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首席外交官-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常言道有“后妈就一定会有后爹”其实反过来在有些时候也一样是说得通的,就是“有后爹就一定会有后妈”虽然女性的感情比起男性来要细腻得多,也难以割舍得多,但是淡漠还是会有的,特别是她的母爱已经不属于一个人的时候。

李经塱同母异父的弟弟出生之后,李经塱的身份就彻底从一介拖油瓶变成了打杂的,砍柴,挑水,反正一切不触及到他身体负荷极限的劳动,他都必须参与。不参与当然也可以,但是不劳动自然就没有饭吃。

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也许是幼年时期吃得苦实在是太多,把一辈子的苦头,都给吃完了,在他十四岁那年,终于迎来苦尽甘来的的一天。

李经塱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被命运之神碰上了天,他被当朝的大员,李氏一门的荣耀——已经官至总督的李鸿章给看重,并且要亲自培养。

李经塱虽然到了李府,但是没有办法因此而提高的智商以及各方面的素质,李鸿章也很快就发现自己眼花找错了人,但是人已经给带进城了,又不能退回去,就算要退,也没地方退,姓李的不跟姓李的,难道还要继续跟着一个外姓。

不过好在在读书人看来,悟性这种东西未必是天生的,不是有句话叫“勤能补拙”吗?就算是一块极品美玉,不雕琢也卖出好价。而且在李鸿章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的老师曾国藩,那个传说中当他家房梁上的小偷用听的都能把整篇文章倒背如流的时候,而仍然不得要领的曾国藩。

不过虽然说在这个时候,笨,不是大问题,但是笨鸟得要先飞,而此时此刻干农活干到十四岁的“高龄”的李经塱肯定是难以抢得这个先机了,李鸿章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将这个堂侄儿送到京师同文馆去学语言——要学四书五经已经晚了,不过要是学各国方言,大家都是零起点,谁也没道理看不起谁,况且以李鸿章的见解,洋务是未来中国的主流趋势,既然要洋务,就不能不跟洋人大交道,要跟洋人打交道就更加少不了这些人当“桥梁”也省去了那些各地的买办在朝廷和洋人之间中饱私囊。

不过虽然李鸿章是李经塱的大恩人,又是他的堂伯父,但是就李经塱本人而言,在李鸿章面前仍然很是拘谨,他的身份转变的实在太快,前一秒还是在乡下砍柴的穷小子,下一刻就托李中堂的后门进了京师同文馆,任谁也受不了这个落差,虽然就人的本性而言,人注定是要往上走的,但是此时此刻,在这个地方,李经塱仍然是有些如坐针毡,什么东西在嘴里都如同嚼蜡,冷不丁地被李鸿章问起什么,肯定又会吓出一声冷汗,然后战战兢兢地如是回答,搞得李鸿章也没趣儿,就干脆晾着他。

李经塱正坐立不安之际,忽听见有人进来,抬头一看,竟然是李府上的老管家,老管家在李府上干了这么多年,表现得倒是比李经塱还自在些。

管家向李鸿章拜了拜道:“禀报老爷,军机处的沈大人求见。”

有了上一回的教训,老管家这次学聪明了,在前面加上了各单位以示区别。

李经塱闻言一惊,脱口问道:“是瑄瑜吗?他不是在京城来着。”

管家又朝他拜了一下答道:“回少爷的话,听沈大人说,似乎是刚从辽东回来,路过此处,顺道拜访。”

李经塱瞬间感到如释重负,沈哲在此时此刻的身份无疑是他救星,他下意识地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都转移到了他的余光里,李鸿章的嘴角上,只等着为主人发号施令。

终于,李鸿章对那个德国的教官说道:“哦,是鄙人的义子,本在京城谋事,这两个月一直在外地督办事务,这次看来是回京路上偷闲跑过来了。”

又对管家说:“瑄瑜也不是外人,叫他过来一起吃饭。”

管家转身刚要出门,却被李经塱叫住了,李经塱起身道:“中堂大人,张管家年岁大了,腿脚不利索,还是让小侄去跑这一趟吧。”

