男人让别人抬着,他心里过意不去。
但他实在太弱,拄着一根树枝跟在后面也远远跟不上大队的前进速度,没有办法,他才在艾丽莎的劝说下坐在了一辆马车上。
这是商队中的唯一一辆马车。整个商队一百二十来人,就这一辆马车,马车上拉着的都是商队的货物,因为到加里西亚需要翻过孚日山脉,即使最低的奥里峰海拨也有1000米,而且被人踩出来的山路根本不能通过大车,所以货物只可能尽量节简,装的尽可能满,过山的时候这些货物还要分到马背上和人的手中的,至于大车也得拆了,用人背过去。
因此,这大车根本就没有坐人的地方,但在艾丽莎的强烈要求甚至是威胁下,商队负责人不得不让格里维坐在了车辕上,而且坐在车辕上的赶车人,只能在地上牵着马走了。
这些商人看打扮和身形皆是阿斯兰人,看那穿的衣裳也知道并不是什么巨富,走路的时候还分成几个帮,就知道这些商人是紧时拼凑起来的。
当时,像这样的商人运送阿斯兰的特产到加里西亚,再从盛产秘银的加里西亚换回最重要的魔法材料秘银,是最赚钱也是最吸引人的行业。
虽然秘银属于阿斯兰的管制物品,但秘银的走私还是禁止不住,而且越来越火。
以前格里维在边境驻兵的时候也时常捉到这样的商人,遇到这种情况,因此今日一见即知。
令格里维有些惊奇的是这样一个百人的小型商队竟雇了这个有四五十佣兵团来保护。
虽说这四五十人的佣兵团也属于小型佣兵团,但这四五十人却全是彪悍的诺曼人,几乎每一个诺曼人都是野外生存的好手,这么多的诺曼人聚在一起便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而且这小型的佣兵团竟然还有十名身穿及膝半锁子甲的轻骑士。
要知道轻骑士一身的装备便抵的上十名阿斯兰中产者全部家当。就算是正规军中这样的轻骑士也占不到20%。
斜坐在这车辕上也不轻松,怕压坏了货物,格里维尽量的把身子挺直,但时间久了,坚持不住,身子只得弯了下去,后面好似是酒坛子。
阿斯兰的葡萄酒举世闻名,将酒贩到他国毫不奇怪。
阵阵酒香扑鼻,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