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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名门宠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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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十六岁的沈念曦因此而名声大噪,被沈周川亲授《沈氏医扎》,当做继承人来培养,那件事对权势滔天的云家影响很大。

云市长曾亲自备厚礼上门答谢,并对沈念曦的才貌赞不绝口,也许就是那个时候,甚为庶子的云峥从沈念曦身上看到了希望,这才绞尽脑汁设计了那次英雄救美,从而取得沈念曦的信任,进而与她订婚。

他利用沈家继承人未婚夫的身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然后终是腻烦了沈念曦对他的冷淡,联合沈念如害死了她。

沈念曦记得,她被绑架那天恰好是周五,那天沈念如受了风寒,病的很重,托沈念曦在放学回家的时候带一份城西的陈家熏鸡,就在沈家司机把沈念曦送到陈家熏鸡店门口时,忽然出来五六个蒙面黑衣人,打晕司机,把沈念曦劫到一辆车上,等她醒来,便已经躺在青山沟的荒野之中了。

沈念曦叹了口气,偏头看着岑旭尧完美的侧脸,幽幽的问:“这世上如果连最亲的人都会背叛你,是不是就没有人可以相信了?”

“虽然被亲人背叛是一件痛苦的事,可我仍旧相信爱,也渴望有一份毫无瑕疵,纯洁无暇的爱。”岑旭尧温柔的看着她,柔声说道。

“呵呵,你还真是奇怪呢。”沈念曦笑了一下,望着前方:“是不是快到了?”

“嗯,再走半个小时。”岑旭尧没有继续说话,只是专心开着车,半个小时后,天边泛起鱼肚白,天快亮了,青山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巍峨耸立。

车子拐进一条青石铺成的街道,街道两边的房屋很有些古典特色,这个时候,商贩们还没有出来,浓重的雾气把青石路打湿,崭新的让她有些陌生。

自从回到青山镇,岑旭尧也沉默了许多,一双星眸微眯着,沉淀着许多不明情绪,显得很深沉。两人下了车,站在青石路面上,呼吸着空气中潮湿的雾气,谁也没有说话。

“咣当——”一声,旁边店铺的卷帘门拉了下来,循着声望去,一面半旧的旗帜迎风招展,上面绣着几个大字——青山老豆腐。

店老板见门前立着两个大活人,习惯性的喊道:“青山老豆腐喽,包您吃一次忘不了。”

沈念曦笑出了声,老板停止了吆喝,呵呵一笑:“呦,姑娘,您可别不相信,我这老豆腐可是独一家,别处吃不到的味道,保你吃过一次还想再吃。”

“我信,老板,早啊。”沈念曦答着腔,把身边的岑旭尧拽进了店,“给我们来两碗老豆腐,这个点儿有油条吗?”

“有啊,都是提前备好的,稍等。”老板笑呵呵的进了里堂,不过一会儿,端了两碗热腾腾的老豆腐走了出来,上面飘着些香菜碎末。

沈念曦把其中一碗推到岑旭尧面前,抓起一柄勺子先舀了一口放到嘴里,闭着眼睛一脸享受:“太好吃了,你尝尝,保管你到哪儿都吃不到这味儿。”

岑旭尧点点头,小心翼翼的把香菜用勺子推到碗边,舀了一勺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这时候,张叔正好炸好了油条送上来,看到岑旭尧的动作,歉意的问道:“小伙子不吃香菜啊?要不,我再给你盛一碗?”

“不用,老板,我挑到一边就行了。”岑旭尧摆摆手。

“一个大男人不吃香菜,真好笑,不行,都吃了。”沈念曦眼睛一瞪,夺过他手中的勺子,专门香菜多的地方舀了一勺,送到他嘴边。

岑旭尧皱着眉头看了眼勺里的香菜,眼中有种英勇赴死的决然,张开嘴,就着她的手吃了那勺老豆腐。

老板笑呵呵的看着两人问道:“姑娘啊,这是你男朋友?小伙子长得可真精神。”

沈念曦一愣,手中的空勺还在岑旭尧的嘴边,这个姿势,暧昧又亲密,让人想不往歪想都难,她迅速放下胳膊,把勺子丢回他的碗中,想着解释点什么。

“曦曦就是这样,总怕我吃不饱。”岑旭尧不等她说话,满眼深情的看着她,声音要多柔有多柔。

“呵呵,理解,理解,你们慢慢吃,我去后堂忙了。”老板了然的笑了笑,转身走了。

沈念曦很郁闷,闷头吃完了早点,岑旭尧已经结了帐,老板乐呵呵的把两人送出了门,客人也陆陆续续的来了。

岑旭尧七拐八拐的找到了青山镇上最大的一家宾馆,开了两间房,把随身衣服送了进去,然后和沈念曦在商业街转了转。

沈念曦买了些祭奠用的冥币和香烛,又买了个大果篮,走到一家药店门前,岑旭尧忽然停了脚步,让她在外面等一等,他进去买了点东西,没用几分钟便又出来了。

接着,两人开车往青山脚下驶去,那里有一条大裂谷,大约是很久以前,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形成,大裂谷中四季如春,长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有数不尽的珍禽异兽。