李鸿章也早就看出了李经塱这顿饭吃的有多不自在,这要是李鸿章其他的旧部,李鸿章当然不会允许他们有这样自说自话的举动,况且他们也不敢,不过李经塱再怎么说也是他老李家的孩子,而李鸿章自从知道自己起初看错了李经塱这个人,对他也就没有再抱有太大的希望,二来,也知道当年李经塱和沈哲这两个年轻人同住他府上的时候就交情不错,想来李经塱是怕沈哲来得快,走得更快,兄弟二人没有交流的机会,想借着路上叙叙旧,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这样的人之常情对于李鸿章或者沈哲这样的来说或许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他们的心总是牵连着更加复杂危险的事,而这些事恰恰不能添进去半分的儿女情长,但是对于仍然保持着安徽农民那股实诚,淳朴的李经塱来说,这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对李经塱知根知底的堂叔父——李鸿章当然也深知自己这个堂侄儿“天然去雕饰”的秉性,就索性随着他去了。

于是朝张管家点了个头道:“让他去叫就行了。你先下去吧。”

待李经塱逃也似的出了门,似乎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的普鲁士教官终于操着他那口几乎是不分音调的中国话,文绉绉地问道:“敢问中堂大人,刚刚说的您那位义子,沈哲沈大人是否是最近在京城名声大噪,两年前出访欧洲的那位沈大人?”

“哪里哪里,名声大噪还谈不上,只不过是运气好办成了几件事,捞得了些小名望罢了,不过,两年前,游访欧洲的的确有他一个。”

李鸿章说这话时,眼神中还不经意间闪过一丝骄傲,虽然看李经塱这个堂侄儿他是看走了眼,但是认了沈哲当他的干儿子那可算是他运气好,用倒腾儿古玩的人常用到的那个词就叫做“捡漏儿”。而沈哲就是他捡来的“大漏”,要说当年之所以认了这个孩子当义子,并不是真的欣赏他,说白了是抹不开沈葆桢和左宗棠的面子,他总不能说人家的儿子或者学生是一个庸才吧,虽然那个时候的沈哲不过只有十岁,但是俗话说的好,“三岁看老”,从周岁的抓阄就能断定一个人日后的发展,更何况,是去看一个十岁的孩子,像李鸿章这样阅人无数,有博古通今的人,对于眼前那个还没长大孩童究竟以后能有多少发展空间,自然是自认为能判断各八九不离十出来,这道并不是说当年的沈哲木讷笨拙,对于读书声来说,笨拙不是一个不能弥补的缺陷,更何况,他要是真笨别说他外公是林则徐,就算他外公是文天祥,他也成不了左宗棠这样脾气倔强古怪的人的及门高弟,而且当时的沈哲非但不愚笨,还可以说是非常聪明,也是在他老家小有名气的神童,可以说是过目不忘,才思敏捷,出口成章,一点儿也不逊于白居易笔下的那个“方仲永”,而且沈哲比方仲永幸运的是,他爹不用他走街窜想卖弄文采来赚钱,可以说,古往今来,所有可以名载史册的风流人物所必备条件他几乎是一个不差。

但是即便如此,李鸿章在那个时候还是对这个几乎可以被称为是天才的孩子并不看好,因为,在李鸿章的眼里,这个孩子充其量也只是记性好罢了,所有观念都是来自于四书五经,而并非来自于自己的思维方式,当然,以这样的标准来要求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实在是太高了一点儿,但是这本就是一个早熟的年代,因为人的寿命太短,因而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尽快在这个社会中发挥价值,“在他临死的时候”才有可能“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而李鸿章本身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人,因此就更容易将自己的标准强加到他人身上,根本不管资质这一回事儿,这就像如果是以达·芬奇的智商作为这个世界的智商的标准,那么自然满世界都是弱智、低能。

当然这些还是其次,最让李鸿章深恶痛绝地是这个小子的目空一切,恃才傲物,而且他所恃的不过也只是背书的才华而已。要说李鸿章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也是这号人物,因此他就更加厌烦这样一类人,毕竟是个人也受不了自己每天对着一个镜子。

而从实用性的角度而言,这样一个注定会成为贾谊或者是杨修这类虽然才华横溢却总让他的主子如鲠在喉,弃之可惜但留着又嫌堵得慌的“鸡肋”的人物,对于整个湘淮势力而言都没有任何价值可取,定夺就是养个大少爷。

不过,最后这个干儿子到底还是认了下来,毕竟干亲这种关系,在大清的官场准则中从来跟那个同时拥有了两个位高权重的老爸的小子没有太大关系,最要紧的是两个“老爸”之间的互利互惠又多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