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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1654-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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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货场的地面用三合土碾压过,非常平整,但是在这样几天的大太阳天里,很容易扬尘,幸好他们事先喷洒过清水了。

在太阳的照射下,随着水分的蒸发,军营货场里充满着一种难以形容的土味。

忙过一阵子后,侯东方队长叹了口气,心想,这场战争快打快完事吧,真是烦透人了。

但是,现在打不打的主动权在鞑虏那里,只有让他们从城镇里出来,一切都好办了。

侯东方队长扫了一眼军营货场外面的双层铁丝网,那里原先总有一些孩子们在好奇地扒望着里面,现在没有了,可能不知道去哪里玩了。

这里确实没有什么好看的,后勤,从来都是疲劳而寂寞的,没有人会总注意这里。

但是这次他想错了,一位美丽的少女正在关注着他,只不过他不知道。

护工胡翠花要离开了,因为大哥胡镇南的伤好了。

可他为什么要好这么快呢?!

胡镇南大哥说:“我等回家吧,大哥我身上银两不多。”

护工胡翠花说:“我有马票!做护工挣的!!还有,他们给你伤害补偿金,你为何不要?”

“为大义行事,再要马票?那不是沽名钓誉之辈了?!”

“不对,侯队长说过,汉唐集团从不白白让人去牺牲的,你牺牲了血,当然可以得到补偿,这是常识!”

胡镇南想瞪眼睛,但这是军营,他不能高声,他小声而飞快地说:“以后你少去侯队长那里,我看你定是对他有了心思!他们能和我等一样吗?你看他们对我等说话客气,但骨子里有一种看不起我等的心思!”

护工胡翠花脸一下子红了,也飞快而小声地说:“大哥不对,侯队长待人温和,说话有道理,还会教人用血压计……”

胡镇南瞪大了眼睛说:“血压计是在医院里用的,那些护士都会用,你去求教侯队长是如何一回事!”

“……”

“走,走,你快些与我回家……再呆下去,你都不认我这个大哥了!”

第五百六十七章战争拉开了序幕

胡翠花瞪着大眼睛看着她的胡镇南大哥,一句话也不说,那大眼睛里马上就要有泪光了,现在在太阳底下显得很晶莹。

胡镇南知道完了,又完了,他可能还是要拗不过这个宝贝妹妹。

他当时努力不去看妹妹的眼睛,却马上装出自己的脚突然有些不舒服的样子。

他这时才刚刚穿上了汉唐集团送他的帆布战斗靴子,新鞋不舒服很正常。

“咦,好像这帆布战斗靴子穿上后有些紧了。”

他弯腰像是在松开鞋带。

海安大队要奖励他一笔抚恤金,还要加上一笔带路费用,这些都是入账了的。

但是胡镇南和那些江湖人士基本都不要,差不多都拒绝了,他们的理由还都差不多。

怎么办?这还是一个有底线的江湖,不是一个不要逼脸的社会!

但是他们不懂得制度和规定这东西,也不会明白现代的运做体系,不过办法有的是,那些江湖人士基本上都想要一把制式刀,这个可以有。

中碳钢产品,对于军队来说,现在还不至于短缺得要命,报一个损耗可以做到,但是这将来都会从军费预算拔出中扣除的。

要不说安保大队最大的敌人就是他们的董事会嘛,限制得要命了。

至于再送他们一套帆布做战服也是可以的,但是他们都更喜欢那帆布战斗靴。

他们中有想走的人,基本上可以说是乐呵呵地走了,不想走的可以继续为安保大队带路,安保大队都表示欢迎。

胡镇南就是想走的一个,一来,功成名就把身退,江湖之上美名扬,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心中欢喜,也是他追求的一种境界。

当然话说回来,这还是一个有底线的江湖,他们总会遵循自己的原则。

二来呢,胡镇南有些怕了,这个妹妹提到侯队长的次数太多了,这是她以前从没有过的。

自己趴在床上养伤的时候,这个妹妹便在值班时总不在身边,是不是又跑去找侯队长了?她有没有啊?

但是好像没有,胡镇山虽然没有结婚,但是男女之**也是有过的,江湖人士嘛,要是没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他不知道都死多少回了。

妹妹坐在自己的床边时而高兴,时而忧伤再不走,胡镇南怕自己的妹妹疯了。

在胡镇南反复系着自己的鞋带时,妹妹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离开这里可以,但若是不去台湾,她就死给大哥看!

