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张小文的清穿记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锣鼓声中一顶大红花轿越来越近。

抬眼看着那个神采飞扬、红光满面的人,我不由失笑出声。

那个对我说“我放不了手”的人,那个一脸悲哀的喊着“即使是同情,即使是安慰,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的人,他也不在了吗?

“呵呵,今天恭喜十三弟了。不知什么时候十四弟也能让哥哥喝上这杯酒?”老十特有的大嗓门让我这离得老远的人都能听到,我不禁又轻笑起来。

“十哥不要说笑了!”胤祯有些愠怒的转过了头。

看了眼那条牵在一起的红绸,看了眼那个满脸笑意的人,又看了眼那个我刻意逃避的人,我慢慢转过了身……

“啊哟!”我捂着脑袋,抬起头看向那个撞了我的人,却不禁呆在当地。

“峰!”我怔怔的看着他,他的胸口不停的起伏着,眼里带着欣喜又有丝不确定。

他那带着老茧的手慢慢抚上我的脸,轻柔的摩挲着……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双眼紧紧看着我,他语无伦次的问道

望着他胡子拉楂的脸,望着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我的心不由得一颤。

“是我,是我!”拉住他的手,我咧开嘴笑着。

“真的是你!”他眼睛一亮,伸开双臂,紧紧将我拥入怀中。

我靠在他胸前,他响得出奇的心跳毫无保留的传入的我的耳中。

“我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再也不会了。我把你丢了整整一年,整整一年啊!”他有些哽咽的在我耳边低语。

我双手不由抚上他依旧颤抖的肩膀。

看来他这次是被我吓坏了,居然都找到这里来了。

他对我当真只是朋友吗?我有些不确定了,但是心里却有个声音在说我们是朋友,只是朋友。如果我动心了,这样一个人如果有一天'炫·书·网…整。理'提。供',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我能心怀祝福的看着他穿上礼服吗?不可能。

那份温柔,那份体贴,就让我自私一回吧。我们只是朋友,只是朋友,即使有一天那份温柔与体贴不再属于我,我也不会悲伤。

“峰,和我一辈子做朋友吧!”不想失去他,不想失去这份安逸与平静的感觉,我狡猾的问道。

“如果这是你的希望的话,我答应。”他一闪神,仿佛有些苦涩的回道。

两个人默默地走在街上,他沉默着,我亦沉默着。他消沉的佝偻着身体,脸上掩不住的疲惫和失落,而我有些心虚的偷瞄着他。

气氛一时竟有些诡异。的

“如果我三十岁还没人要,而那时你还没成亲的话,你娶我,可好?”我率先打破尴尬,眼神闪烁嗫嚅着说道。

他一愣,随即停了下来,双眼紧紧盯住了我,宛若誓言般轻轻说道:“好!”

我眼睛一酸,不由得想要落泪。这份誓言又能维持多久?但是我依然庆幸,庆幸自己能遇到他,即使没有结果,但是他依旧是我最亲近的人。

他轻轻牵起我的手,嘴角带着一丝笑容,眼睛璀璨如繁星。

我默默的走在他旁边。

在一个熟悉的院门前,我们停了下来。

丁香远远的看了我一眼,转身走进了房间,那晚她独自在房里呆了一宿。

当第二天看到她红肿的眼睛时,我嘿嘿的笑出了声。她依然是那个口是心非的人。

我们三个为红珠和泰云准备了一个简单却也热闹的婚礼,在那两人的不舍中,我们三人又回到了江南。

刘峰自那天后又恢复了那个吊儿郎当、狡猾顽劣的性子。好像那天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他毫不顾忌的和我说笑,抬杠,而我也乐得逍遥。丁香经常担忧的看着我,总是欲言又止。我知道她的心思。可是,兄长般存在的人,挚友般相待的人,要变成那种关系,真是头疼得很啊!

