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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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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论文教授帮我们集体投到了北平最权威的医学杂志——《北平医学导报》。确切点说《北平医学导报》是全国最权威亦最古老的医学报刊了,成立的历史已有四十多年,刊载了国史上数不清的著名医学专家学者的心血之作。但凡是每个学生的论文,都会由导师帮忙投稿到医学类的报刊,这是医科大的惯例。当然,能发表的是极少数,尽管医科大是全国名校,但尚且处在学习阶段的大学生毕竟是不能和一些有丰富经验的名医专家相比的。!

我们教授在导报上发表过十数篇论文,不知是否老糊涂了,以为名师出高徒,竟然将我们稿子投到了《北平医学导报》。因此所有人估计,生物技术这届的论文估计是要不幸地全军覆没了。

在其他报社的话,至少有些出类拔萃的学生可以占个位子的。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细胞活跃化》竟然上了导报,而且是当期封面推荐的重点之一,甚至有几家外文医学杂志要购买转载权。即使在天才辈出的医科大,这种情况在校史上亦不多见。我在意外了没多久之后就想通了,研究咒语的几个月,我自身的水平早已达到了专家级,特别是脑科,我想世上能比我了解得更多的人应该是寥寥无几的。《北平医学导报》上许多颇有深度的论文在我眼中都已经觉得非常简单易懂了。

我在校内的名声却是一夜间雀起,成为了众人眼光中的焦点,几乎与当初非礼叶柔时流传得一样的快,诸如天才之类的赞美词各位从不轻易夸奖人的导师毫不吝啬纷纷加诸我身上。校友看我时的目光中均带着艳羡,因为能在《北平医科导报》上发表论文,而且是重点推荐之一,我毕业后的前途必然是一片光明的,尤其是在生物技术专业冷门,就业情势尴尬的情况下,更是足以让人羡慕死。消息出来的当天,宿舍的人眼都红了,要我请客,拼命的点菜,以从我的腰包中减少人民币的变态方式来维持自己心理平衡。

由于来得轻易,身为当事人的我没有觉得什么。之前由于我并没什么出众之处,其实许多人对慕容倩选择了我是很为不服的,特别是一些自视甚高,却在慕容倩面前碰壁的学生会干部,富家子弟,权贵之后等。若非能上医科大的都是些高材生,再加上学校对打架事件处罚特别严厉的话,说不定就要使用暴力了。自从我的论文发表之后,就没有人再有什么话说了。

在一片光环与溢美之词的包围中,我即将迎来自己大学的第二个暑假,不知不觉间,慕容倩已经毕业了。

由于慕容倩的特殊身份,我有一千个理由可以说我们间在校内盛传的关系很容易在张雯李晓她们面前被揭破,我甚至早已遍好十数个解释的理由。然而两年过去了,这件事竟然都没有传到她们耳中,我只能用奇迹一词来形容了。在本校的思思是瞒不了,不过我先下手为强,在她来校之前便把编好的故事告诉她了。

大四学生的毕业时间要比学院大考早一个月,毕业生工作基本都已找好,在答辩之后不久多数便要到公司单位报到。慕容倩没有回父亲的飞凌集团帮忙,而是选择了北平人民医院。慕容天骅似乎并不坚持,大概他亦不想自己的宝贝女儿投身险恶的商战之中吧。

医院对这个医科大出来的优秀毕业生显然很重视,签约后便分配好了住房,一厅两房。慕容倩邀请我今晚过去吃饭,地点就是她的居所,因为明天她便要正式上班了。

我坐在去人民医院的TAXI中,唏嘘不已,以后睡懒觉的日子里,都不会有一份热腾腾的早餐忽然出现在眼前的惊喜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65~268章
第二百六十五章发生些什么

北平人民医院新建的女子宿舍有些特别,颜色传承了医院一贯的传统,雪白的一片,很洁净的感觉,然而对爱美的女孩子来说未免显得单调了些。慕容倩的套房就经过了精雕细啄,客厅墙上贴了一大幅十二星座的壁画,深邃的宇宙星体,瑰丽的银河作为背景,使得整个房间多了一种悠远宁静的味道。我一见到那副壁画就被吸引住了,暗赞慕容倩好眼光,有空也要买一副,贴到自己家中。

