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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你把我说得好像个老妖怪似的,那你何不离得我远远的。”我听他这样说,心中暗叫不妙,他的眼神贼利的,第一次被人看得如此透彻,真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了,忙和他打哈哈,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你的形容很有趣,可也有些贴近,你给我的感觉真的很矛盾,有时你单纯得连个孩子都骗你,像足一个十来岁的女子,可你所拥有的才智,和那些惊世骇俗的设想,特别是那种感悟世事的眼神,更像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才能拥有的。”
“你倒是会打击我,人家明明十五岁都还不到,你偏将我说成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老女人就老女人,我们还是退婚吧。我这个老女人可不敢嫁给你,怕吓着你。”我装出一副气到的样子。
“眼神是像,可长相和身材都不像,这样的搭配更完美,这样难得的宝贝世上可寻不出第二个来,我是绝不会放弃你的。”何孝贤笑得迷人,抚着我的发道。
可恶,干嘛一下子就靠得我这样近了。我忙往一边闪,躲开何孝贤的色魔爪子,一下子便冲到护卫朝霞的身边。
哎,这个时候我就特别想念我那无缘的、被医圣用药物废去的功力,虽然只是三脚猫的功夫,可有了那点功夫,我也不至于让这个何孝贤这般佻戏啊!
笑看着我躲在朝霞身后,何孝贤心中却是想着我之前痴望海市蜃楼中那少年的样子。经商多年,善于识人的他早看出那少年定是个不凡之人,毕竟那种英勇不凡、狂霸尊荣的气势,可不是普通人家便能造就出来的。
回避着何孝贤的笑眼,我在心中暗自思忖着如何才能寻找到那少年的下落。虽然我不能画,但我可以通过口述让人将他的画像画出来。要知道古代人的头饰服装可都是有讲究的,从他的穿着可以大概猜出他的身份地位,是哪个国家的人。所以,我必须将他的头饰和服装记得牢牢的,找机会画出来,这样才方便找人。说来好笑,生平第一次动心,竟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过,也挺浪漫的。
“狂野少年,我一定要找到你。” 我在心中暗下决心。
保家卫国洒热血(一)
我对那出现在海市蜃楼中的少年一见倾心的反应何孝贤是记在了心头,为了防着我逃离他,何孝贤盯我盯得贼紧。被他这般紧迫盯人,我完全没有私人时间,更别提去找人画那美少年的画像啦。幸而我这人记性特好,特别是对于那些美丽的东西,那少年的长相和一身装备我早已铭记在心。只要一甩掉何孝贤,我立马就可以将他仔细详尽地描述出来。
因为一心想着早日摆脱何孝贤,去找那少年,这次经商我表现得兴致缺缺,连自己新发明的高跟鞋也没有推广。
“为何不趁着这机会将你发明的高跟鞋介绍给他们呢?要知道,他们可都是大商家,若让他们有了兴趣,我们就不愁没货源了。”何孝贤不愿放过这机会,游说着我。
“可是,那鞋底的材料不好,穿着伤脚,这样有缺隐的产品,还是不要推出去的好,弄个不好,会砸了自家招牌的。”我心不在焉地应着。
“那些鞋是给千金小姐们穿的,她们成日里都没什么机会走路,穿着会伤到脚吗?我看,你是心思全放到别的地方去了,才会没心思去推广它吧?”何孝贤眯着眼冷声道。
真佩服他那双贼眼还是那么利,我干笑道:“我只是在想一个更好的推广方式,再缓缓吧。”
“你就省省心吧,别去想些不可能办到的事。”何孝贤说完,便阴冷着一张脸走了。
“TM的,本小姐就非要想个绝世好主意来逃离你,让你知道一下,在本小姐面前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冲着他的背影扮鬼脸,在心里想着。可这倒真是件不可能的事,何孝贤这段时间粘得我死紧,熬到商贸集会结束,我都没能如愿地摆脱他。
“惜儿,我们还是直接回何府吧,早些回府去,也好准备一下结婚事宜。”
听他这样一说,我是更不愿意了,这一回去,无疑于自己往火坑里跳啊!我脑袋可没坏掉,哪能乖乖和他回去,嫁他为妻,受一辈子活罪呢?
