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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汤也不再喝了。
第一次去的时候常歌戴了一个银手镯,老板娘问:“是白金的吗?”
“银的。”常歌笑了笑。
第二次去的时候常歌戴了两个银戒指,老板娘问:“是白金的吗?”
“银的。”常歌还是笑了笑。
第三次去的时候,常歌进门前就把银耳环取了下来,老板娘就没问,不过付钱的时候老板娘盯着常歌的眼睛说了句:“你的手真好看。”
于是常歌就改成早上吃煎包了。
但卖煎包的铺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小姑娘,又高又漂亮的小姑娘。
常歌站在人群后等着买煎包,小姑娘忽然从一大堆人中跳到了常歌的面前笑的很甜:“请问你要吃什么?”
常歌只好昂起头看着小姑娘漂亮的大眼睛如实回答:“煎包,二两。”
小姑娘太小了,最多二十岁,小姑娘也太高了,至少比常歌高五公分。
也许是常歌长的不显老吧。
当第三次和佳佳一起去吃煎包时,小姑娘第三次从人群中蹦到常歌的面前,看了一眼佳佳就不笑了。
常歌并没给小姑娘第四次跳出来的机会就去吃蒸包了,但是卖蒸包的姐姐的妹妹总是不给常歌包子吃。
若是再换,就只能去吃母鸡汤葱油饼了,可是没有肉总是觉得吃不饱。
世界挺大,却似乎没有吃早点的地方。
吃完蒸包回到家,维修工也来了。
常歌打开地下室的门,一股像厕所一样的臭气扑鼻而来,地面上全部是臭烘烘的积水。
常歌叹着气踩过积水走到墙角,指着凸出的下水管说:“就是这里漏的,好久没来地下室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漏的。”
维修工踩着一堆旧物靠近看了一会儿,说:“PVC管不可能无缘无故漏的,这恐怕是楼上通下水道捅漏的。”
“不知道,也许吧。”常歌掏出手机看看,地下室里收不到信号,没办法上网。
“没错,就是捅漏的。”维修工擦去下水管上的污水,指着上面一个V型的裂口让常歌看,“你看这个形状,肯定是二楼的人用棍子往下硬捅弄出来的。”
“能补么?”这才是常歌关心的问题,若是不能补,就得拆墙换整套管子了。
“能补,”维修工从随身的工具包里拿出一卷胶带和胶水,“用这个防漏胶带缠严实就行了,缠好之后保准比原来还要结实,绝对不会再漏。”
常歌放心了,给维修工递上一支烟,轻松的说:“那就补吧。”
维修工接过香烟说:“先说好价格哦,六十块钱。”
“行,你干吧。”常歌检查了一下堆在啤酒瓶上的稿纸,已经快干了,但就算干了大部分也不能再用了。
可惜了。
常歌叹着气摇了摇头。
维修工一边干活一边对常歌说:“你要和二楼打个招呼,让他家别再乱捅下水道了,这一路管道是厕所排水的,你看你这地下室臭成什么样了。
“是啊,只是漏水还好。”常歌苦笑起来。
水管很快就补好了,维修工走的时候又交代了常歌一次:“你别忘了和二楼的讲一声,就算铁管子也经不起这样捣。”
送走了维修工,常歌站在二楼住户的门外,手举起来又放下去,反复了好几次也没法去按门铃。
二楼住的是谁呢?从来都没留意过。除了自己对门的邻居算是认识,整个单元十四户人家里有十二户是完全不认识的。
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说话,这似乎有点难。而且还要对这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提要求,要求他不要再把下水管捅漏了,不要再让又脏又臭的污水流到地下室里去,这似乎更难。
对一个不认识的人提要求,怎样开口呢?