慕容倩是昨天刚刚搬进来的,家具并不多,厅中稍微大点的家具也就一套家庭影院,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开水机,还有数张楠木椅子而已,她的房间是一张床,卡通的床褥说明了慕容倩依然没有完全失去女孩子的天真。窗台上一盆翠绿的小盆景给整个房间增添了不少生气,挨窗台的地方放置的是一套电脑,慕容倩将学校的电脑直接搬过来了,电脑桌上的一个花瓶中,一株紫罗兰美丽而高贵的绽放,那是慕容倩最喜欢的花。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大衣柜,床前的一些精巧美观的小挂饰,以及两个可爱的大狗熊公仔。依慕容倩的说话,它们是她的伙伴。

此刻我与慕容倩正面对面坐在厨房中的玻璃餐桌之前,桌上摆满了各式极具观赏性的菜肴,据其散发出来的诱人香味判断,并非只具观赏性那么简单,肯定还是味道佳美。慕容倩的厨艺看来又精进不少,就食物的色,香,味三方面来说,慕容倩在后两者比起我来还稍有不如,不过最前面的〃色〃就远远赶超我了,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毕竟是女孩子,心灵手巧。要我一个大男人耐着性子学食物的摆设是万万做不来的。

慕容倩只邀请了我一人,没有任何一个同学,闺中密友,以及和她已很熟的思思。在我将思思第一次介绍给慕容倩开始,七窍玲珑的她就从我们间的细微动作,神态判断得出这个可爱而乖巧的女孩与我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到了不可动摇的地步。她没有妒忌,反是疼爱有加,每次我们出去玩都会拉上她。女孩的醋意通常都是很重的,这让我很难理解,最好只好勉强归结到一个可能:她真的愿意仅仅当我的情人,只为能与我在一起。

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只是当我的情人,不用万夫所指,连我自己都无法接受——尽管我很想。慕容倩这样的一个女人是任何正常男人都想拥有的,我很正常,所以我的想法与其他男人一样。但只是限于想想而已,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能那么做。促成我这么〃高尚〃还有另一个原因,从小我就有一个坚定的愿望:如果思思长大后还愿意的话,我一定会娶她。即使是与张雯间发生的那次意外后令这个坚定不移愿望出现了动摇,但那个愿望的束缚力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有效。

只是将这样一个对自己那么好的女孩拱手于人的话我同样做不到,因此我一直维持现状,直至慕容倩毕业,我们间的关系还是与大一时差不多。但这个晚上,我觉得有些东西似乎要改变了,因为慕容倩一向在邀请我的同时都会叫上思思,今晚是唯一的例外。我隐隐感觉到会发生些什么,有些期待,却又有些害怕。

透明餐桌中间的汗白玉瓷瓶里插着一枝鲜艳的玫瑰,鹅黄色的柔和灯光轻轻洒落,一段优美的音乐从客厅的音响中飘扬过来,那是音乐名家埃尔斯的《浪漫一刻》,平静无波的旋律却有意无意地挑动着两个年轻人骚动的心。

女人天生就是制造浪漫的高手,此话当真不假。我看着朦胧灯光下脸挂微笑的慕容倩,只觉分外的美丽,一时间竟是有些痴了。

慕容倩笑道:〃呆子,看什么呢?〃我叹了口气:〃我想说,你真的很美,特别是今晚。〃要知道直到毕业为止,仍然有许多死心不息的人想追求慕容倩的,只不过均是以失败告终罢了。

慕容倩闻言笑了,看得出来她很开心。然后她盈盈站起,到一旁的冰箱中取出一支红酒,朦胧的灯光下看不清楚是什么牌子,不过光看瓶子的造型,材料极做工,就可知道价值不菲。

印象中慕容倩无论在什么场合都是从不沾酒的。〃酒能乱性〃,这句无数人知道却无数人要犯错误的警句从我脑中闪过,更为加深那暧昧的想法。再细看慕容倩今天似乎特别性感,身上那好闻的香味似乎都特别诱惑。有时候,人类的想法并非是完全由大脑决定的,欲望亦可以带动一个人的意念。就像我这样,之前的一颗小小的欲念种子迅速生根发芽,什么都往那个方向上去考虑了。却没想到:也许是工作这样的人生大事打破了慕容倩平时不沾酒的习惯,这套衣服慕容倩平时亦穿过好几次,她身上的香气变化根本就是我个人的错觉。

不过怎么说都好,红酒属低度酒,怎么喝还是不能让我乱来的。慕容倩伸出纤纤玉手,在我面前的长颈杯子里倒上,殷红的液体如血,甚至比汉白玉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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