可惜,那里面有野兽,数年前,青山镇的一位猎人进山打猎,被两只斑斓猛虎撕得粉碎,只剩下一张断了的弓弩和那人穿的两只鞋。

自那之后,除了胆大妄为的偷猎者,再也没有人敢进去了,当然,沈念曦是个例外,这次来,她做了充足的准备,带了她的药箱,药箱里有好几包银针,都浸过麻药,有野兽的时候,用银针就可以麻倒它们。

山路崎岖,彪悍如悍马,也只能往里行驶了大约一里路,便被停到路边,岑旭尧背了背包,牵着沈念曦的手,沿着崎岖的山路向里面走去。

“你以前来过这里?”沈念曦很惊讶,岑旭尧就像是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轻车熟路的,连指南针都不用看。

☆、第059章 劫匪

“身为特种兵军官,如果连这样的自然地带都不能搞定,早就被撵回家抱孩子去了。”岑旭尧脚步没停,戏谑的说道。

“哼,就你这样的,哪家良家妇女会给你生孩子?”沈念曦嘴上不饶人。

“曦曦,你没觉得我是在很认真的追求你吗?如果你被我打动,结婚生子那还不是水到渠成?你不给生谁给生?”岑旭尧扳过她的肩膀,很认真,很严肃的看着她说道。

“滚——”,沈念曦气结,用力捶了他一拳,推开他山一样的身子,扭头就走。岑旭尧这家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流氓,披着一身军装装正经人,骨子里全是花花肠子,说话句句不忘耍流氓。

“别呀,你走了我怎么办?我好怕怕啊。”岑旭尧又开始卖萌。

沈念曦没理他,越走越快,后面渐渐没了声音,上了一个小山坡,往后瞟了一眼,身后真的不见岑旭尧的身影。

她站住脚,不耐烦的喊道:“岑旭尧,你再不出来我可走了啊。”

远处的回音回答她,一遍遍的,更加叫人心慌,她皱皱眉头,放大声喊道:“岑旭尧,你去哪儿了?”

还是没有人回答,沈念曦担心起来,毕竟,岑旭尧从来没有到过这里,万一迷了路,万一遇到野兽,万一——。

越想越担心,她还想起她那一包东西都在他手上呢,没有祭奠的东西,进来有什么借口?她又从四周巡视了一番,发现果真没有动静,只好恨恨的往回走,边走边喊岑旭尧。

已经折回去很长一段路,还是不见岑旭尧的踪影,沈念曦感到,情况有些不妙,她又转身,往刚才发现岑旭尧失踪的地方走去,走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一些端倪。

山沟肥沃的黑土地上,隐隐约约有些血迹,混杂在泥土中,如果不是她这样熟悉山林的人,是断然不会发现这些血迹的。

她边走边仔细观察,沿着血迹走进了一处密林,这个地方,生活着很多珍奇异兽,地势险要,却是猎人喜欢光顾的地方。

走着走着,就听到前方传来打斗的声音,她急忙跑过去,看到在一处茂密的丛林中间,有一片空旷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各色野花,五六个穿着迷彩服的彪形大汉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而那个人正是岑旭尧。

那几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偷猎者,为了更好的伪装自己,穿了与山林一样的衣服-迷彩服,他们手里有猎枪,可因为是偷猎,不敢惊动森林警察,所以,与岑旭尧打斗时没有用枪,只用拳脚。

岑旭尧是特种兵军官,身手自然矫健敏捷,可外围的那几个男人也不差,看起来,训练有素,竟像是和岑旭尧出身差不多。

沈念曦仔细瞧了瞧,一个迷彩服男人的脸映入她的眼帘,与小时候的一段惨痛经历联系在一起,她蓦地瞪大眼睛,易容后清秀的脸上满是仇恨。

就是这个人,十年前,就是他把她掳进这片丛林,他那张邪恶的脸时时在她脑海中浮现,让她每每想起便恨得牙根痒痒。

俗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此时的沈念曦,胸臆间憋着一口气,只想把这个人抓住,好好问问他的幕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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