这声音听上去清脆而甜美,好像是很轻柔,但是胡镇南却缓缓地站起了身子,他知道,妹妹这样的说话方式才是定死了决心,他又没办法了。

胡翠花走了过来,轻轻拉着胡镇南的胳膊说:“行万里路,读千卷书,这样人才算见过世面,大哥,这是你教过我的。台湾,不过离这里几百公里,你我兄妹走上一遭又如何?侯队长说,我等总是连这小小的海峡都不敢跨过!”

胡镇南当时就不高兴了,说:“姓侯的知甚?过去台湾是红毛蕃子的腥骚之地,我等去那里能见到何物?!”

“侯队长还说了,远处还有马尼拉、巴达维亚、印度,波斯、还有欧洲,我等却只敢在这一小片大陆上东走西游”

“真是奇怪,只听说红毛蕃子来我大明,我等去他们那里做甚?!”

“他说我们怕大海!”

“休得胡说!大海里我游他个百十里算甚?憋气一个时辰算甚?!好吧,我带你去台湾走上一遭后再一起回家!”

胡翠花一下子笑了,小脸在阳光下灿烂无比。

胡镇南外表是满面的愤怒,但是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他感觉这个妹妹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妹妹了,这是好,还是坏,他不敢去想。

临走前,胡翠花要去与侯队长告别。

胡镇南在军营外的树阴下抽着烟,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吸烟是和别人学的,适应后感觉不错,但是那烟还挺贵,不过不怕,他的朋友遍天下,随便找一个拿些银两用用不难的。

胡翠花学着护士姐姐那样的走路姿势,她们走的样子真好看。

她来找侯队长了。

此时,侯东方队长正在和一些后勤人员一起肩扛着一筐筐的菠萝,这也是总部那里发送过来的,大家看中它耐贮的优点。

在胡翠花的眼里,侯东方队长高大健壮和气,和人说话总是笑呵呵的。

他的官位那样高,却和士卒们一样做体力活,实属难得,会得到士卒们的爱戴……

她看见侯队长终于搬完了,正在和几个士卒聊着天。

她走了过去,脆生生地喊了一声:“侯队长!”

侯东方队长回头看去,心中好笑,只见胡翠花身上穿着小号的战斗服,那是发给护士的,但是却留着明人的少女发髻,扎着一串粉红色的赛璐珞头饰,这实在是有些土了。

她两只手抓着她始终认为是十成十白银的小片刀的刀鞘,她像是一个那面世界里在工地做活的女孩子啊,呵呵。

他身边的后勤士兵看见胡翠花来了后,一个个悄悄转身离开,他们露着怪怪地神色,互相以目视之。

“翠花,你要回家了?”

“不是!我要去台湾!”

“你哥哥不是说你们先回家吗?”

“他呀,改变主意可快了。我穿成这样如何?”

阳光下,胡翠花调皮地转了一圈,动作轻盈。

“呵呵,翠花是美少女嘛……”

“侯队长,你又像是一位大叔了……对了,你说过,若是我去台湾报考女巡警,可以给我写一个推荐……”

对,是有这样的一回事情,侯东方队长想起来了,他就认真地给她写了一份推荐信,落款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在汉唐集团里,无论是需要盖公章,还是不需要盖公章,最后的经手人必须同时签上自己的姓名。

这样做是为了怕事情出现了问题后,会变成了一件没有任何人可以追究的事情,成了一件无人有错的案子。

胡翠花此时终于知道了侯东方队长的名字:侯东方。

但是他的字迹可实在是不好看,怕是不如大哥呢。

侯东方队长笑着说:“翠花会变成警花的……去吧,学一学先进的文化,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

“……我可以给你写信吗?”

“可以啊,但是你不要指望我能及时回信,我也不知道这次能打到什么时候……”

“我懂,打鞑虏嘛,越狠越好,我本来是要帮你们忙……”

“战争从来都是让女人走开,不管它是大小,你还是去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吧……”

胡翠花走了,带着满心的欢喜,还有侯队长的一封推荐信。

兄妹两人一起走路时,胡镇南就陪在妹妹身边走,但是他自己感觉自己就像是多余的人一样。

胡镇南不时翻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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