丁香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玩伴,就是我那条蛇。她和它一见如故,再见相惜,三见相粘。于是我就将养蛇的工作交给了她。

有时我在想,其实在那个山洞里呆得那几个月,或许就是为了能让我看清很多事情。感情在那样的家里是永远排不到第一位的。虽然有些失落,但是我却实实在在松了口气。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有个新身份——一家杀手行的幕后老板。不要误会,我是清白的。

某天出去溜达时,碰巧遇到一堆人在围攻一个老头,于是我头脑发热,就路见不平了。其实我的功夫不算高,只是迷药毒药从不吝惜,再加上那身绝顶轻功,总之稀里糊涂的就当了那人的恩公。

事实再次证明人还是不要多事的好。那老头居然是魅帮的大老板。虽然我对那行不熟悉,可是它的大名可是听过的,江湖上最神秘也是最狠辣的杀手组织,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老头名叫薛一天,奄奄一息的看着我,说什么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硬将一个扳指套在我手上,等到他干儿子赶来后,他将后事一说,着重将我的身分一强调后,两腿一登,闭上了眼。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赶鸭子上架的混到了杀手行。

薛老头给我丢下了这么个烂摊子,他欺骗世人说自己归天了,可是天知道他现在却正和他的美女老婆游山玩水。当初也是被他骗了,事后回想起来,他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挂了,只是炸死逃避责任和仇家吧。

薛老头的杀手行每月都有很多进帐,原本我还挺抗拒的,不过看在白花花的银子的份上,我就很没志气的被糖衣炮弹收服了。

当初和我一起见证薛老头“归天”的那人叫魅影,是薛老头大干儿子。薛同志总共有四个干小子,每一个都是他的钱袋子。魅天是老二,花花公子一个,不过工作的时候可是从不会手下留情。老三,魅晓,身材高挑,肤色白皙,一个冷情的男人!最小的叫魅晨,眼神忧郁的美男子,可惜用起毒来,连眼睛都不眨。

他们从来不服我,我也懒得管事,只要有银子赚就好。

我安心的做我的太上皇,而魅影乖乖的给我打工。为啥我这么放心他呢?因为他看上了我家丁香,而丁香同志对他却爱理不理。于是乎,我就充分利用了这点,一个免费劳工就这样诞生了。这个人接到生意去“工作”的时候虽然会变身,但是平时一见到丁香就会像一个孩子般局促,丝毫找不到阴狠毒辣的感觉。看到他微红的脸,我放心的将丁香卖了出去。反正她也不能跟我一辈子,这小子长得不错,虽然是个黑道,但是只要不容易挂就好,再说就丁香那个烂脾气,能受得了她那副阴阳怪气的脸的也只有他了吧。

我以为有魅影管事就好,可是暴乱还是发生了。

我倒是不心疼薛老头的所谓“事业”毁在我手里,只是没人会跟银子过不去。

于是我准备了一大堆的迷药,再加上那身轻功,把薛老头那三个想叛变的干儿子给镇住了。其实真要是动起手来,我绝对打不过他们,别说三个,就是随便一个我也不是对手。可是快速闪动的身形,让他们误以为我神功盖世,而我也懒得解释,最好他们把我想成神仙才好呢。

叛乱的主力投降了,他们手下的小喽罗自然也蹦跶不起来。于是,我的后院安稳了。

自从我那次去清风寨溜达的时候,无意中将被人围攻的魅晓救回来后,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不屑和嘲弄,当然也不是感激与钦佩。尽管不愿意承认,可是他们从来不曾钦佩过我。不过他们的态度友好了些,我自然也没有把送上门的好意往外赶的道理。

日子就这样过着。

丁香和他的追求者之间的互动越来越多,她不再将他赶出家门,而是开始冷冰冰的招呼人家吃她做的燕窝粥。

看着她幸福的脸,我知道……这家伙的春天到了!

第四十三章 故人相逢却不识

魅晓病了,病得很重。一度以为他就要挂了,不过事实证明这小子生命力暴强,居然吐了一晚上血后还能出去“工作”,虽然满身是血的回来后就栽进正要出门的我怀里了。

他的兄弟们一个个嘴上起着燎泡,满脸愁容,而他们中的老四更是没日没夜地钻在书海里。终于,有一天魅晨双眼充血的奔到我面前说有办法了时,同样埋在书堆中的我一听这话,立马抬起了头。不过他接下来说的话可使让我心突地落到了谷底。

“缺了几味药,宫里才有。”他仰起头酷酷的说道。

我不禁嘴角狂抽,说话可不可以不要大喘气啊。

不过这事有点麻烦。

其实他们这个帮派早就被朝廷挂上号了,只是现在没人想管而已。这些人认钱不认人,谁的生意都敢接。他们干掉的官员也不在少数,只是没人追究罢了。我可不认为他们能扮成太监,安安分分的将东西弄出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