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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女横行许我江山美男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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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索性任由他抓着我的手,大刺刺地道:“我想起来了,你想怎么样?反正吐也是吐不出来了,你看着办吧。”
哎呀,不知道这金玉丹究竟有什么功效,他会抓狂成这样?他不会真杀了我吧,毕竟还有城主罩着我呐!
“是啊,吐也是吐不出了,不过我三年的心血,不能白白浪费在你身上。”沈随云的俊脸向我俯下,双瞳猛地收缩,冷笑道,“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药效就会全部吸收入血,到时候我再来取你的血,哈哈哈!”
真没创意,这种放血的情节,早就在武侠片里面用滥了,也亏他还能得意成这样?至于吗?
我嘲笑着撇撇嘴,不置可否,沈随云见我没有反应,不禁一呆,又向前凑了凑。
“怎么,你不怕?”
怕什么?到时候阿翔早就嫁给了城主,我就是城主的小舅子,看谁敢惹我?哼!沈随云,你这个疯子,到时也得拼命巴结我,还敢给我放血,借你一百个胆!
我这才发现,我们的脸已经离得很近很近了,连他眼睛上长长的睫毛,我都能数个一清二楚。
哎呀?又来一个不怕死的,那就别怪本殿下不客气了。
我贼笑着往前一探,他完全没有防备,被我逮个正着。“啵”的一声,我用力地给了他一记香吻,好棒的触感,好柔软,而且还有点药香味,很独特,味道好极了!
“你!”沈随云捂着嘴惊跳,整张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哇,卡哇伊!
“你做什么?我……我可没有……那种断袖之……”
沈随云啊,这不会是你的初吻吧?要不你怎么窘成这样?太搞笑了!
“哈哈哈!这个典故我知道,是个很美的爱情故事呐!”我跳下床,一边围着他,一边笑着说,“这说的是一个大王,很爱一个美少年,有一天这个少年枕着大王的袖子睡着了,大王要去早朝,可是又不忍心吵醒少年。怎么办呢?这个大王就用刀子把自己的袖子割断了,没有惊扰少年的美梦,就这样半截袖子上朝去了。多美的故事啊,多感人啊!”
我每说一句,沈随云就后退一步,直到他再也无路可退,被我逼到了窗边,脸色苍白地望着我,仍没忘记捂着自己的嘴。
真可爱,这家伙已经被我从可攻可受,调整为小诱受了,哈哈,他被偷亲之后的反应,也太夸张了吧?如果是被一个女人偷亲,大概就不会这么过激了吧?
“你……你这个疯子!”沈随云一扭头,从我身边逃开,我追着他,去摸他的脸。
“对了,青……咱们都这么熟了,就不必护法大人的叫了吧。你可以叫我小飞,或者阿飞,咳,阿飞就算了,或者飞飞,随你高兴。我就叫你小青?小龙?小云?你说哪个比较好?”
沈随云越听脸越黑,直到整个脸都被黑线覆盖,哈哈,跟我斗?本殿下是谁啊?在五中提到林思惠,谁不得说声“上帝保佑,阿门”啊?
 十 偷吻(下)
 “我先走了,会派人送你回清风苑。”沈随云阴沉着脸,终于也弃械投降了,推开门要走,被我一张手臂拦住了门。
“对了小龙,你还没告诉我,那金玉丹吃了以后会怎么样?”
沈随云低着头,长长舒了口气,声音似乎恢复了平静,“可以提升一甲子的功力。”
我不禁一愣,一甲子,那是什么东东?
就在我这一走神的功夫,沈随云已经推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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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地盘,居然被我给吓跑了,真逊真逊,早知道刚才再多捉弄捉弄他了。一甲子功力?我又不会武功,有什么用?没劲!
我在青龙殿里面小小的参观了一下,这次沈随云学乖了,个个房前都派了守卫,像个雕像似的杵在门口。
切,以为我还想吃你的破金丹啊?除了味道有点像巧克力,可实在是不怎么好吃。
回到清风苑,还没进屋就听见了阵阵悠扬的笛声传来,是谁在吹笛子?难道是那个幽雨堂堂主,又来缠着阿翔了?看不出阿翔都流血了吗,还来捣乱?
“喂!”一冲进屋子,我就不客气地大吼一声,反正我已经是城主的小舅子了,谁也不怕了。
阿翔正坐在椅子里,看起来神清气爽,没什么不好。我服了,五体投地了,这身体素质也太强了,天生做受的命啊!
另一边,站着一个紫衣男子,身材颀长,面容俊秀,一双澈黑的眼睛正盈盈凝望着我。
哦对了,这就是那个幽雨堂的堂主,记得在还雁堂初见的时候,一听到阿翔会唱歌,他就立刻来了兴致。听说他叫南宫澈,酷爱音乐字画,算是文化部部长了吧?
