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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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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站在一旁的老酒鬼立马激动的抱起那坛美酒,对着虚空大声喊道:“多谢凤主!”
  自孟昶因宠爱花(和谐)蕊夫人在全城种满了其最爱的芙蓉花后,每逢芙蓉花开的季节时,来到成都之内都仿若置身花海,四处繁花锦簇,清香四溢,于是成都也迎来了芙蓉城的美称。
  而此时又正值芙蓉花开时,忽然间那刚消失在御书房中白衣女子,出现在了繁花丛中,翩然起舞,不远处一俊美男子身着紫衣雍容华贵,却正随意的席地而坐,满目深情的望着起舞的女子,含笑抚琴为其伴奏。
  恰有书生路过此处,只见一白衣女子在娇艳的芙蓉花丛中如蝶而至,那些含苞的花骨朵都竞相绽放,绝世容颜,清冷气质,倾城之舞再加上美妙的琴音,那书生一时之间觉得自己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
  一曲抚完,那紫衣男子优雅起身,向那在花中对着自己浅笑的女子走去,“我们接下来去哪?”
  “玩了这么久了,也时候去见见那些认真在岗位上忙碌的人了。”
  “嗯,那是先去墨府,还是去仓家?”
  “墨夜他们时常都能见到我,仓家那几个人却是好久不见了,而且徐娘和金昊成他们现在也正带着秦公公在那里骗吃骗喝,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去”
  “嗯,你说好就好!”伸手,十指相扣,顾盼间风采熠熠,继而望了望那仍呆立的书生,相视一笑,翩然离去,衣袂轻飘,此情此景当是天下无双。
  在那两人离去许久许久之后,那书生才缓过神来,大声惊呼道:“神仙,神仙,我看到花神了!”从此坊间又多了一个花神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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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拖到现在,这裂情算是终于完结了,本来这一点文文我准备睡一觉起来再写的,但翻来覆去又失眠的睡不着,还是起来写了更新了。
  却没想到自己又失算了,更新完了后,心情更是复杂的不像话,许多往事决堤般的崩塌,翻涌了。
  想当初在自己郁闷了,在QQ空间里写这文自娱自乐的更新着,好友说让我来这发文,想想就来了,然后写着写着,自己生活中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无比的多了起来,多到承受不住了,墨色的悲伤用文字也无法宣泄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窝着逃离了,文文就停更了。
  只是这也是对自己夏天的一个承诺,于是心情整了整,又重新回来了,只是回来后,发现文文似乎有些面目全非的感觉,当初的那种热情也别自己拖没了。
  那些在图书馆苦熬着找来的历史资料没了之后,我也不想再去折腾什么,那就大概的历史吧,我华丽丽的用神的力量去填大坑,哈哈,感觉到了后面自己就在那写玄幻了。
  不过总而言之是终于完了,唉,最近真的很喜欢碎念,就这样吧,不知道有人看这文到最后会是什么感觉,只要不是说烂的没法看,我就心满意足了。不过还好至今也没人留言说太烂什么的,我就自我安慰一下,就是大家看了之后觉得这文还是烂不到哪里去,将就着也看得下去。
  无良的女人,终于困了,睡觉去,希望可以从此以后不再失眠,在每日的晨曦中美美醒来,满床都是幸福的阳光。
  最后希望大家都可以有很多很多的幸福,将我在女儿国空间一篇日志里的一段话贴过来,大家共勉一下,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都极其容易忽视幸福。
  幸福是什么?如果平静是幸福,那么此刻的我是幸福的。如果安心是幸福,那么现在的我是幸福的。如果有朋友不离不弃是幸福,那么我早就是幸福的。如果有家人关心温暖是幸福,那么我一直都是幸福的。幸福是什么我不知道,只是生活如果需要那幸福,那就这样吧,那一直这样下去应该就会是大大的幸福了吧……



  篇外

  紫衣(按老早以前的大纲写的,可以忽略)

