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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山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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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士们,杀!”孟菲斯一声暴喝,十多万将士按照原定的计划,开始朝着河套营地杀来。

第732章 追杀

瓢泼般的大雨之中,秋明骑兵俯下身子,挺起长矛,恍如洪荒巨兽一般。不过他们刚刚跃马奔腾,便发现自己的前面突然出现了无数的黑影,无数的河套骑兵也正朝着自己杀来。

“杀!”双方都是无法回避,同样也无法后退,二十余万骑兵在双方都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之下,在这个双方都不愿意决战的地点和时间毫无花哨的碰撞在了一起。前几排的士兵,几乎是哼都没哼一声,便已经跌落马背。受伤的战马发出声声长嘶,奋战的将士那不屈的怒吼,甚至将轰隆隆的雷声全部压下。

“狭路相逢勇者胜,将士们,冲!”血杀一声大喝,胯下镇山跃过几个秋明骑兵,率先充入对方的阵型之中,顿时掀起漫天血雨。

如此情况之下,什么阵型什么技巧全都是白搭,二十余万骑兵很快便混战在一起。暴雨倾盆,只要一抬头,雨水立刻就会灌进鼻孔和口中,眼前白蒙蒙的一片,只能看见前面隐约可见的黑点。

不敢伸手抹掉脸上的雨水,因为在你抬手的瞬间,说不定对方的兵器便已经刺入了你的身体,或者你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件就此永远的和你道别。而且,暴雨是如此的狂野,以至于刚刚擦掉,脸上又已经雾水蒙蒙。

虎贲军团金黄色的盔甲,血色骑兵黑色的皮甲,刚刚赶来的青龙军团将士青绿色的铠甲,和秋明灰褐色的皮甲完全纠缠到了一起,不同颜色的光点在大雨滂沱下疯狂的互相撞击、撕咬,重伤的士兵临死也不愿意跌落马背,因为他们明白,自己一旦落马,那必然是被万蹄所践踏。

混战,疯狂的混战。滂沱大雨,夜色如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双方士兵都是欲罢不能。根本不敢收手,只能依靠自己的直觉不断的砍杀。

孟菲斯暗自庆幸,他投入的兵力较少,而河套投入的兵力至少有二十万,如此情况之下,河套误伤自己人的现象将更加严重。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混战之中,秋明士兵的惨叫声却占了绝大多数。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都能够认出我们不成?”孟菲斯大惊失色,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秋明士兵的情况可就惨了。

然而,更让他担心的是,青草原内传来的越来越响亮的喊杀声,很显然,他自己觉得今天晚上是一个偷袭的好机会,而河套方面也是这样认为。英雄所见略同,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倒霉到这种程度。

城内城外都是杀声震天,不过从城内传来的喊杀声中,隐隐带着无数的哭声,很显然城内的战斗已经脱离了亲自坐镇的铁岭汗的控制,进攻的河套士兵已经将他们屠杀的对象扩展到了平民。

“这下该怎么办?”孟菲斯心急如焚,乱军之中,他连一个商量的人都没有,蒂乌克莱早不知道被冲到什么位置去了,也不知道是否还活着,其余的将领,反正孟菲斯是一个没看见。

“这仗怎么打成这样?”孟菲斯痛苦的呻吟道。

他不知道,乱军之中,河套大军的最高指挥血杀也是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怒声骂道:“妈的,仗怎么打成这样?”

城外近四十万骑兵混战在一起,整个战场少说也有二三十平方公里。战场之上,将找不到兵,兵也找不到将。所有人都只能凭借着自己的本能冲杀,也许,一个身份显赫的高级将领,便是不小心死在了对方最低级的一个马夫手中。不过血杀庆幸的是,河套士兵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长相,大雨之中也分不清自己前面的酒精穿着什么盔甲,但是他们都记住了血杀一开始叮嘱他们的那句话,对方士兵的身上,都有着浓浓的羊骚味。

大雨之中,气味也冲淡了不少,不过只要双方靠近,那刺鼻的味道,还是让河套士兵不得不屏住呼吸。也幸好如此,否则单贺奇率领的血色一族骑兵也必定会有很大的误伤。

血杀毫不怀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河套大军必然会胜利,可是付出的代价也必定会很惨重。只是双方都是欲罢不能,只能不顾一切的拼命。