我干笑道:“都到这边城来了,听说有天下第一堡之称的万家堡便在这边城,万家堡的当家堡主不仅是个武林中数一数二的豪杰,还是旭日最大的牧场主,养了上万匹骏马。说来,我林家也该试着做些马匹生意才是。何公子事忙,就自己先回府吧?这点小事,若惜自己去办就是。”
“惜儿,嫁给我就令你这么不甘愿吗?到底你不满意我什么地方?你告诉我,我可以改,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来适应彼此。”何孝贤第一次在我面前表现出一副坦诚好商量的样子,见惯了他奸诈耍阴谋的样子,突然之间表现得这般真诚还真是令我有些适应不了呢!可是,他话中所说的一辈子却是让我又恐惧又担心啊!想像着自己的余生就在那妻妾成群的何府中,整日里想着如何才能保住他对我的眷顾,和他的娇妻美妾们斗心机、玩手段,那样恐怖的日子,我可是想着就怕啊!
“嗯,你看这沙漠中的景色还真是有种悲壮的美感呢,这滚滚的黄沙令我诗兴大发……”我聪明的转移了话题,指着远处故作一副欣赏美景的样子,可说着说着,竟看见远处有一队人马正在快速向这边接近中,看那速度和架势,可不像是一般的马队,警觉性甚高的何孝贤在我之前已拿起望远镜看了起来。
这望远镜当然是我发明的,只是我费了三年时间,却终因自己那浅薄得可怜的知识,无法制作出完美的远视效果,只能做到手上这个比放大镜功能好些的所谓‘望远镜’。之所以说它只比放大镜功能好些,是因为它的远视效果只能比肉眼看得远三、四百米的距离,而且因着这时代没有塑胶的关系,它的外观做得强差人意。
可是,尽管如此,我和何孝贤都很看好它的销售前景。就好比我们从商之人,整日里四处奔走,有了它,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距离,就能比别人更早的发现危险,及时逃离。要知道,这时代,山贼、土匪可是很多的。轻则失去财物,重则丢了性命。
而因着它的产品特性,若将它用到军事行动上,就更妙了。你想啊,敌人看不到我,我能看到敌人,这优势可不得了,胜利大大的有啊!
可是,也是因为它这特殊性,我们也对它有着隐忧,怕会因它而给自己带来灾祸。可是这次出门危险性较往常大,我和何孝贤各取了一个来用,以备不时之需。这下倒好,还真是拿对了。
这儿是国与国的边界,常有盗贼出没,是个三不关地带,也是各国密探交换消息、进行暗杀行动的绝好地段。考虑到此地的危险性,来此地的每个商队都雇佣了很多武功高强的江湖中人来保护自己和货物的安全,我和何孝贤带的保镖最多,带来交易的货物也最多,相对的,我们成为盗贼目标的机会也最大。
我有些紧张的拿出那望远镜来观望,只见那些人的装束都是一身铁甲,骑着同样有铁甲护身的高头大马正在追杀着三名浑身是血的男子。他们进攻杀人时很是冷血凶残,动作快速干练,连身上那铁甲在阳光下都似泛着寒光,令人望而生畏。看见这些人的装备,我心都快吓跳出来了,那不是令诸国人闻风丧胆的烈火国修罗骑兵吗?想到他们的凶残冷血,我是一心只想着逃啊!
可当我看清那三个被围杀的人中有一个竟是郭志远时,我犹豫了。其一,他是孙伯文夫妇的亲人,想到吕庭芳哭诉着他的母亲长年吃素理佛来求他的平安,我的心就为那颗慈母心隐隐痛着。其二,他是我旭日朝的边关守将,被敌国追杀,定是身怀机密要件,必须保送回国。我现在可是旭日朝的子民,国家危难,匹夫有责,我怎能不管不问?其三,我欣赏他那种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明明被人砍得浑身是伤,却仍是咬牙誓死搏杀,眼中那强烈的求生意念,令我欣赏、感动。
“快收拾东西,我们走。”何孝贤看出了我的犹豫,忙对着手下人下命令,拉着我就想上马车走人。
“怕死你就先走。清风、明月,你们带上所有护卫一起去救郭少将,快去。”被何孝贤这样一拉,我那逆反性子开始做怪了,立马指着郭志远的方向,下命令给清风他们,让他们赶去救人。因着他们没有望远镜,所以无法看清前方的人事物,只知道有人遭追杀。这下我一说,他们便明白了,忙抄家伙飞身上马就想去救人。
“慢着,这事咱们不能管,那些骑兵可是烈火国太子殷莫离的修罗铁骑,修罗杀神这个名号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