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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魂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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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问道:“爹,你们干嘛?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你怎么一身湿,还浑身泥土?”格雷看了看丹尼尔脏兮兮的衣服,似乎没听到史密斯说话的样子,边拉着丹尼尔的手往自己的房间大步走去边道:“你跟我来,我让你看些东西。”
  丹尼尔不知道自己将会被怎么对待,回头用求救的眼神望着史密斯。史密斯却原地不动,他搞不清楚状况,只道格雷应该不会对丹尼尔做什么,任由他被强行拉走。
  走进格雷的房间,格雷转动了床头旁的架子上的一个精美的花瓶,床边的墙壁出现一个不大的洞。
  爬进洞里,艰难地爬了一段不长的距离,到了一个足有人高的地下密室。一旁的墙壁上有一个很大的转盘,格雷转动转盘,里面的墙向上移动,只密室里还有一间房。
    密室中的密室发出阵阵金光,把暗黑的房间瞬时照亮,丹尼尔已习惯密室里的光亮度,此时的金光使他难以睁开双眼。过了片刻,睁开眼睛看到的竟是金银财宝。
  除了小山般的金币外,其他的什么金铠、金刀被整齐的挂在一边,数十幅山水画还有一个不大却破烂不堪的小木箱全被厚厚得灰尘覆盖着。
  格雷走到其中一个小木箱前扫了扫上面的灰尘,木箱发出“吱呀”一声,他从里面拿出一本用羊皮纸缝成的小册子给丹尼尔。道:“这是我们贝克汉姆家的族谱。给你看五分钟,然后把这里所有东西背出来,没问题吧?”
  丹尼尔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了看足有两只手指并合那么厚的羊皮册,又看了看格雷和老师。刚想开口问是怎么回事,只见两人已在门外,墙壁缓缓落下。
  打开羊皮册,里面的灰尘把字都遮住,他把灰尘吹掉,看了看上面的名字。
  里面那些长而复杂的名字,他自然不懂,也不知怎么读,大概的扫描了一遍就翻到另一页。
  很快,整本册子已看完。他以前便知道族谱这些东西很重要,不能弄丢或者弄烂,小心翼翼地把羊皮册放到那破烂不堪的箱子上。记得曾经有次意外的走进詹姆斯的房间,还没碰过什么东西,只见詹姆斯不知从哪出来,连忙从小木盒里拿出族谱看有没有损坏,然后把自己赶出去;没过多久,几个奴隶把自己捉去地牢施刑,足足被打了一天才把自己放下。
  走到金甲前,脱下沾满泥土的湿外衣把金甲上的灰尘擦试一遍,被灰尘覆盖使得暗淡无光的金甲瞬时发出耀眼的金光。仔细地看了看掉落了几片鳞片的铠甲,铠甲上有许多道被各种兵器留下的战迹。
  他看完金甲又看金刀,伸手摸了摸金刀上那些凹凸的缺口,惊讶一把刀竟为自己的主人留下道道战迹,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打了多少次大战留下的。不禁回想不知所终的主人,什么时候才能为他留下如同在这把金刀般显然意见的战迹。
  金刀金甲看完,山水画他不懂得欣赏,走到小山般的金币旁,双眼发亮地盯着这堆金币。对于从未见过金币的丹尼尔而言,这堆小山般的金币怎么会不吸引?一块金币已经可以买下不知道多少个自己,这少说有两三千枚直径足有手指大的金币在地球可以买下一个小镇都没问题。
  他俯身趴在金币上,无限的幻想着。幻想自己是大财主,拥有这里所有的金币,可以每一顿都吃得饱饱的,把所有的奴隶都解放出来,自己的小镇不再有奴隶,每个人都开开心心地为自己干活,他们也能每顿都吃饱。大家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摧毁所有残害奴隶的斗兽场。
  没多久,他摇了摇头,把“山顶”上的金币给摇到地上。
  他站了起来,知道这一切都不属于自己。自己只是一个刚被释放的奴隶,更何况现在的身份是贝克汉姆家的下人,要是盗窃自家主子的东西,在地球可是判死刑的。格雷信的过自己才让自己呆在这里,难道自己就这么没良心把主子对自己的信任给丢一边,只为拿一小袋即使是主人也难以察觉的金币?
  他刚站起来,那堵墙便开启。似乎是格雷知道丹尼尔曾经想要拿自己的金币一样。
  格雷面带笑容走进来,脸上多少有几分忐忑不安,问道:“全部背熟了吗?现在背出来,没问题吧?”
