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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初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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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道走到黑?但是马不肯走怎么解决?

说时迟,那时快。

他心思电转,最终,一咬牙,一狠心,抽出了腰间匕首,狠狠地冲着赤兔马的屁股重重地扎了下去!

赤兔马再神骏,再通人性,那也是一匹马,保留着马的习性。这下子可受不了了!一蹦多高,怪叫一声,冲着远方狂奔而去。

很显然,马惊了。

封常清的骑术其实也不咋样,不过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是仅仅抱住赤兔的脖子,听天由命。

就这样,足足跑了两三个时辰,赤兔马才逐渐放慢了速度。

封常清这才来得及翻身下马,找个地方休息。冷风一吹,他的脑子开始清醒起来。

我都干了些什么!

到了现在,他心中要说不后悔,那绝对是假的。

仔细想想,除了刚开始的言语以外,人家郭守敬也没得罪自己呀?

易地而处,恐怕自己还没那么好脾气呢。

再说了,就是刚开始的话,细究起来也不过是误会而已。谁让自己和钱霸的身材那么相像呢?

自己原来实在是太小心眼了,怎么会为了这点事,就要找东华太子的麻烦?

这说到哪去,也是自己没理呀!

但是……尽管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也没用了。

偷偷潜入太子的营寨,还把赤兔马给偷走了。不谈这是什么罪过,单单动机就不好解释。

自己说看不惯太子对自己指手画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这话有人信吗?

恐怕人们更多的是想到政治斗争吧?

东华王郭业可不仅仅是太子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他已经有了八子九女。

现在自己欲对太子不利,人们肯定会认为,自己说不定是哪位王子派来的,意图谋害太子。

由于事机败露,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把赤兔马盗走,离间太子和东华王之间的关系。

至于到底是谁派了自己,那只有严加拷问才能得知了。

甚至很可能……东华王为了不令家丑远扬,连问都不问,就令人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怎么办?

偌大的东华国,恐怕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地!

走了吧……走了吧……从此以后,我封常清四海为家,再也不是东华人!

想到这里,他牵起赤兔马,向远方走去。

……

……

五年后,新华城内。

金殿上。

封常清赤裸着上身,背负荆条,跪倒在地,道:“罪臣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岁千千岁!”

与他想象地相反,东华王并不如何生气。

郭业和颜悦色地说道:“你就是封常清?孤王原来听说印第安人中出现了一个常胜王,还深以为忧。没想到竟然是你!这话怎么说的,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罪臣身犯大罪,为了活命,不得不浪迹天涯。所作所为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不值一提。至于长胜王的名号,更是一个笑话。”

“封爱卿太谦虚了。印第安人虽然战力不强,但蚁多咬死象。你单凭一个人,就打下了一个国家,这很不容易。即便易地而处,孤王也未必有如此功业。爱卿之能世所罕有,就是如何称赞都不为过。”

封常清本来就是聪明人,这几年的生活又磨平了他的棱角。闻听“爱卿”二字,他当即又连连磕了几个响头,道:“王上这是答应赦免微臣之罪了?”

郭业走下了王座,把他扶起,道:“封爱卿,有件事,孤王还是想问你一下。当然了,你不愿意回答也没什么,我绝不怪你。至于你之前所犯之罪,也一笔勾销。”

“王上有话请讲。”

“你当初进入太子的营地,到底是为了什么?”

封常清苦笑一声,把当日之事娓娓道来。

最后,他说道:“当时微臣年少轻狂,一时糊涂做下了错事。其实,此事没什么隐清,都是我一时没想开。”

郭业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

“您信了?”

