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奋斗在初唐-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郭业看完了这篇报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长安晚报》上的说法,和自己那三份报纸上的说法如出一撤?

五大士族费了半天力气,花了无数的钱财,就是为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解释给长安城的百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然而,真正不可思议的,还在后面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长安晚报》开始对郭业和五大士族的商战,进行了详细的描写。

执笔之人叫邓宽。

此人也真是有才。把这场商战,写的波澜壮阔,妙趣横生。令人读起来,废寝忘食,欲罢不能。

不仅如此,对于郭业,他还极尽吹捧之能事。

在他的笔下,秦国公郭业真可以称得上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略施小计,就能让五大士族疲于奔命。

几次将计就计,赚了李泉上千万贯的钱财。最后,还釜底抽薪,买下了五大士族的玻璃工坊,让他们彻底丧失了翻身的可能性!

如此大才,就是陶朱再生,端木复现,也是远远不及!

秦国公上马能治军,百战百胜,下马能治民,令百姓安康。出使藩邦,让新罗和天竺的女王投怀送报。如今在商业也展现了如此奇才,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秦国公,我佩服你!

把这场商战的报道写完了,邓宽也成了长安城的知名人物,声望直追才女尤姬!

然后,他又趁热打铁,开始把自己编写的秦国公郭业的传记,每日在《长安晚报》上连载。

郭业从一个令人不齿的赘婿,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上了大唐秦国公,美妾如云,钱财如雨。这份经历,也真是足够励志,足够离奇。

就算到了现代社会,励志书、名人传记都是书店之内的畅销书,何况是在大唐?

一时之间,《长安晚报》受到了万民的追捧!一个月之内,它的销量……呃……也不能叫销量,应该叫印刷量,就超过了每日十万份!

彻底押倒了郭业的三分报纸,成为长安城的第一大报!上至达官贵族下至贩夫走卒,都成了这份报纸的忠实拥趸。据说就是李二陛下的案头,也摆着一份!

对于这个结果,郭业还真是哭笑不得!

这个邓宽究竟是哪头的?自己没给他钱呀,怎么这么热心的为自己扬名?在这份传记里,对于自己过失一笔带去,对于自己的得意之事大书特书。

最难得的是,所有的情节都尽量符合现实,虽然有些话说得肉麻了一些,但是较起真来,还真难挑的出他的毛病!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个邓宽究竟是要闹哪样?

有时候郭业都暗暗怀疑,是不是自己哪天做好事,无意间救过邓宽的性命?或者是自己手下有些人为了讨好自己,塞给邓宽不少钱财,让他说自己的好话!

但是这说不通呀!

就算邓宽出于种种原因说自己的好话,可是这份报纸却是五大士族主办的,为了维持《长安晚报》,他们每天都要花费巨额的钱财。

以他们如今的财政状况来说,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怎么可能容忍邓宽如此胡闹?

其中必有古怪!天上不会掉馅饼,很大可能就是陷阱!

这次郭业倒是没猜错。

就在一个月之后的《长安晚报》上,署名邓宽的人又写了一篇文章,震动了整个长安城!

这篇文章的题目上——恭请秦国公辞去一切公职!

与此同时,在朝堂之上,还有一个叫赵洪斌的御史,上了一分奏折,弹劾秦国公郭业。这份奏折的内容与报纸上完全一致。只是题目不同。

他这份奏折的题目是——论秦国公郭业的十大罪状!

