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熹有些不安地东张西望。

“……我不知道,大概吧。”我眯着眼,看不清楚酒吧更里头的情况。

大家都很喜欢谣传杀手这一行有多专业,真是见鬼的狗屎。

那一阵子我在泰国替帮派做事,除了目标今晚大概在哪以外,什么情报都没有,有多少保镖带多少枪守在目标旁边都不知道,就知道要我们爆掉他的头,见鬼了更正确的说法是要我们在自己被干掉之前想办法把对方拖下水罢了。

没人有命做得久,干这一行的若想存钱规划未来就跟智障没两样。

当时我跟小熹已经合作过五次了,前一阵子还有一个叫小四的矮个子跟我们一起冲,可上次对方有一大群人,他们在全挂之前还来得及对我们开几枪,场面很刺激。但也就是因为太刺激了,小四最后没运气跟我们一起走。

我看得出来小熹今晚有些踌躇,他大概是想起了上次的霉运。

这种踌躇往往很要命。

“如果我两分钟之内没有回来,你就走。那样的话我看你也别回倪佬那里了。”

我将车窗摇上,将手伸向小熹。

“火鱼哥,你……”小熹看起来有些惊讶。

“把你的枪给我。”

“啊?”

“啊什么?我要杀两倍的量,你的枪不给我给谁?”

在小熹还没弄懂之前,我已经接过他的枪,下了车。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小熹是不是会在今晚挂掉,我只是忽然很想拥有他的枪,以及本来应该死在他手上的人。或许我以前就是一个习惯拿双枪的人,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我适合双枪。我可以用这两把枪杀了脱衣舞酒吧里的所有人。

我直截了当走进酒吧,那种随性的步伐连门口那两桌保镖都懒得多看我一眼。

在我走进那五颜六色的脱衣舞舞池中的十秒内,我飘来飘去的眼角余光就确定了猪头哥不在这里。附带一提,音乐很吵很难听很俗艳,DJ真的缺乏品味。于是我大步朝厕所前进。猪头哥多半是在撒尿拉屎或是在马桶上干女人,或者三者皆是。

厕所外面有一个在脸上刺青的男人在抽烟,看见我要进去,直接就伸手过来要搜身,看他那副熊一样的身材,大概也是猪头哥的保镖之流。这一点几乎更确认猪头哥现在就在洗手间里。很好。

我举起双手,让他略有酒意的双手摸向我,在他的手碰到我腰际双枪的瞬间,他肥腻的脖子也正好被我折断。我将沉重的他一臂勾住,将他一起拖进厕所。在这之前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一气呵成的杀人反应,肯定是“前一世的我”训练有素。

不费吹灰之力我就找到猪头哥正在办事的那一间厕所。

不过我猜错了,他不是在撒尿也并非拉屎更不是在干女人,喝醉了的猪头哥正在马桶上疯狂抽插一个浓妆艳抹的男人,两个人都大吼大叫……嗯,很有泰国情调。

我用子弹向猪头哥的脑袋道歉,顺便叫那一个倒霉的男人陪他上路。

好吧好吧我承认,既然我能够徒手扭断熊一样保镖的颈子,我猜我当然也可以走过去把那两个正在交媾的男人徒手给宰了。但我就是忍不住在厕所里开了枪。我想我很清楚,一旦当我扣下扳机,那枪声就会让酒桌上、门口旁一共十几个保镖瞬间打起精神。

如我所愿的,我走出厕所,那些看起来惊慌失措的笨蛋果然决定跟我对干。可惜他们实在是很不称头又不专业的保镖,酒精扰乱了他们手上枪支的准头,让我赢得太轻松,像作弊一样制造了几条杂鱼的尸体。

我走出脱衣舞酒吧的时候,还气定神闲地补好了子弹,免得门外忽然冲出几个讲义气的白痴我会遗憾漏掉。但什么意外也没发生,真让我失望。

我走回车上,跟小熹说他回去可以宣称这件事是我们一起干的,我无所谓,但我真的要离开这个没有前途的两光帮派。喔不,更正确来说,我想离开泰国。

小熹油门加速,用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离开泰国?”小熹很紧张地看着后照镜,真是想太多。

“嗯,说不定哪一天我会回来,不过暂时是这样了。干这里实在太无聊。”

“我操,那我要怎么跟老大说啊?说你死了?”

“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是不会回去了。”

“……你想去寻找自己的过去吗,火鱼哥?”

