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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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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晴艰难地伸手捂住嘴,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给吐出来了,然后使出吃奶的劲把她推开,冲着不远处看得眼红的某人吼道:“赵鸣,快把你女人拉走,我受不了她了我……”
哪知赵鸣这小子是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乐珊珊美眸一瞪,他就缩角落去了。于是乐珊珊又从后面搂住向晴的脖子,说道:“你别坏我名节啊,要不然我今晚就把你宠幸了!”
向晴撇了撇嘴,任乐珊珊挂在她身上,看到赵鸣怨妇般的眼神,不由叹了口气,看来她行情已经好到男女通吃了,一个是第一帅哥,一个是第一美女,唉,这要羡慕死多少人啊!
这节课要测试12分钟跑,所以一上课老马就把大家领到田径场去了。由于所有女生全票通过让男生先跑,而男生为了所谓的绅士风度没有表示反对,向晴等人便退到一边,看着男生展开长跑。
当然,绝大多数向晴的目光都落在齐轩身上,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齐轩在她面前一向是淡然沉稳的,她也想看看齐轩奔跑的时候是什么模样。
“没想到齐轩的体力也不差嘛,那他的身材应该也很不错吧!”乐珊珊站在向晴旁边,一边摸着下巴,一边喃喃自语。
向晴转过头瞪了她一眼,啐道:“色女!”
乐珊珊勾了勾唇角,说道:“你不色?那是谁跟着我看了一天的片子?”
向晴的脸红了红,决定彻底忽视这个女人。
“哎,我说,齐轩的身材怎么样你应该最了解吧?嘿嘿,跟片子里的猛男比怎么样?”忽然,乐珊珊贼笑着凑近向晴耳边低声问道。
闻言,向晴的脸黑了,她怎么就认识了这么一个女人?刚好齐轩已经跑完十二分钟,向晴便不再甩她,径直奔到齐轩的面前。
“怎么样?还好吧?”向晴问道。
齐轩喘了口气,黑发有些凌乱,衣服的领口微敞,白皙的皮肤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比平时少了一分优雅,却多了一分狂野和性感,让向晴看得想流口水。她猛地想到乐珊珊的问题,不由吞了吞口水,眼光开始左瞄又瞄。
“嗯,”齐轩应了一声,看到她目光飘移不定的样子,有些疑惑地问道:“想什么呢?轮到你们测试了,还不快过去?”
“啊?噢噢,那我先过去了!”向晴回头一看,果然大家都已经站到起跑线上了,于是急急忙忙地跑了过去。
这一回跑步,向晴没受到什么刺激,心情反倒有点紧张了,而且知道齐轩在一旁看着,心中更是忐忑了几分,她不想齐轩看到她的丑态啊!
向晴一边跑一边想,感觉提不起劲,又回到了大一的水平,只超出了几个人,越跑到后面就离倒数第一越近一步,不过还好,等老马吹响哨子示意时间到了的时候,她很争气地达到了倒数第三,刚好跑到及格线1900米。
一跑完,向晴就没力气了,胸闷地难受,气喘吁吁的,一屁股就坐地上去了,累得不想站起来。而此时的齐轩早已恢复常态,见她一跑完就坐到地上,不由皱了皱眉,走上前去一把将她拉了起来。
“呼呼,累死我了!”向晴倚到齐轩身上,说道。
齐轩瞄了她一眼,想她上学期竟然用十一分钟跑了2400米,再对比她这次的成绩,不由觉得好笑,拖着她走了几步,说道:“还是先走走吧,要不明天腿又该酸了!”
“齐轩,你说我上次是不是鬼附身了?竟然能冲第一?”向晴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喘了口气,平复了下气息,问道。
齐轩的唇角泛起一抹浅笑,说道:“有可能。”
向晴走到老马旁边,看了一眼自己的成绩,不由叹了口气。然后就见老马用笔支着下巴,作沉思状,半天才吐出一句:“唉呀,你们这个班的身体素质还是不行啊!尤其是女同学,”说到这里,老马瞥了眼向晴和其他两个倒数的同学,然后目光飘向远方,作回忆状,慢悠悠地说道:“还是我上学期教的学生成绩好啊!”
向晴撇了撇嘴,又听见老马顾自说道:“记得上学期我教的班上有一个女同学跑2400米只用了11分钟啊,差点破了纪录呢,那小丫头真不愧是我教出来的啊!”
