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差不多吧。”祸水淡淡地说到。
“你……有没有受伤怎样的?”看他说的很随意似的,但我知道打猎的过程肯定不容易。
“没有,就是比较累,”祸水看了我一眼,微微地笑了,“因为有时候不能搂着你睡。”
“你……你说什么呢。”听到他这样说,我的脸忽地热了。他一把拉过我的手,习惯地以拇指指腹在我手心揉着。
“那么我们先开食肆?食谱我知道不少,很快便可以做起来。”我尽量无视手心传来的瘙痒感,问。
“好。”祸水点头。
“食肆的利润最丰厚,我们可以把食肆改变一下,让它更出名,然后稳定了以后我们可以开妓院,按道理来来说,妓院才是利润最丰富的,只是我认为我们需要先有了根本才能投资这一行业。”我说完了,我看了一下祸水,他摆出一副玩味的神情。
“哦?这个不错,不过我想还有丝织业值得考虑。”古代丝织业十分繁盛技术却不甚高明,这点我倒没有想过。
“那到时候我们可以分开来进行,反正钱是赚不完的。”我说了一句,顿了顿,刚想接着说便被祸水抢白:
“那霜儿便去开发丝织业好了。”言下之意是他去进行“服务业”的管理,我撇了撇嘴,无视他这一句话,继续问:
“那我们明天便向中虚请辞?”
“好啊。”祸水恢复了他的简答模式。
这个晚上,祸水依旧是搂着我睡,可是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有点别扭,翻来覆去睡不着,可是到了后半夜,终究敌不过睡意的浓重,坠入了梦乡。
旅途
第二天一早,我便开始收拾一切,而祸水便去和中虚请辞,我和芍药说了一下,她知道能到别的地方去,兴奋得不停地笑,让我忍不住又伸手虐待了她的脸蛋一番。祸水的行李不多,可是我却有一把琴,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把它放下,只好一路上把它抱着了。祸水说中虚建议我们到离京城洛城最近的一个最繁华的商城——满城去,说那里刚好是交通枢纽,很多旅客商客会在那里落脚,只是满城离郝镇这里真的有十万八千里,如果用走的,大概得走上大半年,于是我和祸水一下山便买了一辆马车,而且是两匹马拉的,为的就是想赶路。
在把行李放上马车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你会御马吗?”我问正在搬东西的祸水。
“会啊。”他把那些金银搬上了马车后说。
“为什么?”
“在‘那里’学的。”因为芍药在这里,我们不能说21世纪。
“你懂得东西还真多,会纺织的东西又会骑马。你以前很有钱的吗?”我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嗯,算是吧。”祸水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去了,一边拍着马的脖子,一边说。
我听了,也点点头,表示了解,然后爬上了马车。虽说有心理准备古代的东西会很落后,我还真的对这辆马车很不满意,车厢加起来两平方米不到,对放了一堆金银珠宝我的琴还有一些换洗的衣物,剩余不多的位置只够我和芍药挤着坐了。祸水和我都已经不再穿道袍了,免得别人认为我们是道士,我本来也没有刻意要扮男人,只是为了方便,还是梳了个髻在头顶,穿上了男装。来到古代我除了头发长了,身高也长了不少,本来我一醒来就发现我们变小了,现在应该刚好在生长发育时期,我看了看还是有些扁平的胸部,对了,这个身体还没有来月经,而现在我又开始拉高,说明距离初潮也不远了,看来我真的应该好好补补,于是旅程就在我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开始了。
马车的颠簸,真的不是现代人可以想象的,一来是因为车轮不够圆滑,二来是因为古代的路是凹凸不平的砖砌成的,颠簸的频率不一。坐了一天的马车,我真的受不了了,当我们到了一个小镇停下的时候,我从衣服铺里买来一大匹粗布和棉花,然后把车轮严实地包了一番,再跑起来的时候,感觉便好多了,我坐回到马车里,不止一次地怀念现代的橡胶轮胎。