“寻找自己的过去?讲得那么文绉绉做啥?丢了就丢了,就算找回来的记忆我也不认识是吧?”我看着窗外擦车而过的警车,他们永远都是慢两拍的蠢货:“反正一定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我实在不懂你的想法。”

“好吧,我是有点好奇我的记忆到底是怎么搞丢的,前一阵子我去医院照过X光,但医生说我的脑袋里没子弹,也没有受伤过。真的是见鬼了够诡异。”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一个我看得很顺眼的路边。

下车前我向小熹要了一支烟。

枪我就没还他了,放在他身上算是浪费。

“小熹,说实话你的枪法烂透了,你只是比一般混混不怕死而已。”

“……早就知道了火鱼哥。”

“我走了。”我咬着烟,笑笑:“兄弟一场,别死得太早啊。”

再一次遇见小熹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Chapter 4

当初离开泰国土炮黑帮的时候,我身上只有两把枪。

没有钱,当然就用这两把枪找钱。

本来我想靠这两把枪一路抢劫一路跨过泰缅边界,到缅甸看看有什么可以让我精神一振的机会,但说也奇怪,等我盘缠用尽时我却无法勉强自己用枪抵着任何一个倒霉鬼的脑袋,逼他把钱吐出来。这不是我赚钱的风格,大概也不是“以前的我”赚钱的风格,某种强迫不来的根性我还不明白。

既然两把枪有跟没有差不多,于是,我又开始考虑当摇滚歌手的事。

这一带沿路都有很多不像样的公路酒吧,十间有八间都有歌手在里面夜夜驻唱,有的唱得还行,但也只是还行而已,大部分都烂透了。那些三流歌手看准了大部分的酒客都只是来谈生意跟找女人含老二而已,打第一首歌开始就不肯用心唱,一点也没专业精神,而那些歌手越是随便唱唱,当然那些酒客也就随便听听,双方一拍即合,糟糕透顶。

如果我可以拿着麦克风在舞台上飙上半首摇滚,保证让那些被酒色麻痹了的客人精神抖擞起来。我准备了几首歌,我真的准备了几首歌。现在的我山穷水尽了,这真是太棒了,如此一来,我再不鼓起勇气主动去酒吧柜台问这里需不需要一个真正的歌手的话,我就会饿死在路边。

我当然不会让自己饿死在路边,我想最好的出道时机就是现在。

正当我烦恼我该选什么歌当作是面试唱现场的第一首歌时,钱就来了。

那时我很可能已经踏进缅甸,或者还没,总之虽不中亦不远。三个街头混混拿着球棒跟刀子将我用力推进阴暗的巷子里,用混杂泰国腔的缅甸话命令我把外套脱掉,然后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毫无新意。

“我没钱。”我尽量表现诚恳。

“你是在开我们玩笑吗?”一个人瞪大眼睛,将球棒掂在手心上。

我没有钱,我也没有开玩笑,不过我刚刚好有两把枪,所以我就拿出来把他们通通都干掉了。虽然我的子弹所剩不多,但我还是忍不住多用了几发。

我早已不是好人,当然把同样也不是好人的他们身上的钱都塞进我的口袋里,那时心底终于踏实了起来。我很高兴我以前一定不是一个喜欢欺负弱小的人,所以现在的我也干不来抢劫这么低档次的事,但我很乐意为了下一顿晚餐杀掉抢劫我的蠢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公平。

其实这中间很有矛盾,我知道。如果我很乐意开枪杀人的话,我大可以继续留在倪佬那里,当他铲除异己的肮脏杀手,幸运不死的话,称得上是生活稳定。

但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该怎么说呢?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当人家手下小弟的感觉。就是因为不喜欢,所以我离开了。但现在我为了生活,却眼巴巴等着想抢劫我的人出现,我才有机会有理由用枪把他们干掉,相比之下也没好上多少吧哈哈哈。

幸好泰缅边界的治安很糟糕,龙蛇杂处,暗巷里死了几个混混也没人在意,真是干他妈幸运了我。我在那里溜达了三天,整整被抢了十一次,最后我赶在子弹都用光之前找到专门搞定肮脏交易的黑市卖家,我才有办法在那里待上一个礼拜,成为当地所有热衷在暗巷抢劫的混混的瘟神。

是,我承认我又暂时将唱歌的事放在一边,毕竟我喜欢唱摇滚是一回事,但我要开口应征当一个摇滚歌手又是另一回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