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一直希望能活得幸福干净,那天我也好不容易决定从和长生的纠结中走出来,可是,可是你却一意相逼,如今,你让我们这些晚辈,该如何面对这么——”我一时哽咽,实在不知要用什么词来表达我们如今的境地。
我痛彻心扉,如果让我一直保留着长生和侦桓公主得秘密,可是又不得不面对他们在一起的事实,我——我宁愿再回到前世等死的日子,也不愿意这么痛苦的事情发生。可是如今这般情况,已是我不愿看到就不会发生的了。我无法改变现实,也无法减少自己的痛苦,我只能选择离开,或者,结束。
对,纵然离开,我还是走不出心里的阴影,唯有结束,一切都结束,那就一了百了了。
一了百了……
想到此,我心里一横,将文朝云的手一握,闭上眼睛,就朝前面倒了下去。
“福儿——”
突然身后一个沙哑而熟悉的声音响起。
四十五.涅槃
凉风徐徐。
我轻提了裙摆,朝崖边的水潭走去。
岸上是大树参天,而一旁的岩石都是奇形怪状,锋锐尖利。崖边长满了稀奇古怪的蕨类植物
一条十多丈的瀑布自半崖腰处倾泻而下,全都流向一边的深潭。而岸边的岩石早已被飞溅的水花磨得光滑圆润。
一边锋锐尖利,一边光滑圆润,区别只是后者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我站在大圆石上,蹲身,在圆石上揉搓换洗的衣物。
潭水冰凉,微微有些刺骨。不一会儿功夫,我的双手就冻得通红。
这么大一块石头,不知经受了多少年的冲刷,才变成了今天这般摸样。世事沧桑,物进天泽,唯有不断的改变自身,才能够生存,并且立于不败之地。
我将洗好的裙子拧干,放在一旁另一块干净的石头上。
跳崖之后,我睁眼醒来,内心竟是出奇的平静和坚定。
即使坠崖后我没有找到文朝云,到如今还不知道她是死是活,可是,我却一点也不难过。回想当时,我只是一时怒血攻心,并非真的要至她于死地,我并不是铁石心肠。当初我是一心求死,可是如今我却活了下来,也算是我命不当绝。醒来之后,我也找过文朝云,可是没有找到她。如今,我想生死有命,若她死了,那么对她而言也是一种解脱,若她还活着,必然也已经从仇恨的迷雾中清醒,不会再错下去。
不管如何,在我看来,都是结束。
对于长生——不管他是谁,在我这里,永远都不会成为兄长。虽然停止的地方不对,但是,我是决定和他结束的。至于他后来的遭遇和选择,我,是真的无能为力。我想,他最后连让我见一面的机会都不给我,只怕,也是觉得这样只能徒增烦恼吧。至于他和侦桓公主,他们都是成人,都有比我更为强大的逻辑和判断能力,这是他们的决定,虽然不赞成,但是我确实没有立场和权力去阻止。
我的身上刮伤多处,可是我竟然也不觉得疼痛是一件多么难以忍受的事情,而是平静地任由它自己恢复。到了陌生的环境,虽然有许多未知,可是我也不觉得有多么无助,而是走一步算一步,反而对每天所看到得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
我不知道我现在的状态是好还是坏,但是,我知道,这叫做改变,或许还可以叫做成长。因为我的内心是如此的平静,如此的坚定,也许这就是生活带给我的吧。
浴火凤凰,涅槃重生。
当然,在这样与世隔绝的地方生存下来,我自己是远远做不到的。
不过,幸好,有九哥。
是的,那一日,崖边喊着我的名字随我一起跳下来的,就是九方诀,九方老鹰。
西厥斐找到九哥言和,并且告知我的去向。九哥得到西厥斐会亲自送还邢思思的许诺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到北齐,寻我。可是当他赶到北齐,得知我的下落后又辗转到北齐边境,还未落马就看到我拉着文朝云跳崖的那一幕。
九哥跟着我一齐跳下悬崖,在跳下去的刹那挥刀斩断我和文朝云手上的腰带,并将我紧紧抱在怀里,与我一同坠崖。
所以,虽然我身上多处刮伤,可是却并不严重。而九哥却伤得很重,他的胳膊断了。这里没有别人,他只能自己接好,因为没有医药,他只能自己去寻了草药涂抹煎服。不过幸好这里虽然杳无人烟,却也不乏珍奇异宝,野参灵芝随处可见,游鱼走兽也不难捕捉,就更不要说那遍地都是的菌菇和野菜野果了。
“噗通”一声,随后就又一片水花溅起。我一惊,抬头,却看见潭中浮起的果实。原来是悬崖壁上生长的野果熟透后掉了下来。
已记不起我们在这里呆了多少时日,但是养伤之间已度过了金秋,如今,只怕也快要进入初冬了。
“福儿!”