听到这里,向晴感觉自己向来无比健康的胃竟然开始隐隐作痛,她瞄了眼沉浸在回忆里无法自拔的老马,暗暗叹了口气,老马啊,你一会儿夸我一会儿贬我,你到底是咋想滴?
忽然,老马转过头看了向晴一眼,向晴吓了一跳,还以为老马想起她了,马上立正站好,哪知老马打量了她好一会儿,慢腾腾地说道:“向晴,那小丫头好像还跟你同名呢!”
向晴正想回答,又听老马继续说道:“你真该好好像她学学,怎么两个人差别这么大呢?”
闻言,向晴顿时哭笑不得,连身旁的齐轩也忍不住笑了笑。于是,她默默地退到一边,决定保持缄默,唉,这算怎么回事啊?她这不是向世界证明了人的潜力是有限的,人的惰性是无穷的吗?


第三十九章  我们能牵手走多久
每年开学时,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需要一天天数着,却总也数不到头,可是,一到期末,当我们蓦然回首,却忽地发现时间过得又是那么快,很多时候,当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学期甚至是一年,就这么结束了,就像是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不知不觉就消逝在我们的眼前。如今,大学两年,也倏忽而逝,若是没有那些记忆,没有身边的那些朋友,我们甚至会以为这一切只是一场梦,我们跟时间赛跑,每一次都会被它甩在身后,永远,永远,望尘莫及。
向晴坐在教室里,心情很矛盾,听着英语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开始神游天外,这已经是最后一堂英语课了,不止是这个学期,而是大学课堂上的最后一堂英语课。向晴的心里是前所未有的轻松,但也有一丝茫然,以后,是不是都没有机会了?
人其实是挺犯贱的,你拥有的时候往往不知道珍惜,甚至从不停止抱怨,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摆脱这一切,然后整天整天就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但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我们反倒又犹豫了,莫名其妙的不舍,莫名其妙的怅惘,所有的情绪都跟原先的期待互相矛盾,甚至截然相反,然而,此时此刻,我们除了缅怀,已经别无他法。
兴许老师也意识到这一节课的不同,便很难得不再用英语讲课,并在大家的强烈建议之下用中文叙述了她的大学生活,当然最主要的是叙述她的感情故事。只要是学生,骨子里就会不自觉地对老师的感情故事产生兴趣,大学生也不例外,所以老师一开讲,全场就立马静了下来,大家坐得端端正正的,满脸期待地看着老师。
英语老师姓王,大家都叫她Miss王,她是一个很活泼的老师,课堂气氛一直都很活跃,经常让同学发言,甚至上台表演节目,但正因为如此,向晴反而觉得上她的课特辛苦。因为她虽然很好动,但是骨子里却挺传统的,尤其不喜欢在课堂上发言,最重要的是她无才无艺,让她上台表演比杀了她还难受。
向晴没想到的是,Miss王这么活泼,额,甚至有些中性的一个人,竟也(炫)经(书)历(网)了好几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听得向晴不由心潮澎湃。Miss王的初恋是在初中发生的,这让向晴颇为羡慕,毕竟那个时侯她可是一个纯情的好孩子,除了吃喝玩乐,没有他想,顶多也就帮别人写了几封情书而已,直到进了高中遇到齐轩之后,她才算是情窦初开,额,然后开始“胡思乱想”。
只是,当听到Miss王相恋十年的男友竟然为了事业与她分手,继而与教授的女儿交往之后,向晴还是在心里唏嘘了好一会儿。十年啊,这么长的时间,这么久的感情,怎么可以说分就分呢?不过还好Miss王是个对凡事都能看得开的人,所以讲到这里时,还能跟大家笑着说道:“咱又不是不好,分手就分手呗,咱还可以找到更好的!”
其实Miss王确实说到做到了,她很干脆地离开了那个人,然后遇到了现在的老公,对她温柔体贴,呵护有加,又生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生活幸福美满。
听了Miss王的回忆,大家都对弃Miss王而择教授女儿的某男表示生生地唾弃,尤其是听到后来他还敢回来找Miss王之后,更是群情激愤,然后对Miss王坚持“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态度表示大力支持、大力褒扬。
接着Miss王又给大家讲了些她的大学室友的爱情故事,据说其中一女的暗恋了一法学院男生整整四年,从大一到大四,然后每天为了能见那男生一面天天泡图书馆,只是那女生实在太过内向,竟然一直不动声色,Miss王和室友“使计”把她灌醉,指望能让她酒后吐真言,结果那女生喝完酒之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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