  “那这位小姐请跟我来。”
  “那就劳烦紫衣小姐了,我们走吧。”
  “小姐太客气了,我只是个丫鬟而已,怎配称做小姐。”
  “丫鬟?小姐?谁规定了谁生来就是丫鬟?谁又规定了谁生来就是小姐?我们都是娘亲怀胎十月辛苦生下来的,从来都没有谁会比谁高贵,也没有谁会比谁低贱。那些所谓的身份只是人们在生活中给自己辛苦找来的枷锁和安慰,当你把你的心困在了哪里,你的身份便停在了那里,很多时候别人看不起的只是你的人,而那个看不起你心的人却是你自己的灵魂。所以想要别人看的起你,首先你要学会自己看得起自己。”
  我叫紫衣,我有父有母有亲人,可每当别人问起我是否还有家人时,我总是说:“紫衣是个孤儿。”
  出身贫寒的自己,是家中最大的小孩,母亲接二连三的为自己生了几个妹妹后,从此自己就开始了在家被那嗜酒如命的父亲,骂做赔钱货的日复一日的生活,每次父亲喝醉回家后,自己和妹妹们的谩骂毒打那是家常便饭,而胆小怯弱的母亲也不能幸免,更不要说指望她可以来保护自己和妹妹们。
  甚至那年在大冬天里,看到那个被毒打的奄奄一息,只穿着单衣躺在雪地里的自己,守着打累了正在呼呼大睡的父亲的母亲,竟然连抱自己回屋的勇气都没有,更不要提为自己清理伤口、送衣。
  意识朦胧的自己真想在那一刻就那样静静的死去,这样的折磨不需要太久,短短的一辈子就足够了,心彻骨的寒,冰凉了身下厚重的积雪,冷冻了所有的感情。
  如果不是正好那天邻居家的大爷过来借柴火,看到躺在雪地里的自己,好心的把自己抱回家中照料养伤,那么自己应该就会彻底的解脱了在那个漫长的冬季,任那鹅毛般洁白的大雪遮掩住自己那满是伤痕和鲜血的身体,无人知晓。无人惦念。
  只是老天好像在那天突然从沉睡中苏醒了过来,心情大好了他大发慈悲的放过了自己,只是他醒的太晚,救的太迟,让自己活了人,却死了心,从此心里永远都是那过不完的,寒冷的,充满死亡气息的冬季。
  当后来染上了赌博的父亲为了偿还赌债将自己卖到芙蓉坊时,自己被冻伤的脸早就失去了表情,只是想到终于可以离开那个寒冷来源之地,心有着小小的期待和欣喜,尽管最终自己还是被无情抛弃。
  来到芙蓉坊后,自己才开始觉得自己活得像一个人了,虽然会有很多看不起的眼光集聚在自己的身上,但至少不再忍受饥寒,不再忍受毒打责骂,不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活在冬天里。
  来到坊间已经四年了的自己,学会了唱好听的歌,学会了弹好听的曲,学会了跳好看的舞,学会了欣赏诗词歌赋,更重要的是自己终于又重新学会了那被冰封在记忆中的微笑。
  可是自己只是一个穷人家,一个被穷人家抛弃了的孩子,而且还是一个别人所不耻的歌妓,自己从没想过还会有被外人正眼相看的那一天。
  所以我至死都会清楚记得那一天,和小姐相见的那一天,那个绝美的容颜,用那似从空中飘来天籁般的声音称呼自己为紫衣小姐,对我说我们都是一样的,看着她清澈的眼睛,我知道那不是敷衍,不是玩笑,她是用心在认真的说。
  在那一刹那,我看着那个看起来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小姐,内心的感动就如钱塘江秋天满月时分的潮头,一浪接一浪的扑上了我的眼帘。因为她让我尝试到了被尊重,被需要的滋味,教会了我什么叫做尊严,什么叫做真正的生活,像一个人样真正的活着。
  之后的日子里也是小姐教会我什么叫才做真正的家,什么叫做真正的家人。
  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说,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遇上了小姐。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说,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就是不能再追随,侍奉小姐左右。
  当烈火吞噬了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摸着身上原本属于小姐的衣服,那熟悉芙蓉花香真的好美,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如天仙般的女子,一身白衣,在芙蓉花丛中的秋千上,浅笑着,唤着我的名字:“紫衣,紫衣……”
  我在灼热的火中看着逐渐淡去的小姐,泪如雨下,唯有轻声说道:“小姐,对不起,当你醒来的时候,紫衣就已经不在了,小姐,紫衣不在的日子里,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
  原来火烧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不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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