  “诶,这个……”丹尼尔犹豫不决地开始背“GEORGE?BECKHAM……”他还没说完,格雷把他的话打断。“你怎么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背出来?”
  “这些我还不会读,只记得怎么拼写而已。”丹尼尔一脸委屈地回答。
  格雷差点没把血吐出来,没好气地指了指其中一幅画,道“那里有几只鸟?”
  “那些画,我没看过,我对画没什么……”
  “得了,金刀和金甲上面没有灰尘,你应该仔细地看过了吧?金甲上面缺了多少块鳞片?金刀上面有多少个缺口?……不许看,现在回答。”
  “金刀上面有三十九个缺口。金甲上缺了五片鳞甲,还有上一百二十五道凹痕。”丹尼尔自信满满地抬起头道。
  自从格雷当上镇长,爹爹才肯把这密室告诉自己,他知道这个密室的存在到现在,从未碰过山水画和金刀金铠,他只知道这是自己祖先光荣的象征。如果问那堆小金山由多少枚金币堆成,他可以立刻回答。走到金刀旁用手指指着那些缺口一个一个的数了出来“一、二……三十八、三十九。”
  五分钟内记住三十九个缺口,一点都不是难事。他走到金甲旁,金甲前面缺了两块鳞片,两肋各一块,背后也缺了一块,一共五块鳞片没错。他仔细数了数那些错乱复杂得凹痕。
  “老师,现在还有时间,你就教我识字吧。好吗?”丹尼尔问道。
  “你真好学,好,我就教你那家谱上面的名字。”老师把头转向格雷,问“没问题吧?”
  “没问题??哎呀,忘记数到哪了,又要重新数过。”格雷认真地几乎把脸贴在金甲上数着“一、二、三……”
  “你刚刚拼出来的是‘乔治?贝克汉姆’,这些面的是他生平的记载,他是贝克汉姆家的始祖,整个贝克汉姆家族就是他带起来的。”老师指着那把金刀“看见那把金刀没?那是亚历山大大帝二世赏赐给乔治的,他用那把金刀为国家打下整个兰化城。所以二世把这个小镇赏赐给贝克汉姆家族,并允许世袭侯爵。”
  接着,老师一口气把数十个人名告诉丹尼尔。格雷兴冲冲的走过来,道“真的是一百二十五道凹痕。你真的记得清清楚楚?”
  “记得呀,怎么了?刚刚老师教我的,我都能背出来了。”
  “真的?”格雷不信的问道,“快点背出来。”
  “真麻烦。”丹尼尔道,“乔治?贝克汉姆、哈特?贝克汉姆……”
  丹尼尔按循序一口气背了四十多个人名,还有前五世的简介,贝克汉姆才相信他真的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强行拖着他走回应客厅,兴奋不已地对着史密斯道:“你知道吗?他真的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他要到国都的那些学院学习,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凭着这惊人的记忆能力,在宫殿里混个文官肯定没问题;要是我们把他教得好,如果他能当上什么大臣宰相之类的官职,我们小镇就不再是无人知晓了。”
  转过身抓住丹尼尔的肩膀,道“我们汉林帝国建立数千年,除了头几代先祖有过功绩外,不仅是我们这些后辈的,就连整个小镇里面的任何一位百姓都没有一个成名。你愿意成为我义子吗?刚好你没姓,以后你就叫丹尼尔?贝克汉姆。我把所有的财产都分成两半,一半给你,一半给史密斯。”
  丹尼尔一时不知发生什么事情,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儿子都可以“认”。格雷见他犹豫不决,以为他嫌自己给得太少。咬咬牙,为了家族可以再次成为帝国的大贵族,道:“七成财产给你,剩下三分留给史密斯可以吗?”
  史密斯知道父亲有多想让家族再次得到帝国的认可。但自己一直都是父亲的心头肉,现在多来了一个外人分自己原本可以拥有的其中七分财产,还把父亲从自己的身边抢走,再加上新来的玩伴就这样没了。他一跺脚,生气道:“他只是我的玩伴,任何人都不能抢走我的所有物。”
  史密斯气冲冲地走到父亲常坐的椅子背后,一脚把椅子踢倒,叫道:“他除了陪我玩之外,什么都不做!”
  对格雷而言,拥有丹尼尔就等于拥有整个世界,哪管得那么多。他朝着史密斯不耐烦地甩了甩手,道:“你在外面怎么胡闹都没问题,丹尼尔是我们小镇唯一一个有可能在整个帝国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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