常歌叹了一口气,慢慢的走上楼梯。
与其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提要求,还是等下次再漏再找人来修更容易一些。
走到四楼的时候,四楼的一个老头正在锁门,看到常歌就说:“你是五楼的吧?你家的空调总是滴水,滴的我窗台上全是水。”
常歌怔了怔:“我家很久没开过空调了。”
“找人来修修空调吧,老是滴水,滴的我窗户都不能开。”老头笑的很和蔼。
常歌苦笑起来:“不会是我家的,这个季节我从不开空调。”
“修修吧,清洗一下冷凝器就行了,修修吧,老滴水。”老头笑呵呵的下楼去了。
常歌目送着老头小心翼翼的扶着楼梯往下走,真担心他的脚会踩空。
老头终于转过楼梯了,常歌叹了一口气,又慢慢走上楼梯。
也许该换个地方住了,只可惜没有钱买新房子。
世界挺大,却似乎没有容身之处。
第二百零二章
又是黄昏,初冬的黄昏。
夕阳无力的低垂在天边,把影子拖的更长更远,更加遥不可及。
常歌站在夕阳下,看着自己的影子。
在秋日里就已落下的黄叶又不甘心的随风飞起,在空中翻卷飞舞,那影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期待黑夜到来的蝙蝠。
黑夜又将来临,孤独又将伴随左右。
常歌叹了一口气,缓缓向家里走去。
又一个休息日,却是久违了的宁静。
佳佳上班,小肚子的妈妈也上班。
也不用去幼儿园。
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天。
尽管整整一天什么都没干,中午吃完饭就站在街上,站在人群中,站在阳光下。
只是站着,一直站着,什么也没干。
不过还是很留恋这一天,就像留恋刚刚离去的秋天。
进单元前常歌又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夕阳。
无论怎样留恋,该离去的总归会离去。
就像刚刚离去的秋天,就像早已远去的青春。
回到家里照照镜子,似乎真的老了。
头些年和朋友去网吧包夜打游戏的时候,还被网吧老板认为是学生,现在再不会了。
不笑还挺年轻,一笑皱纹就出现了。
或许该吃胖点了,像佳佳那样。
佳佳比常歌还要大四岁,但就是不显老,脸上一条皱纹都没有。
常歌是这样分析的:“你的体重逐年在增加,脸在逐年增大,每当你脸上多了一条皱纹,你就会把脸吃大一点,于是皱纹就被撑平了。”
佳佳费了半天劲才把嘴里的甘蔗渣吐干净,回了一句:“放屁,揍你。”
也许佳佳会永远胖下去,永远会把皱纹撑平,但是常歌不会,常歌只会越来越瘦。
看看体重,已比十年前轻了二十斤。
“或许我真的不是人,我是鸟,所以骨头是空心的,我就是传说中的鸟人。”常歌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天快黑了,夕阳即将落下。
下一个日出又会迎来什么呢?
无非是更多的无奈。
每一次日出日落,人就会更老一些,青春却没挥一下手就已悄然远去了。
最近总是梦到初中的事情,似乎那才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但那时的事情早已在记忆中模糊不清了,即便是回想起来也没有颜色。
那时候肯定有梦想吧?
或许有,但早已记不得是什么了。
中专的事情记得更不清楚,包括上班之后的事情,几乎没留下多少回忆。
历历在目这个词不适合常歌,就连第一次脱下佳佳衣服的记忆都是如此模糊,只有佳佳的那身长裙和鼻子上的汗珠如照片般清晰。
之后的数年依然模糊不堪,再次清晰起来就是“明日之星幼儿园”的招牌。
还有小肚子的妈妈那嫣然一笑。
“你妈比的。”
常歌笑了。
要命的女人,要命至极,又可爱至极。
一年多来发生了太多事,多的已让常歌喘不过气来。似乎这一年发生的事,比常歌一生所遇到的所有事还多。
无论将来会怎样都不再重要了,因为有了毛毛。哪怕这只猫会把鸽子的毛拔光再把肉吃光也不要紧,只要她不离开。
不要再有离别了,这世间的离别已太多。
常歌打开电脑,望着屏幕上一望无际的大海抽了一支烟,然后敲打起键盘:
漫步在秋天夕阳下,风吹乱我的长发;
绽放在天边的晚霞,世事如浮云变化。
厌倦这都市的繁华,充斥着太多虚假;
任秋风吹不尽落花,庸人却故作风雅。
年少的憧憬已失落在天涯,梦想的天空却依然没长大。
骄傲的青春在夕阳中落下,离别的序曲演奏只有吉他。
或许这是生平第一首写给自己的歌吧。
常歌又抽起烟,漫不经心的看着歌词,笑了。
坏毛病总是改不了,忍不住把自己也讽刺了一下。
秋天,不愿离别的秋天还是离去了,不愿离别的人儿呢?是不是也终将会离去?
烟又熏到了眼睛,常歌揉了揉眼,叹了一口气又开始敲打键盘。
漫步在秋天夕阳下,掩饰孤独的潇洒;
有多少虚度的年华,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