“那是自然。”

要是别人,郭业当然不会那么容易相信,毕竟这事太不符合常理了一点。但是封常清不同,这人在历史上的行为就非常古怪。

此人发迹全靠了高仙芝的赏识。他对于高仙芝呢,当然也是发自内心的非常感激。

但是,即便如此,高仙芝的乳母之子郑德诠对他无礼,他就找了个机会,把此人处死了。

注意,这个无礼,可不是郑德诠侮辱了他。而是众将都来拜见封常清之时,他仗着自己与高仙芝的特殊关系,没来拜见。

由此可见,封常清不仅模样和钱霸有相似之处,就是性格也差相仿佛。

他的自尊心太强了,很可能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郭业顿了一下,继续道:“既然如此,你的罪过就是把赤兔马偷走了。宝剑赠烈士,脂粉送佳人。宝马么……就该给猛将。这匹马,就算是本王赐给你了。”

“多谢王上!”

“不必再跪了,一匹马不算什么。”

郭业微微一笑,转移话题道:“封将军以一人建一国,说出来真是令人神往。你能不能把此事的过程详细讲述一遍,也满足一下本王的好奇心。”

第19章封常清的崛起(3)

封常清道:“其实……这还要多亏了赤兔马。”

“赤兔吗?跟赤兔马有什么关系?”

“微臣知道王上还要继续往外扩张,所以出了东华国过境之后不敢停留,继续往东走。饿了采野果,渴了饮清泉。走了半个月之后,我实在顶不住了,生了一场大病。”

郭业点了点头,道:“你虽然父母双亡,但外祖父对你可不薄,从小到大一直没吃过什么苦。现在骤然间落到此等田地,身体不适应也是正常的。然后呢?”

“微臣当时上吐下泻浑身无力,我知道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就向当地的一个印第安部落求助。”

钱霸道:“你小子的胆儿真肥呀,那些部落有好有坏。好的对外人非常热情。不好的,说不定就把你当祭品给献祭了。还有那特别蒙昧的,甚至保留着吃人的习俗。”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封常清苦笑道:“当时不向印第安部落求助就必死无疑,去求助了还有一线生机。两权相害取其轻,也只能走这条路了。”

“然后呢?”

“没想到的是,那个部落的人见到我骑着赤兔过来,就尖叫着跑开,既不前来迎接,也不对我发动攻击。”

“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以前这些人并没有见过马。他们见微臣衣着华丽,骑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怪物而来,都十分害怕。不知道我是神是魔。”

郭业知道,在唐军的船队登陆美洲之前,这片大陆上是没有马的。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大约在两万年前,印第安人就把这片大陆上的野马捕杀殆尽了。换言之,他们把野马全吃光了。

听起来挺不可思议,但是仔细想想也不奇怪,用马拉车和骑乘,那是人类发展出文明之后的事。

在两万年以前,对于印第安人来讲,马匹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罢了,唯一的作用就是作为食物。

那时候自然也没什么《动物保护法》,一不留神把马吃光了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尽管现在的印第安人没有见过马,要说这帮猎人的后代会对马惧怕,也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一点。

大部分印第安人,初见马匹时,只会认为这是一种从没见过的大狗,而不会误会为神。

郭业想了一下,道:“让他们惧怕的应该不是赤兔,而是你。印第安人从没有成功驯养过大型牲畜。见你能把这么高大的猛兽驯服,肯定觉得你很有些神异之处。”

“正是如此。”

“那后来呢?”

“人们四散奔逃,唯有一个中年女子抱着一个小孩来到我的面前,连连磕头。我跳下马来,发现那个孩子是得了疟疾。治疗此病的法子咱们东华尽人皆知,我就把那孩子给治好了。”

郭业道:“这下子那些人可就真会把你当成神了。”

“确实如此。我先是从那个救子心切的女人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在这个部落安顿下来。等我把那个孩子治好以后,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拥戴,当上了酋长。”

钱霸道:“听起来也没什么难的,主要是那个部落的人太蠢,而你的运气又太好。要是在别的地方,你这两下子可未必能行。一人建一国,名头倒是好听。仔细想想也没什么。”

“别瞎说!”

郭业一皱眉,道:“封爱卿之所以能这么容易当上酋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你没有想到。”

“什么原因?”

“那个部落肯定非常弱小。要不然即便再愚昧,尝过了权势的滋味之后,谁会轻易放手?封爱卿能这么容易就把原来的酋长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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