古代没有路标,我们只靠中虚画给我们的一张图前进着,不时要停下问路。不过古代的路也比较一通百通,没有太多的分岔口,我们走了一个月,终于来到了满城附近的一个小镇了。因为不知道满城的楼价,我都不敢花太多前在用度上,一路上来都可谓风尘仆仆,现在离目标不远了,我决定好好犒赏自己和芍药当然还有祸水一番。把马车停在一间比较大的客栈前,立刻有个小二出来点头哈腰地帮我们牵马停车,和郝镇的景象大有不同。我进了客栈,就到了柜台前要房间。
“掌柜,我们要三间房间。”
“好的,请问客官要怎样的房间呢?”我听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个时候祸水从后面补话:
“两间上房就好。”
“哦,好的!狗子,来,带客官上去,两间上房。”掌柜招来一名小二,领着我们上了楼梯。我们上去的时候,刚好有一名男子从房间里出来,大白天的,黑衣黑斗笠,这样的穿着在电视剧里大多都是杀手?当我把行李都放在房间里了以后,祸水也跟了进来,我刚想问他为什么不多要一间房间,他便开口道:
“反正我晚上都是过来睡的,何必多花钱在一间房上?”我听了,瞪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整理好行李以后,我们便到楼下吃午饭了,我前脚刚踏下楼梯,便听到大堂里抽气声音不断,坐下以后,我才听见人们在说什么。
“好俊俏的男子,三妹,你看。”我们右手边的两位女子说。
“天啊,好漂亮的男人。他好像散发着光芒一样。”我们后面的一张桌子的一个妇人说到,我不禁挑了挑眉,瞥了祸水一样,散发着光芒?他不是超人,没有这种异能。
“他旁边坐着的公子也好俊俏啊,只是阴柔的气息太多了点。”我听了心里直流汗,本小姐本来就是女的。
“我长这么大也没看过那么俊俏的公子呢,还要一出现就两个一起,真的好兴奋。”
……
我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像刚才那个黑衣人那样带个斗笠,不然吃顿饭也像让人看动物一样。这个时候,祸水的手覆住了我的手,热量从手背传来,仿佛叫我不用担心。我抬眸看了他一眼。芍药点完了菜,开始留意大堂四周的环境。
“小姐,我看这件客栈不够爷爷的食肆有意思。”
“哦?为什么?”我听了,不禁好奇。
“首先,爷爷的食肆上的菜谱都是根据食品特性相加或者食品的坏处相减的规律而制,对身体绝对健康,而这间客栈里的菜式有很多都是很不健康的。其次呢……”芍药一说一大堆,我和祸水听了,不禁喜从中来,看来有了芍药,我们以后经营食肆便会如鱼得水了。
吃完了午饭,我们三人便到外头闲逛,祸水每经过丝绸店就会进去问价和行情,我却只是随便地走着,看到新鲜好玩的便拉着芍药去看。路过当铺,我进去,不一会儿便胜利地走出来,把那些俗气的首饰当掉一点也是好的。路上我看见有钱栈,看来就是古代的银行了,我们现在身上有太多的真金白银,不仅捎带不方便,也很容易让人偷了,把钱拿到钱栈大概可以换成银票,只是不知道古代的钱栈是不是全国通行。
给芍药和祸水都买了新衣服,而我还是买了两套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总感觉在古代,当一名男子会比一名女子来得方便。到了首饰店,我选了几朵珠花给芍药,芍药高兴得眼泛泪光,可这次我的手还没伸出去,芍药便嚷着让我别再捏她了,我挑眉,看来是我平常太过分了,以后应该留着留着。我还看到了许多好看的耳饰,禁不住诱惑,我挑了一对耳坠,老板说是红珊瑚制的,其实我并不在乎它是不是红珊瑚,只是这对耳坠,会让我想起在现代我那唯一的信物——红水晶,也不知道现在会不会让人给偷了,还在首饰店里买下了一块蒙面的丝帕,以防万一。出了首饰店便碰到从后面走来的祸水,我炫耀着新买了耳坠,看见他望着我笑得温柔,眼中仿佛有点点星光在闪耀。
回到客栈,华灯初上,我虽然感到无聊却也不想那么早便睡觉,便拿出琴抚奏,祸水做在桌旁看着书,听着我的曲子,手指跟随节奏在桌面上轻敲着。弹了一会儿,我便觉得有些乏味了,刚放下琴,房门便被猛地打开,我看见祸水起身,袖中划出绿咏,抵着眼前穿着黑衣的男子的脖子,而那个男子也以一把锋利的匕首抵着祸水的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