突然一个有些些急切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听见呼喊声,我心底竟悄然滋生出一股暖暖的情思,可是转而又升起一股烦躁。我咬了咬下唇,按下这些胡思乱想,抬头一看,只见九哥发髻高束,青衫衬体、前摆已被他掀起斜掖入腰带,脚下崭新的鹿皮靴子更显得他的两条腿修长而挺拔。
“怎么又自己跑出来了?”说话间,九哥一踮脚就跳到大圆石上,刚一站定又对上我冻得通红的双手,而后,那两道好看的眉头就蹙到了一起,而那两只幽黑的眼睛就更加深邃了。
“不碍的。”我笑着将手放下,刚要弯身去取洗好的衣物,却不料被九哥拦住,而后又见他长臂一捞就将衣物拿起,而另一只手则执起我的手,拉着我往岸上走去。
几步之间,我们就稳稳地站到了岸上。
“九哥,今天有什么好吃的?”我一边跟着九方老鹰,一边假装自然地将我的手从他的手里拿出来,笑着问。
感觉到我的手拿开,九方老鹰微微僵了一下,可是听到我的问话,他也无甚大反应而是低低地回了两个字,“兔肉。”
虽然觉察出有些不对劲,但我也没有继续说话的兴趣,只好跟着他闷闷的往我们住的山洞走去。
此时正值晌午,暖暖的阳光正好将我们住的山洞门照住。洞门前一块空地,洞旁的几颗灌木小树是此刻为数不多的绿色之一。
“九哥,我来晾吧。”还未到洞门口,我就对走在前面的九方老鹰开口道。
可是九方老鹰却并未停步,而是自行走到那些灌木前,将洗好的衣物一一晒开。
我无语,只得抽抽嘴角愣愣的看着他。
只见,他弯着高大的身躯,就着矮矮的灌木,笨着地将我的裙子扯平摆在灌木上,而后又将我的上衣抖开依序摊在灌木上。一切完毕,可是他任是不和谐的曲着身子,不一时似乎又想到什么一般,而后又迅速的将摆好的裙子和上衣拿下,再一一重新晾好,只是,这一回,衣服摆放的顺序却颠倒了。
所有一切结束之后,他才直起身,还似乎很满足的舒了口气,然后才转过身来,可是一对上我的目光,他的眼神又闪烁了几下,似乎有些难为情,但不一会儿又似想到什么一般,而后便移了视线径自进洞去了。不一会而,又提了剑走了出来。
“我去练剑。”丢下一句话,九方老鹰就留给我一个急劲的背影。
看了看他别扭的背影,又看了看灌木上摆放得整齐划一的衣服、就像一个人躺在那里一样——哎,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呢!
没有果实花朵即使再美丽也没有意义,同样,没有结局的开始还不如不要开始。
我撇撇嘴角,轻吐了口气,按下心里的烦乱不表,百无聊赖地将脖子昂了昂,不料却看到洞门口的树干上正挂着一只洗剥好的动物。
兔子!
虽然已经剥了皮,而且兔子的头和脚已经去掉,可是我还是知道这就是九方老鹰一大早出去逮到得兔子。
如今他的胳膊恢复了,我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日改善。我穿得衣裙就是用他的风衣改成的,而他脚上的那双鹿皮靴子就是用他前几天逮的小鹿的皮做的。想到他那天试穿时的那份兴奋,还有刚才在水潭边看着他穿得这么好看,我突然觉得我的针线活这么好,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又看到树下的兔皮,心道,等过几天用这个兔皮再给我自己做一双手套,也好过冬。
这么想着,心里又高兴起来。突然又觉得饿了,索性就自己去取了兔肉烤来吃。
说干就干,忍着嘴里稀里哗啦往外冒的口水,我一边忙着生火烤肉,一边还乐呵呵的哼着记不起名字的小调。
咦,这不是那个叫什么什么的人的说唱成名曲么?自己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