我的天,到时候怎么向主公交代了?血杀头疼的想到。

青草原内,现在同样是一片混乱。信刻亲自率领着两千精锐摸进青草原内,大雨倾盆之下,要想制造混乱相当的困难。至少,不能像是白天一样四处纵火。信刻灵机一动,让麾下的士兵们悄悄摸到青草原内的牲口圈旁边,先把牲口圈的门打开,然后将所有的牲口全部赶出去。

牲口受惊之下,自然是不要命的狂奔。最开始的时候,还只是部分牲口受惊,但是后来就像是起了共鸣一般,整个青草原内的牲口都沸腾了。它们不要命的向前冲去,不管前面是栅栏还是墙壁。城内的秋明子民和士兵虽然不少,不过也被这么多牲口闹得手忙脚乱。

这个时候,最高兴的自然是信刻率领的河套精兵,他们的手上绑着一条白带子,在黑夜之中也相当的醒目。只要看见前面有人,手上没有白带,没得说,顺手就是一刀。

城外大战,城内大乱。秋明士兵的注意力完全被这两处吸引过去,血杀军团暂时充作步兵的三万将士得以顺利攻入城内,加上东北方向奉敬和五小郎君等人率领的二十余万骑兵,青草原的城防已经崩溃在即。

这一夜,河套将士究竟杀了多少人,没有人说得清楚。他们只知道,除了孟菲斯率领的十五万大军,其余的将士连同所有的秋明牧民,包括铁岭汗在内,全部在城内遇难。

铁岭汗是被信刻一斧头给劈死的。信刻为了表示对这个铁骨铮铮的王者的尊敬,下令部下挖了个坑将他埋了。这样,至少他不会暴尸荒野,死在自己的王都之中,也算是死得其所。

天亮之后,城内全是秋明百姓的尸体,地面上的一尺多深的积水,全部都被鲜血染红,有些地方鲜血已经凝固,居然将道路都堵塞。

青草原一战,河套以近五万将士的代价,完败秋明。除了在最后关头,孟菲斯率领着四万余残兵狼狈逃窜,其余的二十余万将士加上城内的数十万百姓,全部被河套屠杀。

“论才华,孟菲斯和横石哈桑不相上下。不过横石哈桑粗中有细勇猛无双,孟菲斯精于谋划微小谨慎,秋明能够在铁鹰和柔然的夹缝中艰难的成长,孟菲斯功不可没。只是没想到,一代名将,最后关头居然丧失了应有的杀伐果断,以至于一败涂地。”

“先生所言极是。不过,我认为孟菲斯是误判了我军的形势,最终陷入被动。”昊天缓缓说道:“孟菲斯必然也知道了飒珊全力进攻楼兰的事情,因此猜到我们必然会尽快援救楼兰,因此并不希望和我军野战。在他看来,和我们野战,胜率实在是太低,说不定一不小心就会被我们吞掉家底。因此,最好的选择就是缩在青草原内,只需要坚持半个月,说不定事情就会有转机。”

玄机接过话头:“属下倒是认为,应该是铁鹰的覆灭,让孟菲斯感觉到强援已断,以秋明之力根本无法抗衡我军,所以信心丧失,因此在后面的战略部署之中,频繁犯错。”

秋明实在是不幸,居然撞上了河套这个正在冉冉升起而且大异于神州历史上每一个王朝的霸权。河套将领的指挥艺术之卓越,将士的战斗意志之坚韧,完全超出了秋明的承受能力。他们为了剿灭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可以一直追杀到最北面的极北之滨。他们为了彻底的消除北方的边患,不惜将数以百万计的塞外子民斩杀。

遇到这样的对手,最好的解决方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成为他的部下或者是朋友,老老实实的跟着他的脚步走遍天下,终其一生不得叛逆。要么就是尽可能的躲避着河套大军的锋芒,逃到他们无法触及的地方。

“主公,孟菲斯还率领着近四万士兵逃走,而且城破的时候,由于大雨刚停,有不少的秋明牧民趁机逃走。根据奉帅估计,这部分人加上以前在大草原上流浪的牧民,总数大约在十万人上下。”玄机缓缓说道。

他的心中有些感慨,秋明极盛时期,总人口超过一百二十万,实力虽然比不上西面的柔然和东面的铁鹰,不过对于神州王朝来说,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但是短短几年,秋明便由当年的胜利者沦落为现在的丧家之犬。十年风水轮流转,果然如此。

昊天想了一下:“暂时不用理睬他们。大草原如此广阔,我们根本无法将他们斩尽杀绝。等飒珊的事情一了,在派出骑兵再次围剿就是。”

“是。”

“传令血帅率领本部军团和单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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