“小……飞,你回来了。”总算阿翔机灵了一回,没叫出我的名字。
一身紫衣的南宫澈手持玉笛,也冲我微微一拱手,“林兄弟,在下来叨扰了。”
“哦,你好你好,欢迎欢迎,久仰久仰。”我找不到古代人寒暄的词汇,只好抱着拳一通胡诌。
好在南宫澈的目标是阿翔,对我颠三倒四的话也没太在意,坐入椅中一把拉住了阿翔的手,急切地道:“林先生,再唱一首吧!”
林先生?哇哦?他怎么懂得先生这个词?哦对,古代是不是管老师叫先生来着?
我再仔细一看,桌子上摊了笔墨纸砚,上面鬼画符似的写满了东西,难道是乐谱?这家伙在记阿翔的歌吗?不知道在现代的周董,会不会知道自己被盗版了,而且被盗了很多年。也许弄到最后,反而成了他在剽窃,因为他的歌在古代就有记载了呀!嘿嘿,真有趣啊!
“今天已经唱了三首了,我……”阿翔急得直冒汗,跑到我身边,小声道,“怎么办?我不知道唱什么了,东风破、青花瓷、发如雪,我都唱完了,我们平时都唱摇滚的,这可怎么办?”
原来这么回事,我在他耳边小声道:“放心,交给我,我来解决。”转过身,见南宫澈一脸焦灼,水汪汪的眼眸怔怔盯着阿翔。
我靠,阿翔真是万人迷啊,他们古代人都喜欢小白吗?真搞不清楚呀!
“呵呵,堂主大人,我哥他今天累了,让他休息一下,我来陪你吧。我虽然唱歌不好听,但是我会作诗,词也可以啊。”
南宫澈显然不明白什么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上下看了看我,一点都不相信。“你会作诗?”
“嗯,正是。”我一眼瞅见另一个桌子是摆的晚饭,看来定是他骚扰的阿翔连晚饭都没吃了,我可是快饿死了。
我端起托盘,先夹了几口菜,就着米饭下了肚,立刻食欲大增,同时也计上心来,决定赌一把。
“看到什么我就能作什么诗,比如这碗饭。”我用筷子夹起一口米饭,长叹一声,缓缓吟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说完之后,我眯着眼偷瞧南宫澈,只见他身体剧烈地一颤,面色瞬间变得苍白,口中喃喃低语,似乎在复述着什么。
看样子他好像没听过这首诗,那现在是在唐代之前了,这次赌赢了,赞!我真是太油菜了,酷哦!
南宫澈这时扬起头,神情激动地冲我扑了过来,两只手死死扣住了我的肩,大声叫道,“你收我为徒吧!”
哎?意外收获?这样也行啊?我晕!
(注:一甲子为六十年。)
 十一 吟诗(上)
 我这首诗把南宫澈忽悠的五迷三道的,居然一开口就要拜我为师,其实我连这首诗的名字都不记得了,还是小时候学的呐,我哪会作诗啊,会背的诗一共也没几首。不过这个徒弟嘛,真是水灵灵怪可爱的,要不就先收下,有啥事以后再说?
一边想着,一边望着眼前紫衣飘逸的俊美人儿,这只美人又和杨清、沈随云都不同,清秀文雅,书卷气浓重。尤其我很喜欢他的眼睛,澈黑澈黑的,像是初生的婴儿似的,真嫩啊!


“如何?林……林公子你有旷世奇才,却深藏不露,真乃当世奇人也!试问我南宫澈,何日才能写出如此佳句?哎!”
晕死,看我干的好事,这不毁了一个前途光明的大好青年吗?既然这样,那就做我徒弟吧,顺便可以教教你什么叫龙阳五十式,调教一个极品小受出来。
“好,我答应你就是。”我笑着点头,阿翔在一旁松了口气,擦着汗又坐下了。
“既如此,徒儿拜见师父!”南宫澈大喜,一掀衣摆就跪了下去,还要磕头。
“别别,不必行如此大礼。”我学着古人说话的感觉,把他扶了起来。
南宫澈喜笑颜开,拉着我的手道:“那可选良辰吉日,再行拜师大礼,今日师父饿了吧,去徒儿的幽雨堂小酌一番如何?”
“啊……这个……”
我假装犹豫了一下,南宫澈却已经拉着我,走出了清风苑。
这么快就把阿翔给忘了,刚才还缠着他唱歌呐,哼哼,不过他离开阿翔对我有好处。因为阿翔是城主的,只有他们在一起,我才是有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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