第1812章十宗罪

郭业出身卑鄙,不宜为国家重臣。然其贪恋权位,不知退位让贤,其罪一也。

身为唐臣,私自结交外藩。纳女主,生嗣子,图谋不轨。其罪二也。

……

借封秦国公之机,妖言惑众。令百官以为其为陛下私生之子,有伤陛下令名。其罪五也。

……

作奇技淫巧之物,败坏民风世俗。其罪八也。

以国公之尊,行商贾之事。与民争利。其罪九也。

身为长安令,自执工商事于都城之内,难脱瓜田李下之嫌。其罪十也。

所为罪状十条,当然不是每条都那么站得住脚,很多条都有滥竽充数之嫌。

比如说第一条,出身低就不能当重臣?这事你敢当着大老黑尉迟恭的面说?包管把你打得连老妈都认不出来。

再说第八条,如果这个理由都能治朝廷重臣的罪,那李二陛下在后世的名声就能和夏桀商纣比肩了。

真正要命的,是第二条和第五条。

如果说郭业和善德女王的事,可以算奉旨泡妞的话,那他和天竺戒日女王拉迦室利的事情怎么解释?更何况他们还有了爱情的结晶。

过几年,拉迦室利退位,他们的儿子登基。郭业就会成为天竺的太上皇。有了这个退路,再谈对大唐的忠心,不是太可笑了吗?

第五条,那就更了不得了。郭业是李二陛下私生子的消息,一直都是官场之人私底下的传言。世间或真或假的传言多了,多这一条不多,少这一条不少。

但是经过《长安晚报》的刊载,以及御史的弹劾,这件事被摆到了桌面上,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李二陛下必须给天下人一个解释,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

是真的话,李二陛下就道德有亏。是假的话,为了不让人误会,他就得对天下人表明疏远郭业的态度。

以上,是郭业对这份弹章的理解。

但是,作为刑名律例的专家,文四海却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

他说道:“秦国公,您现在的境况已经十分危险,还要早作打算!”

“多谢提醒。事实上,我已经想明白了。第二条罪状确有其事。第五条罪状,私生子一事虽然不是郭某人亲自宣扬,但我要是辩解的话,恐怕会越描越黑。”

说到这里,他苦笑一声,道:“虽然其他罪名无关紧要,但是他们只要咬死了这两条……这次我就很难全身而退。”

文四海却摇了摇头,道:“秦国公,这次可不是很难全身而退那么简单。弄不好,您就得被削去一切职务。再严重点,还得被下狱问罪,就是掉脑袋都有可能。”

“不会吧?怎么可能那么严重?”

“还就是有那么严重。不错,以大人的圣眷来说。哪怕是第二条和第五条都坐实了,也远不到被削去一切职务的地步。不过,真正对您威胁最大的可不是这两条,而是第九条和第十条!”

“与民争利?不过是和道德有关,难道陛下会因此治郭某人的罪?”

“这可不仅仅是和道德有关。秦国公,您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大唐律令!”

“大唐律令不准官员经商?”

“正是。大唐律令中有这么一条,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换句话说,就是本人或者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就不能再担任官职了!”

“这……这怎么可能?那些皇亲贵戚,达官贵人,有多少是靠朝廷的俸禄过活?大家都做生意,无非是有大有小罢了!要是严格按照此条执行,我看朝廷九成以上官员都得被开革了!”

“您这话说的倒是没错。这条律令自从制定出来之后,根本就没多少人遵守。不过要是有人较起真来,非要陛下按照大唐律令断案,您说陛下该怎么办?”

“不对呀!既然大家都这么干,那把这个盖子揭开,就是犯众怒的事。五大士族用这个理由对我进行弹劾,难道就不怕兔死狐悲,遭到所有朝廷官员的敌视?”

文四海却说道:“五大士族此举,被一些朝臣反感,很有可能。但要说遭到全体官员的敌视,就有些太过了。秦国公,您和其他人完全不同。”

“你是说我和五大士族有私仇?”

“那倒也不是。文某人的意思是,别人做生意,都是委托亲信之人打理,从来不会赤膊上阵。但是您就不同了……”

“该死!”听到这里,郭业就完全明白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想当初自己以同名同姓之人的身份,和李泉签了买卖五十六座玻璃工坊的协议。

当时,自己对这个计策还非常得意,认为是神来之笔。

没想到,到了现在,这件事竟然竟然成了自己失败的导火索!

更别提,一个月之前,在长安府衙上,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亲口对李延青表示,这份文契是自己所签。还好死不死的,连写了几个名字给他!

这不是自己把证据送到敌人的手里吗?

还是太大意了。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想到这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